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的指示》1946年7月19日。载《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6册第512页。
2参见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6册第524页。
失掉地主对于政府的拥护”3。国民党中央常委张道藩也不得不承认共产党“在积极倡导国父‘耕者有其田’和我们的‘二五减租’的制度。我们..根本没有付诸实施这真是可耻之极”1。
后来国民党当局跼促台湾一隅正是“铭记大陆的惨痛锐意改进土地制度”2使台湾在五十年代基本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其他政治派别关于土地问题的主张国共第一次合作彻底破裂后中国共产党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采取“‘平民式’的革命手段来解决土地问题”3。其他政治派别、社会名流也纷纷提出解决土地问题的主张和方案。
1.第三党的土地改革方案。
第三党是指1928年春在上海成立的中华革命党193o年8月正式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它的领导人是著名的国民党左派邓演达。该党从成立时起就高举孙中山的革命旗帜非常重视农民土地问题。在第三党的纲领性文件《政治主张》中规定了“在原则上主张土地国有而用耕者有其田为过渡的办法”4。要点是:立行宣布耕者有其田的法令不耕者不能有耕地;由国民会议规定土地法确定农户占有耕地的最高额与最低额以及国家收买土地定价法;行5o年长期土地公债收买过私人最高额的土地;公共团体的土地归为国有;一切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及其他反革命团体的全部财产没收为国有;收为国有的土地分配给耕作的农民但只限于使用权与收益权而不准私行买卖土地。
这些规定表明了第三党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真诚意愿。但他们不赞同共产党采取无条件地没收土地的方法而是主张“平民革命”取得政权由平民国家通过立法手段以“收买”办法来解决。结果邓演达在1931年11月被蒋介石秘密杀害第三党遭受极大打击。1933年11月第三党参与了蒋光鼐、蔡廷锴、李济深、陈铭枢等在福建成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其政纲之一“立行耕者有其田实现计口授田”亦由于福建革命政府很快被蒋介石集团镇压下去“计口授田”也就落空了。
2.国民党改组派与中国托派关于土地问题的主张。
国民党改组派(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是1928年至1931年间从国民党当权集团中分裂出来以汪精卫、陈公博为的既反蒋又反共的政治3《土地改革》第1卷第5期第8页1948年6月1日。
1《土地问题座谈会纪录》(1948年4月8日)《土地改革》第1卷第3期。2殷章甫:《中国之土地改革》台北1984年版第162页。
3《中共“八七”会议告全党党员书》1927年8月7日。
4《邓演达文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63页。
派别他们在改组派刊物《革命评论》、《前进》上表政论标榜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主张将来由政府明令收买土地归国有但认为中国没有大地主否定中国封建主义土地制度的存在“无以农民暴动没收土地之必要”恶毒攻击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是“恶化的反革命派”而且“根本反对第三党之存在”1。改组派自己则未曾提出一个像样的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中国托派接受托洛茨基、拉狄克等对于中国问题的观点认为1924—1927年大革命后封建势力已变成残余势力之残余“中国土地问题主要的已不是封建关系而是资本主义关系了”1。从而根本上否定了土地改革的必要性。陈独秀则诬蔑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和红军战争是“盲动”、“投机”、“冒险”、“阴谋”。
3.阎锡山的“土地村公有”主张。
阎锡山统治的山西与中共领导的陕北革命根据地隔河相望深恐中共势力蔓延晋西。阎锡山认为共产党是“以土地革命为夺取农民心理之要诀”“防共不得不解决土地问题”。于是在1935年8月底召开的晋西防共会议上提出“土地村公有”作为防共釜底抽薪之根本办法。其内容:由村公所行无利公债将全村土地收买为“村公有”;按田地之水旱肥瘠以一人能耕之量为一份划为若干份地分给村籍农民耕作;村民18岁呈领份地到58岁将地缴还;土地公债以产业保护税、不劳动税、利息所得税、劳动所得税担保分年偿还;耕作农民除缴纳占农地收入十分之一的劳动所得税和产业保护税外田赋照旧交纳。
阎锡山的土地村公有办法公布后曾经轰动全国引起各界评论多数持否定态度。论者们认为“这完全是反映自足经济时代的封建割据的思想”2。村公所是地主阶级的御用机关村公所的公田实际上是成为地主豪绅的私产。“土地村公有”只不过“是一剂大众的迷魂汤”而已。结果由于各方面(特别是当地农民)的质疑和反对没法进行下去山西的封建半封建土地制度依然如故。
4.地政学会派关于土地改革的方案。
中国地政学会1933年1月在南京成立各省市土地局等单位是团体会员。该会集中了国民党中研究土地问题的专家学者主要负责人有萧铮、万国鼎等是国内研究土地问题的一个很有影响的机构它举办地政研究班创立地政学院创办《地政月刊》等有组织地研究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土地政策翻译和研究近代各国的土地政策和理论为国民党当局制定土地政策出谋划策。但其内部在看法上有严重分歧。
1陈公博:《党的改组原则》(1928年7月8日)载《革命评论》第1o期。1任曙:《中国经济研究绪论》《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资料选辑)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81页。
2孙冶方:《私有?村有?国有?》《中国农村》第2卷第1期1936年1月出版。萧铮等人鉴于我国土地问题的严重性于1947年4月成立中国土地改革协会表“宣言”十分尖锐地指出:“中国的土地问题比以往任何时代都严重它已使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走到一个前进或落后、兴隆或颓败的关头上;如果我们不能解决它它便会解决我们。”1提出天然资源国有市地市有农地农有的主张。并行《土地改革》月刊大力“策进土地改革运动”。1948年2月该会公布酝酿半年之久的《土地改革方案》其主要内容有:“全国农耕土地应自即日起一律归现耕农民所有。”“现在佃耕他人土地之农民分年清偿地价取得土地所有权化佃农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