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79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5 英文 字 26天前

课司局征米朝廷并以课额米是否满五百石作为税课司局设罢与否的根据2。征实如粮食外也有布帛等物。各抽分竹木局则征收竹木及其半成品、器皿等。

永乐至宣德年间由于钞法阻滞朝廷为强制推行钞法银禁转严。宣德四年(1429)朝廷“令湖广、广西、浙江商税课纳银者折收钞每钞一百贯准银一两”3。然而征银之法并未禁绝有些地方即便是上述诏令中所提到之处如浙江温州等地商税征课仍然用银。九年(1434)朝廷再次下令“各处诸色课程旧折金银者照例收钞”4。

明廷强制推行钞法的另一措施便是设立钞关。以在钞关向过往行商征钞加重对百姓的敛收而达到疏通钞法的目的。朝廷命令“舟船受雇装载者计所载料多寡、路远近纳钞”5。“自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济宁济宁至临清临清至通州俱每一百料纳钞一百贯。其北京直抵南京南京直抵北京者每百料纳钞五百贯。委廉干御史及户部官于缘河人烟辏集处监收”6。另外朝廷还提高门摊税增收车马税、塌房库房等税令纳钞。但这些措施并未能挽救宝钞的颓运。

正统年间明廷弛金银之禁。以后由于边事和大兴土木朝廷财政出现巨大亏空于是再次滥印纸钞宝钞进一步贬值。成化元年(1465)朝廷被迫宣布变通钞法允许钱钞兼收。“凡商税课程钱钞中半兼收”1。“各处船料钞俱钱钞中半兼收每钱四文折钞一贯”2。

钱钞兼收使铜钱私铸日甚一日姿质低劣之钱充斥市场加之当时朝廷所规定的钱、钞、银三者的比率与市场上相去很远商税“钱钞中半兼收”使朝廷所得好处甚少。如此朝廷只能从弘治元年(1488)起逐步向各税课司、局颁布商税改折银征收之令。六年(1493)又将此推广到各钞关4《明宣宗实录》卷八o。

1《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五记:“[十年]太平府言繁昌县狄港镇商贾所集户部委官收课岁计米八百九十余石宜于其地置税课局。从之。”

2《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

3《大明会典》卷三五《课程》“商税”。

4《大明会典》卷三五《课程》“商税”。

5《大明会典》卷三五《课程》“钞关”。

6《明宣宗实录》卷五五。

1《明成宗实录》卷四三。

2《大明会典》卷三五《课程》“钞关”。

“令各关照彼中则例每钞一贯折银三厘每钱七文折银一分”3。钱钞折银计价是谓折色。以后商税征收时而本色时而折银。嘉靖以后则通行折银本色钞、钱为辅直至终明。

工部钞关——各抽分竹木局、厂原以征收实物为主。成化七年(1471)杭州、荆州、太平三抽分厂“以竹木解运不便”为由也请准了“各折抽价银”改实物税为从价银。如“建昌连二杉板每副抽银五两;清江连二杉板每副抽银三两;连二松木板每副抽银八钱”4。嘉靖九年(153o)芜湖钞关抽分竹木亦已“折银解部”5。隆庆二年(1568)真定抽分厂随时将征得各木“变卖银两贮库候冰合之日呈缴”6。嘉、隆以后朝廷土木所需实物概由工部召商买办买办经费则取自抽分竹木的改征银两。如龙江抽分局每年应向竹木商人征收价银五千七百七十六两上缴作召买经费;芜湖征九千四百十八两1也作此用途。

明代特有的税使制度永乐以后宦官恃势横行干预朝政现象日见普遍。正统年间有内官到张家湾宣课司崇文门分司抽盘宦官染指商税自此而始。正德三年(15o8)内监高魁督抽荆州商税2。嘉靖四年(1525)中官在京师九门收税每门竟增至十余人“轮收钱钞竟为朘削行旅苦之”3。真定抽分厂更是常有内监盘踞其中。但这种派遣和涉足税务还是小规模的尚未形成大气候。

万历二十四年(1596)后明神宗为搜刮矿业和商税所得命令向各地派遣矿监税使皆由内官充任以监收各地的矿税、商税。有关商税使的记载是: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始命中官张晔征税通州张家湾”这是神宗派出的第一个税使。不久“命中官王朝督征天津店租”。自是二三年间“税使四出”4派往各“通都大邑”5。据《明史·食货志》所载在这以后的三年中派往各地的税使具体人员是:高宷于京口暨禄于仪真刘成于浙江李凤于广州陈奉于荆州马堂于临清陈增于东昌孙隆于苏、3《大明会典》卷三五《课程》“钞关”。

4参见李龙潜《明代钞关制度述评》。

5参见李龙潜《明代钞关制度述评》。

6《大明会典》卷二o四《抽分》。

1杨成:《厘正起运板本疏》《明经世文编》卷三六一。

2朱睦■:《皇朝中州人物志》卷十《高魁》。

3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十》。

4《明通鉴》卷七一。

5《明史》卷三o五《宦官传》。

杭鲁坤于河南孙朝于山西丘乘云于四川梁永于陕西李道于湖口王忠于密云张晔于卢沟桥沈永寿于广西。其中有的是“专遣”有的则是由矿监“兼摄”。

税使一出商人顿遭大殃。时人称“自矿税出而百姓之苦更甚于兵自税使出而百姓之苦更甚于矿”1。这是因为内官税使仗恃皇权打着奉命行事的旗号凌驾一切肆无忌惮横征暴敛。其搜刮民财、鱼肉百姓名目之繁多手段之毒辣前所未有。

主要有:(1)重征叠税同一种商品在运输、交易中多次被税使征税。

税使及其爪牙无视历史定规在交通路道任意增设关卡以征商税“水6行数十里即树旗建厂”2。如陈奉在湖广“水则阻塞舟商6则拦截贩贾”3。山东、河北一带原已有二税使“落地之税已属张烨(晔)南来之税又系马堂”。不久朝廷又派出王虎也为该地税使。王虎一到则“旁搜蔓行商船过地无不波及”以致“区区一隅三监并列重叠征收商民困累”4。就连户部也认为“今榷税中使项背相望密如罗网严如汤火”5。(2)增加税种、税目和税额。税使所到之处“立土商名目穷乡僻坞米盐鸡豕皆令输税”6。他们“穷天索产罄地伐毛宇宙间靡有留利”7“始犹取之商税既则取之市廛矣;始犹算及舟车既则算及间架矣;始犹征之货物既则征之地亩征之人丁矣”8。高宷在福建“诸关津饷税毕尽献”9。梁永坐镇陕西所征十万之税“皆系各州县裁役夫勒牙户括间架征蔬果克廪膳剥军需以充之”1。浙江的应税物件只凭宦官及其随从任意点派“其最细者如民间卧床草荐儿童作戏鬼脸亦在税中鄙琐极也”2。连对家中有大厅者税监也要加征门槛税3。福建一些小县城自从“中贵至倍征三之”商税“几与中原大都会埒矣”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