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番外三 伤疼(1 / 1)

怜君 红茶半糖 255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28章 番外三 伤疼

  蛰伏了两年之后的举义,发生在博尔顿离宫行猎的一个午后。义兵密训已久,又以先王的大王子为首,要杀反贼,给部落换一个公正的新王。

  博尔顿向来自大,这些年来富贵奢靡的安稳生活消弭了壮年时的野心勃勃,可有人正年轻着,在异乡打碎了自己的骨头重新来过,忍辱负重,九死一生地归来。

  要一笔笔地,向他讨回儿时的血债。

  他自认这片草原上已再无威胁,从起兵大胜的那夜开始,他就坚定地认为,天神是站在他这个勇者身边的。游猎所随人等不多,唯独几个亲兵驰马相随,以及他一直引以为傲的那匹白毛狼王,其余人等候在营地。

  这些年偶尔会想起大哥一家,想起那个从他手底下逃走的幼稚孩童。不过五岁,只会吵着要漂亮的马,精致的驹弓箭,一个娇生惯养出来的娃娃。在火海里不知踪迹,哪怕侥幸逃了,也会死在草原上的雪雨风霜。

  而当他稳准狠地射中一只毛鹿时,数十发冷箭于此袭来,他翻身滚落马下,躲过一轮。

  他逐鹿,有人逐他。

  亲卫吹响骨哨呼援,彻天嘹亮。狼王环绕在他身边,发出低吼警告。

  当他看见那些被他驱逐出去的叛民时,还有几分不屑。他已顺风听见了踏踏的马蹄声浩浩荡荡,正向他这边奔来。

  直到,看见义军散开后,那个打马而出的少年,那肖似他父亲的面容。比他父亲更年轻,更鲜活,让他在对视的一刹那间,周身的血液凝固一凉!

  从前反对他的叛民变义军,拥护的是名正言顺的先王之子。塔珠也随着援军赶来,年迈老祭祀举着神节一呼——

  颂天神,顺民心,诛反贼,拥新王!

  此情此景下,有终盼光明的,有及时倒戈的,更有不甘于此要殊死一搏的。

  杀戮无法避免,铭云也在其中,除了中原人的容貌,穿着打扮与这些草原人无异。众人只见,这个中原人只凭一柄快剑,毫不畏惧地就勒马突入军中,剑光如电,出手狠厉,所到处只听痛嚎嘶声,再看他转腕生花,雪亮亮的剑身上,滴血不沾。

  铭云的目光,习惯性地追随着他那个小徒弟。才发现快十八的赫安在一直在脱离他的保护范围,挥着弯刀一副不顾生死的模样,不断地拼杀,向在重重保护中伺机后退的博尔顿逼近。

  他毕生的仇恨与血泪,都在那里。

  铭云掉马在砍杀中去追,他着急起来,出手更求一击毙命,一路杀得太狠,不少部落军都不约而同地绕开他跑。

  可惜最后擒住博尔顿的不是赫安,而是率领另一支队潜伏预断对方后路的扎格。

  大将军的儿子,箭无虚发,再次把博尔顿逼下了马。射中博尔顿的那张弓,是从前神箭大将军的爱弓。

  血雨腥风中,草原染透胭脂色,长风过草扑面是腥咸,口里苦涩,眼中酸胀。兵戈卸甲,多年夙愿,经年噩梦,刻骨之恨,一朝起,终于后一朝平。

  新王未立前,地位最尊崇的塔珠祭祀,主张将博尔顿押进深牢,等待众人的审判和天神的惩罚。

  赫安无暇去管新王谁属,到他这里,许多孽还没真正了。他还没从厮杀中缓过神来,身上的肮脏鲜血未干,胸腔中鼓动的汹涌杀意未平,就被人拥簇进了重建后比过往更辉煌瑰丽的皇宫,坐上了过去父王的位置。

  俯看那些在祭祀领导下跪拜的臣民,他有些恍惚茫然,仿佛众人呼喊的是从前父王的名字,那个真正伟大的爱民如子的王。母后会站在父王身边,带着年幼的他和更年幼弟弟妹妹,接受子民的欢呼与朝拜。

  可他们,都不在了。

  他在这个世上,终究再没有家人了。

  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急切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最终什么也没见到。

  在大殿之外,长廊之上,有个人疲惫极地倒地休息,怀中抱剑,手边是一张血淋淋的狼皮,唯有几处和能分辨出原来大概是雪白毛色。那人身上藏蓝的袍被染就成乌沉沉的紫,肩上三道利爪挠出来的抓痕,深可见骨。

