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8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32 英文 字 26天前

委印刷所、前进报印刷所、苏中报印刷所、苏北印刷厂等。

(三)沦陷区的印刷业在沦陷区出于侵略的需要日军到处建立由汉奸支撑的伪政权并组建由日人经营的出版印刷机构以便在新闻出版文教宣传诸方面加强控制为侵华战争和最终灭亡中国服务。譬如:日人控制下的东北伪满时期重要刊物多达1oo多种报纸约4o家负责人多是日本人文字多用日文、满文。在中国办报刊不用中文而用日文狼子亡我之心昭然若揭。与之相比国人私人资本印刷业则日益萧条和萎缩。

1939年日本在北平建立了华北沦陷后的最大的新民印书馆从侵华日军中挑选懂得印刷的日本人担任各部门负责人职工多达2ooo人。到194o年日人在北平开办的印刷厂已多达29家。与此同时中国人开办的印刷厂则日渐衰落。就连一度兴盛的京华印书馆(商务印书馆的北平印刷厂)在日本友利洋行控制下也难以继续经营职工仅剩4o人左右。

全国印刷中心上海抗战前印刷厂已多达近千家。设备齐全技术先进。抗日战争爆不少印刷厂向大后方迁移。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前被称作“孤岛”的租界还保留一些印刷厂。太平洋战争爆日军占领租界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被抢劫一空不少印刷厂被查封报社印刷厂则为日军掠占改印日伪报纸。上海印刷业每况愈下处在萧条中。在沦陷区一方面是中国印刷业遭受严重破坏而致萧条;而另一方面日本侵略者却大力展自己控制的印刷厂。如北平日伪政权主持的《新民报》印刷厂于1938年从日本购进一台84英寸高轮转机为各报社设备最新者这些厂在设备、技术相对先进条件下为日伪印刷侵略中国所需的教科书、报刊和宣传品。

三、抗战胜利后的中国印刷业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出版印刷企业纷纷回迁上海再次成为中国出版印刷业中心。

上海在抗日战争爆前夕各类印刷厂近千家;沦陷后陡减至约2oo家;抗战胜利后大批厂家回迁。据1946年《上海市年鉴》载:“胜利后内地出版社迁沪者多至数十家加上本市原有出版家之努力行单行本数据今夏统计已有4ooo余种数量在5o万册。”这一年出版各种报纸数十种杂志43o种;造纸厂34家;铅印厂316家彩印厂1o7家。可见抗战胜利后的恢复是相当迅的。北平、南京、天津等其他以往印刷业较达的城市情况相同不再赘述。

遗憾的是不久国民党又挑起内战。解放战争期间随着军事形势的展国统区的印刷业于抗战胜利后出现的繁荣和生机逐渐消失而解放区的印刷业却呈现出一片生机。

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委派许多干部到东北、华北等解放区开辟工作重新调整、组建了许多印刷厂。例如:1946年4月成立江海印刷公司下属江海导报印刷厂、韬奋印刷厂、东台民报印刷厂三个厂。11月又将江海导报、韬奋二厂改组成苏中韬奋印刷厂。1947年1o月苏中韬奋印刷厂又与盐阜印刷厂、黄海印刷厂合并调整为华中日报印刷厂、华中新华书店印刷厂、华中指挥部政治部印刷厂。

1946年起在东北建有佳木斯印刷厂、东安印刷厂、东北日报印刷厂、东北铁路印刷厂、哈尔滨新华印刷厂等多家印刷厂。

1947年鲁中印钞厂并入渤海印钞厂1948年迁至济南改称中国人民银行第三印制局。

1948年山东新华书店成立印刷部下辖9个印刷厂。同年建立中南新华书店(建有规模较大的印刷厂)。该店1949年迁至武汉改称新华书店中南总分店下辖12个印刷厂。

其中与解放后印刷业展有着直接关系的是抗战胜利后各地区新华书店的组建。当时各解放区统一设立了集中编、印、的新华书店各地新华书店下都设有印刷厂。这些新华书店的建立也为解放后印刷业的展打下了基础。

第三章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土地制度是前资本主义社会中最基本的制度。中国几千年的土地制度影响着社会的各个领域。到了近代由于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出现了更加复杂和严重的土地问题。民国时期在封建半封建土地制度下地权集中和使用分散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阻碍了生产力的展导致了社会的动荡不安迫使各政治派别提出种种土地改革的主张和方案成败俱有一一为历史所抉择。

第一节民国时期的土地所有制形态在复杂的土地关系中所有权居于绝对统治地位它决定和制约着土地关系中的其他方方面面。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地广人多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展极不平衡土地所有制的形态繁杂其性质和作用各不相同。分述如下:国家的土地所有指土地由国家直接掌管即由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占有的土地所有形态。在我国封建社会里这种形态是指屯田、垦田、营田、官庄、没入田、职分田、官府掌管的荒地以及山川林泽等等清末民初总称为“官公田”和私有土地总称为“民田”相对而言。

辛亥革命以后由于在政治上结束了封建帝制原来掌握在满族统治者手中的官公田(包括旗地等)迅民田化官荒和牧场也大规模的丈放和开垦升科甚至被地方政府公开拍卖使国有土地私有化。东北、内蒙等地最为明显。“自19o5至1929二十四年之间黑龙江的百分之九十五的土地皆归私人所有大部转入大地主之手。”1据抗日战争前的估算官公田的已耕地私有化趋势如下2:官公田时期总计合计庄田各种官田庙田及其他公田私有地明朝万历年间(十六世纪末)

清朝光绪年间(1887年)

民国时期(1929—1933年)官公地名义上不属任何私人但当权的统治者有权对它随意处置。(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无弹窗广告)比如日本殖民者统治台湾时期曾强占大宗良田作为其移民的立足点。日本的垄断集团台湾糖业公司、台湾茶叶公司等都附有上万公顷土地的大农场。1945年日本投降后属于日本官方和私人的产业被国民政府接收列为公地者约18万公顷占当时台湾可耕地总面积81.6万公顷的21.6%其官公田的比重大大过大陆的情况这也是后来到五十年代台湾当局能搞“公1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三联书店19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