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例证是明万历间公布的将短工由雇工人等级确定为凡人等级的变化。他们的研究成果为明代社会等级的变化提供了论据但是社会等级的变化并不能完全体现出等级社会的根本变化而只是一些过去地位相对低下的社会等级地位相对有所提高而且他们所能够找寻到的材料还都无法证明旧的体制已经生了根本的变化。事实上这种变化更为突出表现在当时的社会上层即剥削者当中也即王毓铨教授所说的商人地位的提高。这种变化才直接冲击到了旧的社会阶级体制使得上层社会等级失去了昔日的光彩。至于说到社会下层的小民却并未体现出地位上的明显变化。明代中叶以后的社会还没有脱离开等级社会的结构只是对于旧的等级观念生了一些改变。
4《资本论》第三卷第411页。
1王毓铨:《中国历史上农民的身份》写作提纲。
第二节宗室与勋戚明代作为等级社会它的最高等级是皇帝以及与皇帝有关的各种特殊身份的人主要包括了宗室、外戚和功勋贵族。
中国封建社会的突出特点是家国同构的社会政体。朱元璋从建立明朝的第一天起便构筑了一个家天下的模式。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他自己即皇帝。皇帝的继承人是皇太子。朱元璋所选定的太子是他的长子朱标至于其余的诸子则都分封为亲王并且封往各地作为藩王以屏藩皇室。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1这些宗室构成了有明一代一个庞大的贵族核心。
在明洪武时除太子之外藩王是封建等级中最有权力的等级。他们不仅拥有封藩所在地的统治权而且拥有相当实力的军权和所在地方官员(包括王府官员和地方官员)的控制权。朱元璋的这种做法目的虽然是为了维护他家天下的构想但是实际上却因此而开启了“藩衅”并最终导致了他的后代们对皇位的争夺。皇太子朱标是先于朱元璋而死去的朱元璋按照嫡长子继承的原则重又选定了皇孙朱允炆为皇储。于是他原来设计的诸王屏藩皇帝的构想失去了旧有的平衡。这种内轻外重的局面展到朱元璋死后最终引了燕王朱棣夺位的事件。这场朱氏家族内部的皇位之争使明代宗室的地位受到了第一次严峻的考验。建文帝朱允炆的削藩与成祖朱棣夺位后所推行的再次削藩开始改变了藩王们在太祖时期所形成的地位。
永乐元年(14o3)十一月因为代简王的违法行为成祖特诏命有司:“自今王府不得擅役军民、敛财物听者治之。”1此时的诸王已经渐失其旧日的权势逐渐由屏藩王室的实力型贵族转化成为了寄生型贵族。宣德元年(1426)汉王朱高煦起兵夺位失败后这种局面被进一步确立下来。
洪武、永乐以后宗藩虽然失去了参与军政的权力但是他们仍然是等级社会的最高层是具有贵族身份的大地主。他们因为贵族的身份而取得了其他地主所无法与之相比的经济地位。王毓铨教授专门研究明代的王府庄田并通过对清初更名田的统计由此对明代王府庄田作了大致的估计结论是大约在二十万顷以上。明代的藩王通过给赐、奏请、侵夺、投献等各种方式从民间获取了大量田地。明代藩府的庄田动辄上万顷其中最为突出的1《明史》卷一一六《诸王传序》。
1《明史》卷一一七《代简王传》。
当属隆庆间景恭王和潞简王的赐田均达四万顷之多。而万历间的福恭王奏讨的田地亦达二万顷天启间瑞王的赐田达三万顷。郡王比起亲王来说占地量当少一些但数目也仍然相当可观从现存的零星记录来看郡王的占田也常在数百乃至千顷以上。而按照洪武间的定制郡王诸子也有定额赐田:“郡王诸子年及十五每位拨给赐田六十顷以为永业并除租税。诸子所生之子唯世守永业。”1这当然不能满足日益展的宗藩的需求有力量的宗藩必然会竭力去侵夺展。到嘉靖间明代宗室造入玉牒的共有四万五千多人。隆庆初见存的亲王、郡王、将军、中尉以及未名未封者共计二万八千四百九十一人这还不包括皇族中的女性公主、郡主、县主等等。这样一个庞大的寄生集团对于当时社会所构成的压力之大是不难想见的而在这样一个庞大的贵族集团内部也必然会出现分化同样都是太祖的子孙景况却大不相同了。势力较大的亲王、郡王享受着政治经济上的特权支系较远的宗室则不得不过着平民般的生活。尤其到明朝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展那些破落宗室所能够保持的政治地位已成一纸空文他们如果无法改变自身的经济地位便只能像平民一样去谋求生路。于是宗室的地位生了新的危机。
天启二年(1622)壬戌会试始开宗科准许宗室成员同平民一样应试科举通过做官来谋求生路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中叶以后宗室贵族的旧日地位的进一步变化。法定贵族地位的丧失是等级化社会向单纯阶级化社会转变的重要体现。
在明代的贵族阶层当中除去皇室贵族之外还有由勋戚也就是驸马、外戚和功勋贵族们这些异姓贵族构成的贵族阶层。
明建国之初对于异姓贵族的限制是十分严格的。驸马都尉欧阳伦因违法而罪至于死而明代的外戚则素称“循理谨度无敢恃宠以病民汉、唐以来所不及”1。明代的功臣在太祖时每每无端获罪身家不保。明初分封的公、侯、伯被牵入到“胡蓝之狱”中的很多还有些被以其他罪名赐死除爵。能够保全下来的勋臣已经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