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7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10 英文 字 27天前

三路司令部同时将原有的空军第一军区司令部改组为空军第四路司令部。5月增设轰炸、驱逐两个总队。

为了及时补充兵员和稳定后方统治1938年军事委员会在河南、安徽、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四川、湖北、陕西、浙江、贵州、广西等省分别建立军管区下辖若干师、团管区由各省的省政府主席兼任军管区司令实行军事管制。1月湖北军管区率先成立。到1938年底已设军管区12个、师管区35个、团管区133个。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1938年11月军令部在南岳召集军事会议。会议决定撤销广州、重庆、西安行营增设直属于军事委员会的战地党政委员会并根据战局变化对战区进行了调整。第一战区辖河南及安徽一部司令长官为卫立煌;第二战区辖山西及陕西一部司令长官为阎锡山;第三战区辖苏南、皖南及浙闽两省司令长官为顾祝同;第四战区辖广东、广西两省司令长官为张奎;第五战区辖皖西、鄂北及豫南司令长官为李宗仁;第八战区辖甘宁青及绥远一部司令长官为朱绍良;第九战区辖鄂南及湘赣两省司令长官为陈诚(由薛岳代理);第十战区辖陕西省司令长官为蒋鼎文;另设鲁苏战区、冀察战区分别以于学忠、鹿钟麟为总司令。因南北战区相距数千里难于统一指挥1938年12月军事委员会设立桂林行营、天水行营分任西南、西北各战区的作战指挥。桂林行营统辖第三、四、九战区天水行营统辖第一、二、五、八、十战区及鲁苏、冀察战区。1939年2月撤销重庆行营改在成都及西昌设立行辕。1o月恢复设置第六战区以陈诚为司令长官。12月增设昆明行营。194o年4月撤销桂林行营、天水行营。5月15日撤销第十战区。1941年9月军事委员会废除团管区。到1942年底共设军管区16个、师管区112个。太平洋战争的爆使中国单独坚持了4年多的抗日战争演变为中、美、英、荷、澳等国的联合对日作战。根据美英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建议同盟国决定在中国、泰国、越南和缅甸北部地区组建中国战区统帅部。1942年1月3日蒋介石就任中国战区盟军最高统帅。3月4日美国陆军中将史迪威到达重庆就任中国战区盟军参谋长和中缅印战区美军指挥官。在缅甸中、美、英三国军队进行了协同作战。应英国方面请求国民政府派遣第五军、1蒋纬国主编:《国民革命战史第三部:抗日御侮》第1卷第122页、第3卷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79年版第1o8—112页。

第六军、第六十六军共约1o万人组成中国远征军入缅参加对日作战。盟军在缅甸战场作战失利后中国远征军一部退守云南怒江沿岸一部撤往印度东北部边境。6月29日撤往印度的中国远征军编组为中国驻印军史迪威任司令长官。盟军在欧洲战场和太平洋战场转入战略反攻后中国驻印军和中国远征军成功地组织了局部反攻。到1945年1月解放缅甸和中国领土16.3万平方公里打通了中印公路。

为了配合盟军进行战略反攻1944年12月25日国民政府在昆明设立中国陆军总司令部负责西南地区各部队的统一指挥由参谋总长何应钦兼任陆军总司令。其所辖部队编组为第一、二、三、四方面军共有28个军下辖86个师及其他特种部队。1945年1月军事委员会再次调整战区及战斗序列撤销第四战区、鲁苏战区恢复设置第十战区增设汉中行营、赣州行辕。4月广西境内日军后撤第三方面军所属部队跟进追击。7月底收复桂林。

抗日战争胜利前后重庆国民政府在军事上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

1945年6月26日增设第十一、十二战区分别以孙连仲、傅作义为司令长官准备接收华北。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9日蒋介石划中国战区为15个受降区由国民党所属部队分别接收侵华日军128万余人投降。其中第十一战区接收平津和冀鲁第十二战区接收热河、绥远和察哈尔。为了抢占战略要地军事委员会于1945年9月设立北平行营、东北行营。1o月撤销昆明行营。12月设立武汉行营。1946年3月设立西北行营。4月撤销成都行辕改设重庆行营。

战后军事机构的改组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对军事机构进行了改组。1946年5月3o日撤销军事委员会和隶属行政院的军政部改于行政院下设国防部。根据《国防部组织概要》国防部承国民政府主席命令综理军令事宜并承行政院院长命令综理军政事宜。国防部设部长1人、次长3人、参谋总长1人、参谋次长3人下设6厅8局各厅分管人事、情报、计划、作战、补给、编训事宜各局分管新闻、民事、保安、预算、史料、监察、兵役、测量事宜另设陆军、海军、空军、后方勤务4个总司令部。军事委员会撤销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改称国民政府主席行辕军事参议院改称战略顾问委员会划归国民政府直辖。

第四节司法机构和司法制度司法机构南京国民政府的最高司法机关是司法院。1928年1o月8日公布的《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司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1人院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副院长代理;司法院掌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官吏惩戒、行政审判等项职权;关于特赦、减刑及恢复公民权等事项由司法院院长提请国民政府核准后施行。1o月1o日王宠惠就任司法院院长。除秘书处、参事处以外司法院原拟设司法行政署、司法审判署、行政审判署、官吏惩戒委员会。11月7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将司法行政署改为司法行政部司法审判署改为最高法院行政审判署改为行政法院官吏惩戒委员会改为公务员惩戒委员会。16日司法院正式成立。1931年12月26日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决定将司法行政部改隶行政院并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司法院设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司法院院长兼任最高法院院长副院长兼任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34年1o月4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又决定司法行政部重归司法院。11月原隶司法行政部的法官训练所改归司法院直辖。1935年12月司法院增设法规委员会。这样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前司法院的直属机构主要有2院1部2个委员会。

司法院直属机构成立时间有早有晚内部组织各不相同。最高法院成立于1928年11月17日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