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土地严禁百姓流移变乱户籍。然而残酷的政治经济压迫又不断制造出一批又一批的逃户与流民无论统治者采取什么手段都不可能使他们一一回到原籍终归有一部分人在他乡异土生存下去传宗接代。另外由于明代实行官员回避制度不得在原籍从政必须异地对调一些文武官死于外乡而其家属不能回到原籍不得不就地入籍。对这些人如何处置、管理亦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生产展、社会秩序以及对待官僚家属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在这方面明皇朝的政策主要是区别户等宽严相济。具体有:第一对非世袭的民户许予随地附籍。例如正统初年山西参政王来疏言:流民所在成家及招还故土每以失产复逃去。乞请随在附籍为便。上从其请1。
第二对世袭的永充户不许随地附籍。例如景泰三年(1452)令民籍者收附;而军、匠、灶役户冒充民籍者还。这条规定到了嘉靖年间有所松动。嘉靖六年(1527)诏巡城御史严督该兵马司官查勘京师附住军、民人等其年久置立产业者令附籍宛平、大兴二县一体当差仍暂免三年以示存恤。嘉靖四十四年(1565)九月又令编南畿流民户入籍。
第三对老疾致仕事故官家属按其离原籍道里远近酌情处置。正统十三年(1448)令凡离本籍千里者准予收附;不及千里者还本籍。景泰中令文职改调事故(事故指或被处死或病死或受处分等)等项官员遗下家子弟如有畏避原籍军、匠、灶役朦胧报作民籍寄住以致原籍缺役者不分年月久近已未附籍押原籍官司收管听继2。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附籍问题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坚持人户“毕以其业著籍”不得变乱凡世代永充的军、匠、灶户更不得改变。总而言之凡人户都必须编入户籍纳入朝廷的管理范围不得脱户。若离开原籍应随地附籍。否则就要受到惩罚。《明律》第四《户律一》明文规定:“凡一户全不附籍有赋役者家长杖一百;无赋役者杖八十附籍当差”。
鳏寡孤独如果说一些“附籍”者流落异乡的处境有时令人为之可叹的话那末许多鳏寡孤独者的命运更使人感到怜悯。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往往不为人注意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当然他们中间也有所不同有的有田产无劳力;有的两者皆无是社会的负担国家的包袱。但无论哪一种情况这个群体毕竟是人户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养其年送其老。也正因如此历代对他们都采取优恤政策。明代亦不例外。
明建国之初虽然民力财力俱困百废待举明太祖也没有忘记他们。
洪武元年(1368)七月下诏救济中原贫民。八月又诏对鳏寡孤独者时加存恤。同时着手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于洪武五年(1372)五月在全国各郡县置立养老院(养济院)收养无业贫民每人每月给米三斗、薪材三十斤1参见《明史》卷一七二《王来传》。
2以上参见万历《大明会典》卷十九《户部六·附籍人户》。
冬夏各给布一匹小孩给大人三分之一的口粮。又设漏泽园收埋贫民在府州县立义冢。对高年者实行养老之政民年八十以上赐爵。洪武八年(1375)正月明太祖命给穷民无告者房舍、衣食。尔后多次下令给钞和口粮。洪武十四年(1381)编制“赋役黄册”时尽管他们不能服徭役也没有抛弃他们将其编入里甲组织之中列于图尾名为“畸零”视其为整个国家户口的有机组成部分1。洪武十九年(1386)四月诏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每年给米六石。建文元年(1399)令每年给米三石由亲戚收养;笃废残疾者收入养老院按例支取衣、粮。宣德元年(1426)十一月命顺天府尹加意恤贫一概收入养老院。天顺元年(1457)令收养贫民在大兴、宛平二县各设养老院一所日给二餐。成化以后由于流移日多经济困难救济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京师地区。但救济物多为董事者据为私物。成化十六年(1481)户部进言:大兴、宛平二县岁廪孤老七千四百九十余人岁赡粮二万六千九百余石布如人数。近有司疏于稽察董其事者日肆侵牟无告之民不沾实惠宜令府尹勤于巡视使惠泽下流毋负朝廷恫瘝至意。帝准其请诏天下有司殚心存恤。所在巡按御史廉其怠者奏闻治罪。
朝廷优恤鳏寡孤独目的在于通过宣扬皇帝的“仁慈”与“德意”防止他们扰害社会秩序巩固现存制度。到了明代后期由于政治日益、国家财政危机鳏寡孤独者的处境也终于越来越“困穷可悯”。
1有一种观点认为:鳏寡孤独者“一般不计算在总户数之内”。
第三节调整人口布局明初的移民垦荒调整人口布局在明初是通过移民垦荒运动而实现的。这次移民垦荒运动的出现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背景。又反过来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重大的政治作用。而影响最深远的是由此基本奠定了中国近代人口分布的格局为南北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协调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明代调整人口布局最初是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的。朱元璋之所以要实施这个大动作组织大规模的移民运动归根结底是为了加快人口增长恢复社会经济巩固皇权统治。
明皇朝是在元末群雄割据中建立起来的。
元朝末年政治败坏经济衰退民不聊生。元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全国反元大起义爆一时间群雄并起拥兵据地称王称帝争夺天下干戈不息。在他们当中除去明太祖朱元璋的南京政权(亦称“西吴”政权)尚有兵力最强大、割据江西与湖广等地的“大汉国”陈友谅;经济实力最强立都苏州的“大周国”张士诚(又称“东吴”政权)。他们是朱元璋的主要劲敌。此外还有称雄浙东海上的武装集团方国珍、建国四川重庆的“夏”政权明玉珍等。群雄割据局面的出现很快演变成为一场群雄之间与群雄和元皇朝之间复杂、激烈、持久的战争。这场战争从至正八年(1348)方国珍起兵海上开始迄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国为止历时整整二十年。朱元璋即位以后为了完成统一大业又与元朝残存势力进行了二十多年的南征北战。前后总计近五十年。在这场战争中朱元璋是唯一的胜利者。他用战争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