  赫安最后还是见到了他师父,就在巫医帐里,也差点,就成了最后一面。

  这个敢生杀了草原狼王的中原人,也差点就死在了狼王的险些穿心的钢爪之下。

  而是否真能活下来,还未可知。

  赫安在师父的帐里守到了日落,安静地替他擦净脸上身上的血迹。入夜时分,带上那张血迹干涸后腥臭难闻又肮脏不堪的狼皮,去了地牢。

  他以新王的身份调走了所有守卫,将狼王的皮毛,扔到了那人面前。

  戴着沉重枷锁的博尔顿,被迫以一个仰望的姿势望着面前的少年。在看到死去的狼王后,眼神有一瞬的震动。可面上的神情,很快由之前的震惊愤怒,变为了深深的鄙夷和不屑。

  这样倨傲的目光,赫安儿时常常见到。因为他的母亲是中原人,博尔顿看不起混淆草原部落高贵血统的兄长,更看不上混杂血脉的赫安。

  他从骨子里就是高傲的,兄弟之中,他分明最出色,可该属于他的位置,却给了凡事不如他还娶了一个中原女人的兄长!

  他怎能不恨?

  赫安?新王?呵,一个混杂血脉生出来的贱种,最后果然也和他父亲一样,靠上了一个中原人,才有本事和自己一争。

  “小杂种,你以为你坐上这个位置,就名正言顺了吗?”博尔顿低低的讥笑声在空荡的牢内回响,他道:“你之前是逃到了中原吧?靠着那个中原人的庇护才有命回来。”

  “你和你的父亲一样没本事,优柔寡断,还自认重情重义。”

  “我哪怕死了,也不是因为你有多本事,而是我时运不济。”

  就如当年继位,不是他不够好,而是没得到那一分天神眷顾。可时运总会轮转,属于他的机遇不来,他就自己搏来。

  “你听清了吗?小杂种。”

  他想诛对方的心,可对方神色如常,唯独一双绿幽幽的眼珠在牢内熹微灯火的映照下,诡秘深沉的可怕。

  像匹不动声色,蛰伏待发的狼。

  赫安解了他的枷锁,将他的长刀还给他。自己,则拔出了腰间的一柄宝剑,出鞘雪光湛湛,锋利无匹。

  剑身与龙柄衔接处,刻了一朵流云纹。

  “他是我师父,救过我,教过我。”

  “你杀的人,是我的父母弟妹。”

  “今夜不会有别人,我会凭我的本事,亲手杀了你。”

  ………

  铭云醒来的那天,也不知自己昏昏沉沉过了多久,只记得应该是傍晚暮后,因为赫安掀开帐篷随之透进的光,是带着淡淡霞红的余晖。少年的身形已修长挺拔,面容一半陷在阴影里,一半敞在霞光处。

  离得太远,铭云尚看不清他的神情。像如往常一般抬手招招他,看对方不情愿又慢吞吞地挪过来。才发现手软如棉,身上半分力气也无。

  费力地张张口,气若游丝地吐出一句。

  “过来……”

  话出口太短太清,也不知道那个木头似杵着的小子听见了没有。

  赫安过来了,垂首在他身边坐下,缄默一如既往。整个人的状态却柔软乖顺得不像话,就像在云州对着他最喜欢的江棠一样。

  又不全一样。

  直到铭云细看到他左脸下近脖颈处一道新愈的乌红长疤,再往下,看得见领口遮不住的纱布。身上浓重的草药气,与自己不相上下。

  他们师徒俩,一个伤在左,一个伤在右,还对称起来了,都跟这张脸过不去。

  可他记得,之前的小徒弟还是好好的。

  “谁伤的?”铭云问。因着气力不足,话问得轻,听起来仿佛格外温柔。

  赫安习惯地答了一句:“不疼。”

  总是这样,疼也不疼,死也不怕。铭云忽然想起他十岁那年,倔强的小孩拖着伤腿,一言不发地追了他一路。他实在看不下去,把他扛回去,给他上药,教过他:可以不指望任何人,但师父可以。

  他最不喜欢管别人闲事,可赫安真成了他徒弟,就不再是别人了。

  赫安被师父突如其来的凝望弄得有些手足无措,又解释了一遍:“真的,不疼。”

  最疼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我疼。”铭云望着他道。

  少年还想问他哪里疼,他的师父从不说疼,比他还忍得。想去揭伤口看看,又不知从何下手。

  铭云看他呆头呆脑地样子,忍不住笑了,笑得时候牵动了伤口,倒真的疼起来。

  发肤之痛犹在,一日终可愈。可心疼,却真是难控难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