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1 / 1)

嚎啕呼吸 梁阿渣 2000 汉字|2 英文 字 2个月前

师还没有说完话,林琅吓得赶紧给他按了下来。

“我刚刚梦到你了。”一边出教室的时候唐玉树一边开心。

“梦到我怎么了?”

“梦到你的小说火了,你出了书,卖得贼好,你上台领奖!”

“那敢情好。”

“但是梦里你不认识我了。”唐玉树又不开心了。

“……”

“我坐在你的领奖台下,给你鼓掌。但你看见我,也跟看不见似的。”

林琅看他——他情绪变化极快极简单,说到“你成功了”的时候就开心,说到“你不认识我了”的时候就难过。林琅看着他那副模样,半晌笑了:“不会的。梦都是反的。”——我估计会惦记你一辈子。

这明明是安慰唐玉树的话,却没想到惹得他急了起来:“不行不行,不能是反的!”

林琅觉得莫名其妙,看着他笑:“怎么?不怕我忘了你?”

“怕。”唐玉树认真核算盈亏:“但你要是光记得我,可一辈子都不能如意,那我也不乐意。”

余光里还有人流涌动,压抑下拥抱他的冲动,林琅花了不小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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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上课的时候陈逆给唐玉树发过一条消息:“跟他们约了下午三点,OK吗?”

果然吃午饭时唐玉树便提及了:“下午有个客户要去见一下——能谈下来的话,你就……嘿嘿,算了,成了事儿再跟你说!”

“哦……那几点回来?”

“谈完就回来。”

“嗯。”

“周六愿意陪我跟青秧一起去逛书店吗?”

“可以啊。”

“她语文一直不好,想买点作文参考书——她想让你帮他选选好的参考书。”

“……”林琅莫名地内疚:“买什么参考书,别乱花钱……市面上的作文参考书又不是真的优秀作文,多读点课外书赞赞词汇量就行了。”

“买完书你介不介意和她一起吃火锅?”

“可以啊。”

“吃完火锅介不介意和我睡觉。”

“可以……啊?”

唐玉树得逞大笑。

“幼不幼稚……”林琅伸脚在桌子下面踹他:“老是这点低智商的小笑话就能乐成这样!”

“低智商你还不是上当了?”

“……”再踹一脚。

这小动作被第三人抓了包:“腻死了!”

林琅转头看来者,顺儿端着餐盘大大方方地坐在林琅一侧当起了电灯泡:“少爷,好久不见!——诶,影大第一好屁股你好!”

林琅“噗嗤”笑,唐玉树倒是瞪圆了眼睛,皮肤由黝黑转变成通红。

加入了顺儿之后,桌上的话题变成了他们“文艺圈儿”的琐碎。唐玉树插不上话,潦草喂完自己就收拾东西告别了。

唐玉树一走,顺儿才关心起来:“他们公司——现在还好吗?”

“好得很。”林琅言简意赅地把陈逆竞标民宿品牌的事情给顺儿讲了一下。

“所以说——你的那本长篇小说要出书了吗?”

“还没定。”

“陈逆脑子真好!”顺儿夸得毫不含糊:“一个案子,又能救公司的困境,又能帮到你!”

林琅笑道:“是啊,他很聪明——原来除了脸蛋和身材,你也会看男生的脑子?”

被调侃成“肤浅”的人,顺儿不乐意地怼了回来:“对啊!脑子这种东西,大家都会看吧?除了我的小少爷!”

被咽了个半死……可真的反驳不了。

林琅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不争气的唐玉树!

任林琅笑了片刻,顺儿才又幽幽地开口道:“欸对了,我把陈逆睡了——他有跟你讲吗?”

他讲这句话的态度,跟“今天星期三”选用的是同一种平淡的语气。

于是林琅再度被咽了个半死……

41 回血

41 回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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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儿会喜欢男生”这件事林琅心里从来没有过疑议,但是“顺儿会喜欢陈逆”这件事林琅是结结实实地吓了一大跳。

没有觉得陈逆不够好的意思——陈逆聪明机灵,为人仗义,绝对是个可以信赖的朋友。只是顺儿这种对时尚审美非常严格的模特专业学生,居然可以欣赏得了豹纹卫衣搭金链子的陈逆。

“你是怎么想的?”

顺儿害羞地扭来扭去:“你不觉得他有种土骚土骚的诱人气质吗?”

林琅没明白这个形容词的意思:“反正……合你口味?”

“对啊……况且在穿着打扮上品味不太好又有什么关系——我可以慢慢教他嘛!”顺儿畅想起了未来:“以后他的衣服我帮他买,配饰我帮他选……房子怎么装修也由我说了算!”

“……哦。”

“衣服乃身外之物,反正终归是要脱了的。”

“……也是。”

别看顺儿这人成天五迷三道,但他说话总有种诡异的说服力。

在短暂的时间内也就接受了顺儿“把陈逆给睡了”的剧情走向。但林琅还是忍不住确认了一遍:“那天你喝了那么多酒,还能成功发生……你确定你是自愿的吧?”

顺儿点头连连:“是啊!当时还是我勾引他的呢!”——倒是够坦白。

“那你们是说清楚了——要在一起吗?”

问题果然问到了点子上,顺儿挤着脸颊的肉为难地回忆起来:“我其实……也记不清细节了。那天不是醉了嘛?我光顾着和他开心了……”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哪怕有“意外地揩到了陈逆的油”作为前缘,但:“喝多了的关头上怎么可能敲定感情呢?”林琅帮这个现世宝分析道:“你们才是第一次见面,彼此都全然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算发生了什么……说白了,也只是一次性的游戏而已……”

“是啊……”顺儿有点丧了:“可是我就是很喜欢他。”

“因为什么喜欢他?”林琅仔细回想,那天顺儿和陈逆的交集除了陈逆扶烂醉的他去睡觉之外,再无任何互动。

“也没什么感天动地的‘情之所起’——爱情不就是这样吗?你其实根本弄不明白你为什么喜欢一个人。说点科学的:费洛蒙的吸引;说点迷信的:再续前世的缘。我那天虽然喝多了,但看到他,就是觉得我喜欢他!”

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就这么粗暴地断定这种感觉就是‘爱’吗?”

“对!就这么粗暴!”顺儿对自己的判断足够理直气壮:“你之前和唐学长的一切矛盾来源,就是你太小心翼翼、不够‘粗暴’!并且你一直都放错了重点!”

“放错了重点?”

“对!”顺儿继续道:“爱十有八九都是不知所起,爱的重点在于一往而深。意思就是说:你为什么喜欢上一个人——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怎么爱一个人。就比如你喜欢唐学长——当你察觉到自己对他的感情之后,考虑‘应该怎样去爱他’要比追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更有意义!”

“好像有点道理……”

“你为什么会喜欢唐学长?”

“他……个性好。”林琅想了想,又补充道:“主要是对我好。”

“少爷你醒醒——就冲你这张脸,一上来就愿意对你好的人多了去了,可是你都能动心吗?”

林琅回想了一下:没错。从小到大,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在最开始就嫌恶自己,通常会先伸出释着善意的手,可自己惯性地惧怕那些陌生善意,于是选择了躲避……继而反目也是后来发生的事。

“人都会下意识地为自己的行为寻找一个解释——尤其是以你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