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女中豪杰郑毓秀传(5)
郑毓秀除了从事律师工作外,还在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里担任过多项重要的社会职务。1927年,郑毓秀历任上海审判厅厅长、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江苏政治委员会委员、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发行院院长。
1928年,郑毓秀在南京国民政府中出任国民党立法委员、建设委员会委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于1928年成立,次年1月即指定郑毓秀和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宽、林彬五人组成民法起草委员会,专门负责民法的起草工作。由此可见郑毓秀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当时是屈指可数的。抗战期间,郑毓秀曾任教育部次长。
郑毓秀的丈夫魏道明1926年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婚后与郑毓秀经营律师事务所,赚得巨额财富。魏道明后任司法部部长、南京特别市市长,时年不过三十岁左右。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适任驻美大使,郑毓秀成了大使夫人,协助夫君开展外交工作。1943年,宋美龄访问美国,郑毓秀协助安排,后出任“各国援华会”名誉主席。深谙政治的罗斯福总统夫人称赞郑毓秀“具有政治头脑,不同于历任中国大使夫人”。美国总统杜鲁门的夫人虽不过问政治,但仍和郑毓秀结为知己。1947年,魏道明改任台湾省主席,郑毓秀随夫赴台北。由于魏道明非蒋介石嫡系,1948年由陈诚取代魏道明任台湾省主席,同年郑毓秀夫妇移居美国,从此淡出了政治舞台。
五
脱离错综复杂的政治中心后,郑毓秀夫妇曾一度困顿迷茫。为求安身立命,她们前往距离中国万里之遥的巴西,从事商业活动。但由于经营不善,外加人脉生疏,郑毓秀夫妇在巴西逗留数年后又复返美国,过着旅居生活。
此刻的郑氏夫妇,欲返中国大陆不能,想回台湾,蒋介石又“缓发”他们的通行证。漂泊异乡的郑毓秀,痛感英雄落魄而无用武之地,只好终日聚集朋友搓麻将、叙故旧、忆往昔,消磨时日。1954年,郑毓秀左臂被发现癌变症状,被迫切除左臂,这对一世英名的郑毓秀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客居他乡、倍感落寞的郑毓秀,晚年疾病缠身,度日如年,于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1978年其夫魏道明在台病逝,遗体运往美国,和郑毓秀合葬。
在清末民初,君权和夫权还非常严重的情况下,一个女子能够义无反顾的投身到推翻满清王朝,打倒军阀统治的行列中来,实属难得。作为女子,她和男同志一样。坚韧不拔的通过报刊鼓吹、秘密宣传革命理念,冒着丢掉脑袋的风险去做封建专制的叛逆。她经历了中国最为动荡的满清末期和民国政府时期,并长期处于社会上层。她利用其广博的知识,为中国的妇女解放和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郑毓秀是这一时期的杰出女性。她译著《国际联盟概况》与博士论文中文版《中国比较宪法论》,成为后学者的必选法律书籍。其参与制定的《民法》草案,第一次把妇女权益写进法律条文之中。无论是其为家为国,都为中华民族的振兴作出了贡献。
一个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时代过去了,一个奇女子奋发图强和在学业和政治舞台上都达到了巅峰的经历,永远鞭策着国人和中华后裔,时刻不忘进取,时刻不忘追求。
参考文献:
《民国女杰——郑毓秀》,作者:张玉光,载《文史月刊》2006年第4期
《穿越世纪苍茫——郑毓秀传》,作者:唐冬眉,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