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女中豪杰郑毓秀传(1)
·一位叱咤风云的女性,是女性拥有中“第一”最多的一个
·少年叛逆,拒不缠足,自解婚约,远赴日本,加入同盟会
·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
·两次冒死参加刺杀清廷官吏的活动,成为革命党人的女中豪杰。
·1914年赴国外留学,巴黎华人女性的杰出代表,“玫瑰枝事件”名扬巴黎
·1924年,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女子
·1920年回国,致力于推动法制建设和女权运动,担任过多项重要的社会职务
·1929年作为起草《民法》的委员之一,将婚姻自主权利第一次写进中国的法律条文中。
·1948年移居美国,晚年落寞,漂泊异乡
清末民初的中国,正是处在一个社会动荡的多事之秋,政治体制上的重大的变革,同样带给了社会以深远的影响。近代启蒙思想家和革命家在解放妇女方面所作的宣传倡导和实践,使得传统中国妇女在思想观念和社会地位上也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女学的问世,各种维新报刊的出现,大大拓宽了一些思想活跃的女性们的眼界,引发了她们思想上的巨大变化,真正认识到了自身的价值所在。于是,越来越多的女性冲破旧式家庭的束缚和传统社会的偏见,投身到火热的运动中去。这一时期,反对男尊女卑,主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利的女权运动高涨,涌现了一大批思想活跃、才貌双全、勇敢顽强的杰出女性,如秋瑾、陈撷芬、何香凝等烜赫一时的代表人物。在众多的杰出女性之中,有一个集诸多“第一”于一身的女性,特别引人注目。她曾经是民国政府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国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律师……这位拥有众多“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就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郑毓秀,她参与过政治活动,甚至参加过暗杀行动,是那个时代上流社会闻名一时的女人。
郑毓秀的一生颇富反抗精神和传奇色彩,同时也是求学救国的一生。作为中华女杰,郑毓秀是当之无愧的,在海外为祖国树立了中华民族女性的典范,在国内,为妇女解放,男女平权作了不懈的努力,为国人树立了楷模,为社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
郑毓秀,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出生在广东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穷苦出身,后在香港发迹,成为大商人,曾赈济黄河水灾,受到慈禧太后的封赐。父郑文治,是清末户部一官吏。郑毓秀上面有两兄一姐,她是其父最小的一个女儿,在女孩中排行第二,人称郑二小姐。
郑毓秀在宝安西乡屋下村的“绮云书室”完成了她的启蒙教育。她自幼聪明伶俐,母亲为了让她有一技之长,常常教她诵读经文。她天性叛逆,对“三从四德”的封建规训置之脑后。当时裹脚之风犹存,家人忧其不缠脚,将来大脚女难嫁人,然而任凭家人软硬兼施,年仅五六岁的小毓秀死活不让缠脚,家人无计可施只好作罢。
光绪三十年(1904年),郑毓秀年方13,初涉人事,当她得知祖母在她年幼时,就把她与当时两广总督的儿子定了婚约,颇为不满,性格叛逆的郑毓秀竟亲自写信给男方,自作主张解除了这个未经其同意的婚约,为此她惹了一场风波,只好离家出走。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郑毓秀进入了天津“崇实女塾”教会学校,接受西式教育。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她随姐姐东渡扶桑前往日本留学。在日本期间,郑毓秀接受了孙中山反清革命思想熏陶,认识到要想救国救民于水火之中,只有打倒腐朽无能的清政府。次年,经廖仲恺介绍,她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党——同盟会,正式参加革命,成为反清反封建的一员猛将。后来她认识了廖仲恺的夫人何香凝,两人都拒绝“缠足”,都拒绝“包办婚姻”,两人成了挚友。不久后,郑毓秀回国从事革命活动,曾两次冒死参加刺杀清廷官吏的活动,成为革命党人的女中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