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1 / 1)

一生秀色 苍盲 2000 汉字|3 英文 字 1个月前

中痛脚,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佝偻着背猛的咳嗽起来。

  裴英正好上来看到,连忙过去扶她。于牧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爸爸妈妈走了,兄弟姐妹也走了,盛嘉没人陪他玩儿,又怕被外公逮到拉去下棋,楼下几个地方到处乱跑。拐角处,看到大红衣角一闪,眼睛一亮,立刻冲了出去,上前拽了人就往外跑:“秀秀姐,走!走!带我坐车去市里。”

  明秀一下被他撞上来,吓了一跳,头开始犯疼了,拉住他:“干什么呢!我不去,你找其他人去陪你!”

  正拉扯间,不知什么时候一个高大的阴影遮住自己,浑身夹带着冰雪的气息。盛嘉抬头一看,见是小舅舅,面容冷沉地像是随时就要打人,吓得甩开明秀的手就跑了。

  明秀没有发现于牧的异样,看盛嘉跑的比兔子还快觉得十分好笑:“倒是没想到,他那么怕你,这下好了,他以后要是再来缠我,你就出来帮我应付他!”话还没落音被于牧拽了一个趄趔。

  明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坐在车上,看着于牧侧脸冷硬的弧线,一直到下颌绷得紧紧。她小声问他怎么了,没有得到回应,也就乖乖的坐着。

  一路上被他拽着东倒西歪的回到家,气不打一处来,大声道:“我招你惹你了,没事冲我发什么火!”

  于牧站在玄关处抿唇不语,眸光深沉地看着她,闪烁不定。就像一只潜伏的野兽,随时会扑上来把猎物撕碎。

  明秀被他看的有些慌乱,再不去看他,也懒得去猜他那些莫名其妙的心思。小声低咒“神经病!”自上楼去了。

  于牧仰头靠在沙发背上,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抬起手按住。

  他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一只暴虐的兽,一踩到导火线就要叫嚣着往外冲,过往的一幕幕像是走马灯一样在脑海里交替着。女人厌恶的嘴脸,男孩肆意的打骂,绝尘而去的汽车。一会儿又变成女孩儿甜蜜的笑脸,寂寞里相互取暖的依偎。

  内心不断地挣扎徘徊,终是苦苦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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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于昶回国 ...

  明秀从小就不擅于表达,也不爱说话。骨子里还带着些清傲,对待别人会有一些疏离感。刚上学的时候,于牧曾一度担心明秀这样的性格会被学校同学所孤立,跟了几天发现情况

  比她想象的要好些。明秀长相甜美清新,让人一见就会心生好感,即使不说话,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但好朋友却很少。

  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事情,有的人第一眼就让人觉得欢喜,有的人第一眼便会让人感到讨厌。明秀对于简飞鸿就是前者。

  简飞鸿是校园内的名人,大姐大一样的人物,有些男生都会怕她。她是校广播站的编辑,也带做些宣传工作。

  一次校庆典礼上,有个接待外宾得女生忽然肚子疼,不能上场,大家都急的不行,哪有时间来得及再重新选一个。那么多少男少女聚集在操场上,简飞鸿第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明秀,扎了一个马尾辫,穿着整齐的校服,沉静端丽的坐在那里。并不是最突出的,却让她觉得很好。办拖半拽着上了台。

  此后,学校有些活动,简飞鸿就会来拉了人去帮忙,渐渐的就成为了朋友。

  

  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有着一个带粉红色泡沫的美梦,梦中会有一个英俊的王子。

  简飞鸿眼界很高,在她的过往中,称的上王子的只有一个。那个王子名叫于牧。

  于牧有时会接送明秀,她会偶尔碰到。只可惜那是个黑马王子,倒不是他长得黑,而是他的气质暗黑。面容冷峻,不苟言笑,只对待明秀的时候才是个例外。

  今天和明秀一起放学,她又见到了另一个王子,那绝对是一个白马王子。英俊年轻的外貌,修长匀称的身姿,站在银灰色BMW车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

  简飞鸿兴奋地拉着明秀去看,明秀只觉无奈,懒懒的说道:“我还是比较喜欢齐天大圣,会驾着五彩祥云来接我。”末了又加了一句,“既梦幻又环保。”

  简飞鸿满头黑线,觉得明秀简直不像地球人,拉着她继续靠近。

  待看清楚后,明秀一下子怔忪了。在远处看是觉得眼熟,近了竟和记忆中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总是温柔又包容地对着她笑,似乎不管她做错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关系,千年也不会改变。

  她呆呆地开口唤他:“昶哥哥,你回来啦。”

  简飞鸿都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世界上的王子怎么都让明秀碰到了。她怅然地叹了口气,站在原地看着汽车渐渐远去。

  

  于昶带着明秀来了一家西餐店。店长是高鼻梁深眼窝的中年法国人,他和于昶很熟的样子,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正想府身来亲吻明秀,女孩吓了一跳,慌忙往旁边躲。

  于昶脸上一直带着笑,看上去心情很不错。不动声色地站在明秀面前,用流利的法语和对方交谈。明秀听不太懂,见法国人呵呵一笑看着她。脸有些不争气的红了。明秀明白亲吻是法国人表示友好的方式,可是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她知道自己失礼了,是想道歉的,又怕他听不懂,小心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法国人想不到小女孩会想和自己握手。爽朗地笑出了声。

  法国人都有一种浪漫的情怀。店里的装饰无一不体现出这一点。光线是不知道从哪折射出来的暗红灯光,暗的很。每张桌子正中都有一个斜条纹的细颈瓷瓶,里面插着一朵火红鲜艳的玫瑰。旁边还有一个透明玻璃杯的烛台,颜色各异,任客人选择。

  明秀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一种颜色代表一个心情,一个心情里面藏了千千万万个故事。

  对面的男人穿着英伦风格的米色风衣,脸庞白皙俊美,头发打理的整齐利落。而自己呢,明秀低下头,身上穿着的是学校里的蓝白校服,也许头发经过一天的运动都有些凌乱了。明秀忽然有些不自在了,别扭的动了动身子。

  三年没见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好低着头盯着桌子下垫着的咖啡色长毛地毯。

  终于等到服务员上餐,于昶把玫瑰和烛台移到角落,明秀暗自松了口气。

  主食是八分熟的牛排,油渍渍的冒着热气,香喷喷的肉味直往人鼻子里窜,引得人食指大动。配的是水果沙拉,还有一道松子什么的,明秀都叫不上来名字。

  于牧平时很少带她去吃西餐,她也并不太喜欢吃,油腻腻的半生不熟,味道也怪怪的。

  明秀刻意放慢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