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89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11 英文 字 26天前

税衣食皆出于此。一旦夺之何以为生。且入皇朝以来于今百年民生日众安得尚有不耕不稼之闲田名曰求讨实则强占。望陛下法祖为治令出必行毋以私恩废公议。特敕有司将给赐二家之地还民为业。今后敢有投献者悉戍边;奏求者许科道官劾之治以重罪。如此则豪强畏法小民受惠宗社之幸。明宪宗见疏以为“所言良是但已给赐者置之余待勘报区处”2不仅已给赐者置之不问而且继续大方给赐。成化十四年(1478)九月赐锦衣卫千户邵宗直隶真定府深州民地一百二十四余顷1。成化十七年(1481)三月赐内官陈显定兴县庄地三百九十余顷2。成化二十年(1484)二月赐锦衣卫带俸千户姚福员青县地一百四十顷从姚福员奏求也3。勋戚、中官非但奏求不已甚至公然占夺。如成化十六年(148o)六月都给事中王垣等人所言:皇亲、锦衣卫指挥王源“受赐之地其初止是二十七顷四至分明版册可考。今其家奴别立四至吞占民产乃有千二百二十顷有奇可耕者三百六十六顷中多贫民开垦成熟之地朝廷因其乞请并以赐之”4。

到了弘治年奏讨之风仍无底止。

弘治元年(1488)五月明孝宗准茂陵神宫监太监6恺奏讨赐给保定府定兴县等处田地二百顷。不久又分别赐给该县地一百七十二顷余、武清县庄田一百四十顷5。

弘治二年(1489)三月赐驸马都尉黄镛顺天府东安、良乡二县田六十余顷。同时以黄镛原受赐之永清县田二百又八顷转赐皇亲、锦衣卫指挥纪贵6。七月户部尚书李敏奏曰:今畿内勋戚、中官庄田三百三十二处总计占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7。

弘治三年(149o)四月赐瑞安伯王源顺天府固安县庄地二百二十五顷复赐其母肃宁县洋东淀田二百顷8。三年闰九月明孝宗从刑科给事中胡金之请下诏禁宗室及勋戚势要之家“无故奏讨”土地以及受人投献;妄自2《明宪宗实录》卷七o。

1《明宪宗实录》卷一八二。

2《明宪宗实录》卷二一八。

3《明宪宗实录》卷二四九。

4《明宪宗实录》卷二o四。

5分别见《明孝宗实录》卷十四、五一、一o九、一一一。

6《明孝宗实录》卷二四。

7《明孝宗实录》卷二八。

8《明孝宗实录》卷三七、九三。

投献者边卫充军1。可惜也是套话而且“无故”一词更妙因为所有奏求者都可以找出种种借口上疏奏请。

弘治六年(1493)九月皇亲庆云侯周寿变换个手法请“承买”宝坻县官地一千二百顷。孝宗竟然下旨曰:“不必承买准令于内拨给五百顷与管业”继之干脆将其余七百顷“悉以赐之”2。

弘治十二年(1499)十二月赐皇亲、寿宁侯张鹤龄肃宁县地一千一百二十一顷。其可常耕者每亩征银五分3。十六年(15o3)二月赐皇亲、建昌侯张延龄涿州等处田七百五十余顷4。同年三月赐锦衣卫带俸指挥使邵英三河县庄田二百一十五顷多5。

勋戚之家不仅大肆占夺官民田地而且他们之间为此互相角斗纷争不止。例如皇亲、会昌伯孙忠原受赐永清县义河、宝坻县把门、老鸦口等处田土二千四百八十一顷。后来孙氏宠衰把门城田一千二百顷被转赐给太监辰保。及辰保死皇亲周寿贵幸走红乘势奏乞并改变四至将孙氏之田占为己有。当周寿稍失势时皇亲张延龄又与之争利。孝宗以二家俱为皇亲于弘治十七年(15o4)四月再赐给周寿田地八百顷同时将更多的田赐给张延龄。最后周寿得二千顷而张延龄得一万六千七百余顷1。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土地的数量总是有限的。“皇亲之家占小民之田罔天下之利狼贪虎噬漫无纪极”。当他们看到在北直隶顺天、保定、河间、真定等处“皆有庄田”皇庄、勋戚、中官之田连成片在这些地方可以随意占夺的田地已经不多而相互竞争又日趋激烈小民怨声惊天动地不绝于耳的时候为了占得更多的土地便来个“既极于北又转于南”冲出北直隶把争夺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南方。例如皇亲、建昌伯张延龄奏请泰州光孝寺民粮田土以致“道路喧传民心惊骇”2。

明人况钟说:明初在江南最富有的苏州府“民无粮五百石及千石以上大户止有小户”3。

何良俊在谈到苏、松一带官僚家过程时说:“宪、孝两庙以前士大夫尚未积聚”“两世通显而其家到底只如寒士”“门阀甚高其业不过中人十家之产”。“至正德间诸公竞营产谋利”4。

1《明孝宗实录》卷四三。

2《明孝宗实录》卷八o、一三一。

3《明孝宗实录》卷一五七。

4《明孝宗实录》卷一九六。

5《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七。

1《明孝宗实录》卷二一o。

2以上见《明孝宗实录》卷一九o。

3况钟:《况太守集》卷七。

4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三四《正俗一》。

顾起元说:正(德)、嘉(靖)以前士大夫“求田问舍之事少”5。

陈鸿说:嘉靖以前“士大夫畏清议归来宦囊皆淡无豪强兼并之风”6。

根据明人的这些论述对照上面皇庄、诸王府庄田、勋戚与中官庄田展历程的简单勾画可以得出一个比较明确的结论:即明中叶以后社会上刮起的那股强烈的土地兼并之风并不是由那些科举出身的士大夫们先刮起来的。而是风起京城源在皇家。皇帝及其皇子皇孙、皇家亲戚和帝后身边的太监才是这股邪风的真正始作俑者。“上梁不正下梁歪”。那些由进士、举人之类步入官场的官僚们作为一个群体来说只是到了正德、嘉靖以后由于风气污染才慢慢撕下脸皮不畏清议“起而效尤”“营产谋利”“求田问舍”投身于剧烈竞争的旋涡中从而加大了“风”力扩大了“风”区使之愈刮愈烈。

据《明实录》的不完全记载从正德元年(15o6)到明末天启七年(1627)的一百二十多年间朝廷新钦赐(包括奏讨)给勋戚、中官的庄田计为二万七千九百余顷。弘治二年(1489)以前北直隶地区已有勋戚、中官庄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两者相加合计六万一千余顷1占当时北直隶八府田土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2。

正德以降由于京师内外“民间田土搜括殆尽”庄田的社会危害已经暴露无遗“地方骚然民不堪命”加之军国之用难以维计于是庄田问题便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要求限制庄田的呼声步步高涨。

正德十六年(1521)六月顺天府通州知州刘绛奏曰:近京地方若皇庄及皇亲、驸马、功臣田土大为民害其勋戚田土亦乞差官查理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