第 2013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32 英文 字 26天前

些私田坐落在:汶上、泗水、宁阳、滕县、济宁、滋阳、费县、巨野、单县、鱼台和曲阜。私田来源于各种渠道大体有五方面。一系以价购买如康熙二十二年在济宁南乡购地四十四顷1。乾隆年间在滋阳县吴寺社置地二顷五十1《孔府档案》4o51号。

1《孔府档案》1562号。

七亩同时在曲阜泉头、井上等处置地四十顷余。二为开垦荒田如顺治十年在滕县冯家营等新开地二十四顷六十八亩2。再如东平州西的安山湖久淤康熙间奏定招垦纳租爵府于康熙十七年(1678)在此开垦荒田一百六十顷名鹅鸭厂。3康熙二十八年(1689)又开垦一百一十五顷名五全厂4。三是认佃爵府在汶上的私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认佃的形式据为己有的。汶上县明德鲁二藩土田甚多随着明王朝的覆灭藩府主人或死或逃其他爪牙作鸟兽散土地大批荒芜。但孔家不受改朝换代的影响很快以各种方式插手废藩庄田其中手段之一是认佃在顺治十二年(1655)认佃了十一顷五十亩5这些所谓认佃地后来都成了孔家私产。四是投献滕县清凉寺地九顷七亩、辛集地七顷二亩均为挂地。五为抵偿宁阳钟家庄地一顷十五亩原是司房赵琮私产嘉庆五年(18oo)赵瑔因故被革并追缴银一千两因缺现款而以上述地亩抵偿名曰南厂。

爵府私田除个别外均采取分收制经管也像官庄一样设小甲管理。以汶上县私田为例分析。清初公府在汶上县拥有私庄十七处土地三十余顷其中除美化庄土田在十顷以上外其余庄子土地均在一顷到三顷之间个别的只几十亩地。十七个庄子中除极少数土地采取定额租外其余均采取分成制经管。在分成比例上陈车平原庄所种小亩八十六亩其中四十一亩为对分四十五亩四六分账册中没有注明孰四孰六不过根据一些数据可得出爵府得六、佃户得四的结论。收租帐册的记载是:对分的四十一亩每亩分麦二斗四升而四六分的四十五亩爵府每亩分得二斗六升。

二五分成平均分配的关键是种子由那一方垫支。当粮食上场后分配时的第一步先是主佃均分各得二分之一;第二步是种子种子的来源有三个途径相应的也就有三种分配法:第一主佃双方平均出种产量均分。第二地主出种地主一方除收回原种量外还要加五利如胡城口庄顺治十年种小麦八十亩六分八厘八毫使种八石分配时“民堆加五利除种十二石分麦三十石二斗五升五合”是说佃户需从自己所得的二分之一中扣出种八石并要加5o%的息即四石原种八石加息四石共十二石偿还胡城口庄。这样主得三十石二斗五升五合而佃得十八石二斗五升五合。1第三出种一方加倍收回种粮。如所庄顺治十年种小麦四十八亩一分所庄出种三石五斗所得是“官堆加本利除种七石分麦十四石四斗三升”。从文字看很容易理解为所庄从对分中拿出种七石加给佃户其实恰恰相反是所庄加本利即加倍收回种粮账册上记录这年所庄共收麦五十七石四斗三升2分别见《孔府档案》4799、4o79、4146、4o75号。

3分别见《孔府档案》4799、4o79、4146、4o75号。

4分别见《孔府档案》4799、4o79、4146、4o75号。

5分别见《孔府档案》4799、4o79、4146、4o75号。

1《孔府档案》48o3号。

其中包括收回放麦本利三十六石从五十七石四斗三升减去放麦本利三十六石余二十一石四斗三升再除去对分得麦十四石四斗三升余七石正是种三石五斗之倍数2。种子加倍偿还对佃户应算是重利盘剥了它充分反映了佃种爵府私田的佃农的穷困程度到下种的季节他们已穷得家无颗粒被迫以倍利贷种。爵府的私田中也有一小部分征收定额银租如兖州花园庄地五十五亩余顺治十一年初收银租园地每亩一两二钱中地每亩七钱下地五钱个别六钱1。

私庄上还有牛租和放粮。放粮在各私庄上是相当普遍的一般放好粮要加倍回收坏粮不加利原数收回不过坏粮变成了好粮罢了。如汶上高家庄在顺治十二年“放出好麦十六石五斗一升一斗还麦二斗。烂麦五石一斗还一斗。”2此类例子比比皆是。

私庄多征实物租花色很多最普遍的是大麦、小麦、黄豆、黑豆、高粱、谷子。此外还有荞麦、绿豆、红豆、豌豆、黍、穄、芝麻、麦仁、麻、苘等。爵府的私庄也不是孤立存在的也受社会经济展的影响和制约清代农业中经济作物的种植已有相当展在山东比较突出的是棉花和烟草私庄也受波及也种棉花烟草乃至瓜果。汶上马村庄早在顺治十二年就种棉花六亩分得棉花四百八十二斤3。乾隆以后种植面积扩大了如汶上美化庄每年都种烟、瓜和棉花。乾隆元年(1736)租出烟瓜地十一亩三分六厘每亩租高粱一石。租出棉花地四亩六分每亩租谷七斗4。

属于公府的私田应向地方政权交纳田赋。顺治十二年当认佃汶上县废藩田产十一顷五十亩曾认租十五两二钱后来又开垦了几十顷共该完银二百十九两七钱七厘1。康熙十七年在东平州开荒一百六十顷、国税四百八十两2二十八年又垦一百十五顷该税银四百六十两此项银应归入河饷3总之在得田之初都曾规定了国税。有不少也确曾按数完纳过。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爵府总是借故逃脱、拖欠甚至拒不交纳设法以私充祀逃脱国税如在一份答复滕县催征的文书中说:“簿查滕县原有本府置买庄地二百余顷由万历年间历天启以逮崇祯末期俱入优免从未有同百姓起科之例。”4对东平州的国课则借口被灾“佃户星散无凭催迫”而不交5。2《孔府档案》4815号。

1《孔府档案》4695号。

2《孔府档案》4812号。

3《孔府档案》48o6号。

4分别见《孔府档案》4826、4o75、4o79、4146号。

1分别见《孔府档案》4826、4o75、4o79、4146号。

2分别见《孔府档案》4826、4o75、4o79、4146号。

3分别见《孔府档案》4826、4o75、4o79、4146号。

4分别见《孔府档案》4o86、4o84、158o、1581号。

对泗水、汶上、滋阳、邹县、曲阜、宁阳等县的钱粮也是屡屡拖欠。嘉庆十二年(18o7)兖州府移文衍圣公府指出其历年拖欠泗水县银九百四十两余米八十五石余6。爵府置若罔闻。到嘉庆二十一年(1816)兖州府再次移文指出欠数已达银一千三百余两漕米一百八十余石7。圣公府同地方政权的矛盾日趋加深。

5分别见《孔府档案》4o86、4o84、158o、1581号。

6分别见《孔府档案》4o86、4o84、158o、1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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