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7 章(1 / 1)

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2000 汉字|8 英文 字 26天前

起了八个白帐供祭;元大都大明殿内的御榻上有白盖金缕褥御座上安置的镇邪伞盖也是白色的;元廷祭祀时用白缯作币;最隆重的质孙宴一律穿白色服装;进献于元廷的禽兽如果是白色的被认为更具敬意如白鹰、白马、白驼等。为什么蒙元崇尚白色?有人认为与敬重祖先有关系因蒙古人相传自己的祖先是苍狼和白鹿。有人认为与生活环境有关在蓝天白云之下白色的羊群是他们宝贵的财富而白色的马湩和牛羊乳又是他们日常饮食之源。也有人认为与萨满教信仰有关因为萨满教是崇尚白色的蒙古任别乞的人穿白衣坐白马。

蒙古又尚右这又与突厥相同。“其位置以中为尊右次之左为下”(《黑鞑事略》)。尚右表现在许多方面:成吉思汗分封宗族诸子的封地在老营右面诸弟的封地在老营左面;元朝太庙的神主的排列由左昭右穆改为右昭左穆;元朝丞相两员右丞相在左丞相之上又右丞在左丞之上;元宫中有三库御用宝玉、远方珍异隶内库金银、质孙衣段隶右库常课衣段、绮罗、缣布隶左库;在帐幕里男子坐右边妇女坐左边尊重男性;在行进时两骑相向交左而过表示谦顺;在进食时接他人递来的肉要用右手用左手就是相逆等等。

蒙古还崇尚九这个数字用九表示隆重这与汉族是一致的。除了九斿白旗以外崇九还表现在:成吉思汗给予功臣的特权之一是九次犯罪不罚;祭祀时羊鹿野豕等祭品一般常用九数或九的倍数;每年在上都祭天用马一羯羊八彩段练绢各九匹以白羊毛缠若穗者九貂鼠皮三除了貂鼠皮其余都取九数。

在蒙古传统的风俗中原有不少禁忌元代仪制建立以后禁忌避讳的事也有增加。蒙古原有的禁忌有:禁草生而■地者遗火而■草者拾遗者履阈(踩着门槛)者箠马面目者相与淫奔者(《黑鞑事略》)。由于害怕雷电春夏两季他们不在河中洗手汲水甚至不在原野上晾晒洗过的衣服。有的禁忌是与萨满教信仰联系在一起的例如禁止拿小刀插入火中禁止用小刀到大锅里取肉禁止在火旁拿斧头砍东西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做法会将火砍头。故意犯禁的人要被处死;不是故意犯禁可由巫师为犯者涤除罪恶。蒙古人认为火可以净化污秽和灾邪办法是烧起两堆火从中间通过。

忽必烈在仪制确定以后至元七年闰十一月“禁缯段织日月龙虎及以龙犀饰马鞍者”(《元史·世祖纪四》)。从至元八年起禁止器物饰金。原来蒙古贵族是喜爱器物上饰金的现在予以禁止是要显示皇帝的独尊。后来元顺帝时又有进一步的禁限。后至元四年(1338)“禁服麒麟、鸾凤、白兔、灵芝、双角玉爪龙、八龙、九龙、万寿、福寿字、赭黄等服”(《元史·顺帝纪二》)。至正四年十一月“禁内外官民宴会不得用珠花”(《元史·顺帝纪四》)。

中国历代王朝禁止称呼皇帝的名字皇帝死后追尊庙号各种文书要回避庙号的用字。蒙古前四汗时汗的名字是毋须回避的。贵族与平民之间也彼此直呼其名;汗死以后也没有庙号。不过有一些事例表明有的尊长已不允许下属冒犯自己的名字而王、妃死后避讳他或她的原来名字似乎渐渐成为习俗。前者最突出的例子是拔都把喝醉时提到他名字的不里砍头处死。后者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拖雷死后人们回避他的名字改称他为“大那颜”甚至把蒙古语中的“拖雷”(to1i镜子)改用突厥语同义词“库兹古”(kozgu)来表示。元朝制定朝仪以后至元九年八月明文规定“上位的大名字休题者那般胡题着道的人口里填土者”。以后成宗、武宗均予重申凡有犯者“教更改了者”1。延祐元年(1314)元廷再次规定表章文字必须回避御名庙讳。这样元朝的避讳便走上了中国传统的轨道。

元朝在至元三年开始对前四汗追尊庙号以后成为定制。元朝的庙号采用双重制即从忽必烈起每个皇帝死后都既谥一个蒙古语庙号又谥一个汉语庙号。如忽必烈的蒙古语庙号是“薛禅汗”汉语庙号是“世祖”。蒙古语庙号行用于元朝及诸藩国也就是以元帝为宗王的整个蒙古汗国;而汉语庙号则仅仅行用于元朝。这种双重庙号制度显然是元朝政治制度的二元性的一个鲜明反映。它在中国王朝制度史上是非常特殊的。

1《通制条格》卷八《仪制·臣子避忌》。

第三节婚姻元朝的婚姻礼制是在至元八年(1271)基本上确定下来的。这年二月忽必烈颁布的圣旨条画中有一款:“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2这里包括了三项准则:第一尊重各族的婚俗各族的人自相婚姻各从本俗法;第二以男子为中心各族的人递相婚姻者以男方婚俗为主;第三以蒙古人为上他族男子与蒙古女子为婚不必以男方婚俗为主。

元代婚礼中值得特别注意的先是居于特殊地位的蒙古人的礼俗。一直到蒙古汗国建立以后蒙古人中间还流行“抢亲”的风俗。但同时议婚的风俗也很普遍。父亲可以为儿子向女方求婚若女方父亲同意就饮“布浑察儿”(许亲酒)。又有“不兀勒札儿”译称“许婚筵席”。“不兀勒札儿”这个词原意是“颈喉”这里实际上指羊的颈喉这个部位的骨头十分坚硬许婚筵席上吃这个部位的肉表示定婚不悔1。议婚要讲聘礼一般是以马示聘。但是成吉思汗认为“婚姻而论财殆若商贾矣!”(《元史·孛秃传》)他更注重婚姻的社会条件与政治基础。因而元代时候蒙古贵族与平民不相通婚;贵族之间彼此嫁娶称为“忽答”即姻亲;此外“安答”之间也互相嫁娶结成“安答忽带”即义兄弟姻亲关系。

元代蒙古人实行一夫多妻制。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蒙古社会已以男子为中心同时还存在着浓厚的原始婚姻制度的残余一方面是因为频繁的战争使大量男子丧生而同时又俘获了大量妇女。当时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蒙古人的蕃衍因而“成吉思立法只要其种类子孙蕃衍不许有妒忌者”(《黑鞑事略》)。至于一个男子娶多少妻子则有赖于他供养的能力。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