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60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5 英文 字 27天前

土司予以消灭或逐渐驱赶至边缘地区就使原来继续俘虏汉人为奴的“生番”地区进一步扩大便那些原系土司所辖的“熟番”地区也变成照样俘虏汉人为奴的“生番”地区。这样到了清朝末年原来所谓“熟番”、“生番”的概念也逐渐被废弃而为“浅山”与“深山”所取代。

土司制度下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的过渡在清代若干彝族地区出现了土司制度下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的过渡。这是在继续保持土司、土目的大土地所有制下进行的。

2道光二十年二月二十八日《云贵总督王文韶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17o5号。

3光绪三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四川总督赵尔巽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1713号。

4宣统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四川总督赵尔巽奏》(朱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民族事务类第1714号。

1雍正十年十月二十日《四川总督黄廷桂奏》《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二十辑第654页台北故宫博物院。

虽然雍正年间清朝在彝族地区较为普遍地推行了改土归流亦即以有任期的流官代替世袭的土官但在部分彝族地区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仍有一些土官保留下来。如云南新平县土县丞杨宗周原系鲁魁山彝族头目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由临安知府黄明等招抚授职169o年没有附合土巡检李尚义为的反清活动继续传袭到清朝末年1。又如云南武定县慕连土舍那德宏于雍正八年因“随征乌蒙”叙功受封也传袭到清末2。再如云南新平岩旺土把总李显智以乾隆三年随父毓芳“讨逆有功”授职传袭到解放前的大恶霸李润之。

清沿袭明制不予土官俸给土官还须有所贡纳、征。作为大贵族奴隶主的土司及其属下员司土目要维持一定的政权机关在对所属奴隶群众进行直接占有的同时必须在所辖地区保持一定范围的大土地所有制。如云南那德宏在雍正八年初立为武定慕连土舍时所属地区东至十六角村、知利与禄劝县相连;西到水田大河与环州土司相接;南到插甸;北到金沙江边其中有上下各十三村。直到道光初年这里还没有出现土地买卖。其所以在保持土官大土地所有制下出现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的过渡主要取决于下述两个因素:一是对外掠夺奴隶来源的枯竭。自康熙、雍正年间清政府在东川、乌蒙、镇雄等地大力推行改流沉重地打击了土司、土目奴隶主的残余势力不仅武定地区继承了明万历年间平定凤阿克之后“遂悉置流官”的形势并且从根本上断绝了在境外结合其他彝族土官进行反清的可能。因此尽管那德宏在雍正八年被授为慕连土舍但已经失去了对外劫掠其他民族为奴与彝族头目间相互劫掠奴隶的能力。这种奴隶来源的枯竭与其他条件相配合就不能不在这一地区开始封建化的进程。

二是社会生产力展的需要。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主对内的残酷剥削与对外的肆意劫掠人口财产使奴隶群众从根本上丧失了劳动的兴趣从而不能不导致社会生产的停滞不前甚而造成严重的破坏。明代后期武定军民府凤氏“藉土衙之势索取夷民民畏之如虎甘为盗贼劫掠以应其求尽归于土府”。这种夷民甘为盗贼劫掠的情况必然导致社会生产的严重荒废。直到康熙五十四年(1715)清朝平息窃据武定撒甸一带彝族头目常应运的反抗时仍然是在大片“荒甸”的地方用兵1就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

与奴隶主的对内残酷压迫、对外掠夺相比封建领主让农奴依附在土地上进行定额地租剥削社会秩序还比较安定从而有可能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一定的恢复与展。自雍正年间以来武定慕莲地区农奴在领主那德宏及其后人统治下在山岭起伏、沟涧纵横、肚大口小的低洼地带修建了能够容纳山洪的坝塘并在半山与河谷地区修建大量的梯田利用坝塘积水培育秧1道光《新平县志》卷4《兵防》民国《续修新平县志》卷1o《人种》。2光绪《武定直隶州志》卷3《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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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檀萃撰辑何耀华校正:《武定凤氏本末》《云南史料丛刊》第二十二辑。苗与灌溉稻田其中有全县最大的万德坝塘可灌溉水稻田17o多亩。与此同时当劫掠敛迹后比较安定和平的民族关系可以出现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就比较容易获得传播与推广。

在对外掠夺奴隶来源枯竭与社会生产力取得展的新形势下贵族奴隶主对广大奴隶群众的直接占有难以继续农奴对领主的依附关系就日益展。

清代中叶这种奴隶制经济向封建领主经济的转化或者农奴对领主封建依附关系的展可从嘉庆年间水西地区流传下来的三份彝文田契显示一斑。其中一份写明农奴阿勾巴租种土目领主燕翼堂安的勃那意吐型地一片交顶银五十两年交稻谷租二大斗五升旱地租一大斗。并讲明:“今后粮清粮款作事夫役大派小派随唤随到阿勾巴子孙永远管业。以后如粮租不清大派小派夫役不能随唤随到由官家扯土另安他人阿勾巴子孙并无异言。”另有租与农奴阿木的两份田契主要内容基本相同1。这里既不是奴隶制的直接强制也不是单纯的经济剥削。而是由于农奴租种了土目领主的土地因而产生了除交租粮外还有各种夫役、派款等经济外强制。如果农奴不能履行这种经济剥削与经济外强制领主的土地就要收回。这就将租种土地产生的经济剥削与封建性质的人身依附关系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自然在继续保持土目大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土目在政治统治上仍然掌握了很大的权力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决不是一帆风顺的。清代前期至中期水西有的地区奴隶制仍然十分活跃有的地区则保留严重的奴隶制残余。如乾隆三十五年(177o)三月初一日贵州大定府悦服里步武(补露)土目安沙巴及孙安智将角湾子地方一块佃给一个叫不修(麻栽爷爷)的这个不修除交顶银前后共十九两银子外并写明“以后子孙万万代一代抽一个当‘直’(奴隶)。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