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95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26天前

恶不备并据杨慎所言:“破题谓之马笼头处处可用也;又舞单枪鬼一跃而上也;又八寸三分帽子无不可套也;起语数十百言为寿星头长而虚空也。”1这段话十分形象地勾画出了明代八股文之弊但这同时也给人们提出了一个颇为费解的问题八股文作为明代士子考试的试文究竟应当如何评价。如明清两代学者们所言明初本是不用八股的至成化末始行然而恰恰是并未以八股文取士的成化以前却也正是文化的禁锢时期。明代的文化自从洪武“文字之祸”以后在控制之下出现了文坛寂寞的局面。永乐以后文坛盛行“台阁体”粉饰太平歌功颂德而又空洞无物的文风成为当时的主流。成化以后社会风气为之一变文风也随之而出现了变化。如《明史》中所说论者常以明代举业文字比唐人之诗国初比初唐成、弘、正、嘉比盛唐隆、万比中唐启、祯比晚唐。这种比拟是否恰当姑且不论但其所反映出的明代科举试文风气变化的几个阶段则颇为清楚。而这与有明一1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试文格式》。

2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试文格式》。

1阮葵生:《茶余客话》卷十六转引自黄云眉:《明史考证》第5o1页。代文化展变化的情况也是颇相符合的。也就是说成化以后八股文取士的结果并未影响到当时文化的展。而且再到后来科举试文也都进一步崇尚新奇“厌薄先民矩矱以士子所好为趋不遵上指也”1。八股文依然而举业文字毕竟变化了整个社会的文风也毕竟变化了。将文运的不振归咎于八股文看来也未必就那么恰当。

如果我们能够从八股文的出现重新考虑一下对它的评价的话应该说它的主要作用还是使科举考试更加规范化。也就是说八股文是一种格式化的答卷形式。在传统文化考试的情况下考官需要一种格式化的答卷这使他们能够有相对固定的评卷参照以八股取士实际便是由此而形成的。

事实上有明一代的考生中尽管有些人将八股文作为生平文章的写作方式然而更多的人是将其作为入仕的敲门砖的。弘、正间的著名才子唐寅起初便是“不事诸生业”的后以祝允明的规劝“乃闭户浃岁”举弘治十一年(1498)乡试第一名。座主梁储奇其文还朝示学士程敏政敏政亦奇之。2虽称是一篇奇文但必定是按照八股的格式去作的。如果不是后来被牵到江阴徐经科场案中的话唐寅必定还能够考中进士那当然也是要作八股文的。能够作八股文字并没有影响唐寅在诗文与绘画上的展他显然是将八股文作为入仕的敲门砖了。

考试规范化是考试制度展的必然结果是一种进步。在中国传统科举考试中基本上是采取了作文考试的形式以八股文为考试规定就要求应试人必须去作政论文字而不能随意去作任何其他形式的文字如像诗词歌赋等等。而一般来说政论文字对于考生写作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考察较之其他文章形式要更加有利由此而论八股文虽然有其束缚人们思想的一个方面但其仅仅作为试卷的要求则是有其道理的。清人赵翼在考察八股文字时曾经谈到八股文的破题他说:“今八股起二句曰破题然破题不始于八股也。”其下所举诸例包括了经义文字和诗词歌赋各种文体都有破题的写作方式:“又范蜀公赋《长啸却敌骑》破题云:‘制动以静善胜不争。’宋景文破题云:‘月满边塞人登戍楼。’是皆赋之破题也。诗亦有破题骆宾王《灵隐寺》诗唯破题‘鹫岭郁龙宫隐寂寥’是宋之问所作下皆宾王作。此又诗之破题也。”1破题只是一种文章格式的要求有了同样的要求才能有相对接近的标准。

对于荐举来说科举是一个进步:就科举考试自身来说八股文考试比其以前的经义考试又是一个进步。

随着明代社会与文化展变化到明朝末年在取士标准上也生了一些变化:1《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2《明史》卷二八六《唐寅传》。

1赵翼:《陔余丛考》卷二二《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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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七年甲戌如贡举礼部侍郎林釬言举人颜茂猷文兼五经作二十三义。帝念其该洽许送内帘。茂猷中副榜特赐进士以其名另一行刻于试录第一名之前。五经中式者自此接迹矣。2崇祯十年(1637)有揭重熙十六年(1643)又有谭贞良、冯元飙均以五经中式。这也许意味着科试形式上将要生一些变革。但是历史却没有给予明朝人以这个机会一年以后明朝便在李自成农民军的打击下灭亡了。

明代将中国传统考试制度推向成熟的另一个标志是会试的分卷制度。洪武三十年(1397)丁丑科生了“南北榜”事件这成为明代有南卷与北卷之分的开始但这还不是分卷制度而只是太祖为加强对科试控制的手段。明代真正实行分卷制度始于洪熙元年(1425)仁宗命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南人十之六北人十之四。到宣德、正统间又分为南、北、中三卷南卷占百分之五十五北卷占百分之三十五中卷占百分之十。景泰二年(1451)辛未科曾一度废止分卷但立即引起廷臣们的争论到五年(1454)甲戌科便又恢复了分卷取录的制度。

南卷: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

北卷:顺天诸府山东山西河南陕西。

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

其后因为当国权臣南人北人不同又生各为其地方之利而增减分卷比例之事。如成化二十二年(1486)丙午科因大学士万安与礼部尚书周洪谟均为四川人乃藉布政使潘稹之请南、北各减二名以给中卷。正德三年(15o8)戊辰科给事中赵铎按照当权太监刘瑾旨意请增河南、陕西、山东、山西乡试名额于是增陕西乡试额为百名河南九十五名山东、山西俱九十名以刘瑾陕西人也。又以会试南、北、中卷为不均于是再增中卷的四川额十名并入南卷其余中卷均并入北卷南、北各取一百五十名。但是这些人为的变化都没有能够改变分卷制度有明一代始终采取了分卷取录的考试制度。

分卷制是针对全国文化展的不平衡状况而制定的对于全国文化的展与协调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