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这种尴尬的地位很难说李东阳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但事关士大夫的名节他必定要上疏求去:“臣等三人事同一体而臣独留何以1《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
2《明孝宗实录》卷二一二弘治十七年闰四月辛酉。
3《明武宗实录》卷十正德元年六月庚午。
1《明武宗实录》卷十正德元年八月戊子。
2《明史》卷三o四《刘瑾传》。
3陈洪谟:《继世纪闻》卷一。
自容?不知何以为处。”4武宗和刘瑾不容他去官反而晋其为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
在为刘健、谢迁饯行时李东阳戚然涕下。刘健很有些鄙视地说:“何泣为?使当日力争与我辈同去矣。”5听到同僚不肯谅解的责备他只能默默无言了。
与刘瑾周旋是很艰难的。虽然刘瑾对他还算客气但讨论起问题来已经免不了声色俱厉现了工作中的差错也免不了假以颜色。正德二年(15o7)七月李东阳检核《通鉴纂要》一书的错字纠劾负有直接责任的五名官员。这本来是一件例行公事刘瑾恣意扩大此案受处罚者夺俸五人致仕十一人削籍二十人。他的用意是要把更多的官僚包括李东阳本人都牵连进去。为了应和刘瑾李东阳干了一些损害自己形象的事情。如在刘瑾的奏疏上批答:“尔刚明正直为国除弊。”1在敕封刘瑾父亲的诏书上说“积善以贻子孙尝闻其语扬名以显父母今见其人”云云2。刘瑾在朝阳门外建玄真观李东阳为他撰写碑文极其称颂等等这也是一种御用文学。
与刘瑾的亲信周旋也是很艰难的。刘健、谢迁致仕以后焦芳、王鏊入阁。王鏊被认为是正人但学究气似乎更浓或因文人相轻他与李东阳的关系不好并在正德四年致仕。焦芳为人十分霸道学识亦差所以有人说:“不学如芳亦学士乎?”他对刘健有怨言竟然“于众中嫚骂”;他任吏部侍郎对尚书马文升屡加姗侮;因对原阁臣彭华、谢迁不满延及江西及浙江余姚人肆口诟詈。3为了抵消焦芳的作用李东阳引荐更能委曲求全、更善于应付宦官集团的官僚杨廷和入阁“小有剂救”4。
张彩不但是刘瑾的亲信而且是刘瑾“大敬爱”的人。他待人严厉傲慢无礼。一次李东阳和杨廷和亲至张彩府宅邀他外出观花。张彩居然不肯露面久之派一仆人来说:“请先行将后至。”李东阳无可奈何地对杨廷和说:“张乃以办事官待我曹。”5李东阳的这些表现引起不少士大夫的反感。南京太常少卿罗玘是李东阳所取士有师生之谊他深以为耻寄书李东阳责以大义要他“痛割旧志勇而从之”否则“请先削生门墙之籍然后公言于众大加诛伐以彰叛恩之罪”1。还有人写诗讥刺李东阳:“文名应与斗山齐伴食中书日已西。回湘江春草绿鹧鸪啼罢子规啼。”2时人评论诗中含有“不如归去”意。如果说李东阳与刘瑾虚委周旋是出于他的自我保护意识这也确实有损他的名声然而他留在内阁在当时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先他维护了某些传统的制度。焦芳入阁前任吏部尚书入阁后想兼4陈洪谟:《继世纪闻》卷一。
5《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
1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三《刘瑾用事》。
2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十一中《李东阳》。
3《明史》卷三o六《焦芳传》。
4《明史》卷一九o《杨廷和传》。
5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卷七《简傲》。
1焦竑:《玉堂丛语》卷七《规讽》。
2焦竑:《玉堂丛语》卷七《规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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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部事刘瑾也认为由他掌握部事可以放心屡次派人与李东阳商议。李东阳以“无此例”回绝刘、焦二人还要纠缠李东阳举出三点说明此二事实难兼摄。其一内阁佐天子出令吏部拟升调官间有可否难道自拟议之又自可否之?其二吏部廷跪承旨内阁班立听若相兼摄将出跪而更起立邪?其三部事差谬章奏错误则要回话认罪直至罚俸。那么作为阁臣也要随同认罪乎?焦芳想了想确实有道理便辞去了部事。再者四川镇守太监罗籥要求便宜行事之权。这实际上是刘瑾的意愿。
李东阳力言不可说:太祖定官制在外三司都司管兵而不管钱粮布政司管民而不管军马按察司管纠劾刑名而不管军马钱粮其权分而不专。后来的巡抚、总兵、镇守内臣等抚安军民防御贼寇其权虽同而不专。“若并付镇守衙门任其进止非唯事体不便恐镇守一人亦自担当不起。”3镇守内臣便宜行事一款终未如刘瑾愿施行。
当然在刘瑾权势极大膨胀的形势下更改吏部尚书人选和限制镇守内臣权势只能是“小有剂救”。李东阳的最大作用则在于保护了一批被治罪的官员。如果不是他勉力调节会有更多官员死在刘瑾的严厉打击下。正德二年(15o7)闰正月由刘瑾定罪尚宝司卿崔璇、湖广副使姚祥被枷于长安左右门外工部郎中张玮枷于张家湾期限为一个月。刘瑾创用一百五十斤的大枷受刑者不数日则死。1五天后李东阳等进言崔璇等“各人所犯自有本等罪名。若枷号乃至重之典死生系焉”此三人“以侍从部署亦曾效微劳一日不谨致罹重法命在旦夕实可矜怜”。他希望武宗“少霁威严特加宽贷或遵法司依律问拟则轻重适中恩威并著既已见爱民之仁亦不失待士之体”。又过了五天对崔璇等“姑从轻释铁岭卫永远充军”2。
次年六月生匿名文簿案。刘瑾召百官跪于奉天门下至暮执三百余人送镇抚司究问。李东阳奏:“匿名文字出于一人其阴谋诡计正欲于稠人广众之中掩其形迹而遂其诈术也。各官仓卒拜起岂能知见?况一人之外皆无罪之人今并置缧绁互相惊疑。且天时炎热狱气薰蒸若拘挛数日人将不自保矣。”他提出先将众官释放再密加体察置之典刑3使得大批官员所面临的危难局面有所缓解。
正德四年(15o9)闰九月刘瑾欲置平江伯陈熊于死地。李东阳力争。
刘瑾说陈熊所犯罪重不宜姑息。李东阳说:“某诚姑息但非姑息陈熊乃姑息陈瑄耳。”陈瑄是第一代平江伯通漕运有大功“每岁四百万石至京师诚国家万世之利也”。陈熊被革爵免去一死1。应当说明陈熊贪黩殃民他被惩治“人无惜之者”2。但李东阳的争辩有很强的制约力这也就是刘瑾在一些场合不得不接受他的意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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