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乙师兄这个标准理科生也搞起文艺来了。
路人乙师兄一仰脖喝净杯里的葡萄酒,有几分认真地说:“对,你就是七仙女。只是你这个七仙女,把爱人留在了天上,一看就是心有所属。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想的是房子,票子,妻子,孩子,伤心伤肺地恋爱,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我们谈不起。”
蔓蔓不禁感慨万千起来。瞧瞧人家,感情上的事也那么理智,该爱谁不该爱谁,分得清清楚楚。不象她自己,心之所属就好象龙卷风一样,往哪里刮根本不由她自己控制,该感动的时候不感动,不该感动的时候,偏偏乱感动。
不过在蔓蔓刚到米国的那个夏天的最后一个周末,她以为自己的心之所属,就好象地球绕着太阳转一样,只可能有坚定不移的那一个方向。
那个周末,大瀑布的气势很磅礴,江水如万马奔腾,滔滔不绝。最令人震撼的旅游项目,是坐一艘叫“Maid of the Mist”的小船在瀑布底下近距离地穿过。离瀑布最近的地方,耳朵里只有隆隆的轰鸣声,水从头顶铺天盖地地倾倒下来,颇有九死一生的感觉。
艾琳在布法罗住过一年,熟门熟路地指点江山:“其实美国这边的景色,远不如对岸加拿大那边的好。这样的景色,要有点距离才看得清楚。”
“哇!”路人乙师兄由衷地赞叹:“什么飞流直下三千尺,什么疑是银河落九天,和这个相比,那些都只能算男厕所里风景。”
“知道吗?大瀑布,是最多人结婚和最多人自杀的地方。”艾琳则默默抬起头,仰视那水雾的来源,淡淡笑着说:“人就是那么笨,这叫死了都要爱。”
按惯例,在上船之前,每个人要在一张印着大瀑布照片的大布景牌子前留影。不管你喜不喜欢,你的照片都会被悬挂在一个小亭子的外面,等你坐完了船决定,是否要将照片买下。
大瀑布其实是个奇怪的地方。如果某个外星人从天而降,一定会以为这里是印度,因为放眼望去,十个里倒有九个会是棕色皮肤的印度游客。所以当蔓蔓站在那个亭子外面找自己的照片时,本能地在一片棕色皮肤的海洋里,寻找塌鼻子黄皮肤的中国脸。
中国人的脸,她找到了一张。在挂照片的大木板的最上方,她看到了秦越的脸,还是那么阳光无限地微笑着,只有左边脸颊有浅浅的酒窝。他的手搭在边上一个女生的肩上,头和头之间,呈亲密的45度角。
在没看清那女生的脸之前,蔓蔓赶紧转过了身。
上帝果然待她不薄。什么叫人生何处不相逢?她竟然在大瀑布这么不着边际的地方和他的照片相逢了,不能不算个奇迹。
那个女生应该不算什么。他的手只不过搭在她的肩上而已,他们的头只不过靠得紧了一点而已,他们的神态不过亲密了一点而已。在米国这个民风开化的国度里,实属稀松平常吧。
只是她忽然想到过去的两年,那些个为挣申请费而辛勤打工的周末,还有QQ上那个再也不亮的人头,还有很多很多个因为等电子邮件而不能成眠的晚上,还有抱着GRE参考书在桌前醒来的清晨。想到这些,胸口就好象有一块巨石,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不过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他们曾经那么相爱,即使最后一年里,她没有收到过他的只字片语,即使后来他们根本断了联系,但他那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也许是家里不同意,也许是真的很忙,也许有很多种也许的可能性,没有什么不能被原谅或被改变的。
直到后来的后来,蔓蔓方才明白,他们之中又没有高干子弟,也不曾有人得什么绝症,根本连小言狗血的资格都不具备。他们之间,有的不过是平凡人的平凡爱情,有着平凡的分分合合,平凡的缘起缘灭。
☆、关于秦越
猪毛自觉得这一生英明决断,没做过几件让他后悔的事,唯独那一件令他郁结----蔓蔓和秦越,是因为他才认识的。
那是很多年之前的事了,那时候陆建一还在美国,他那年大三,而蔓蔓不过是个刚进大学的小丫头,想起来恍若隔世。
自从他追随着老大陆建一的脚步进入A大计算机系之后,和秦越一直是有汤一起喝,有课一起逃的好友。那年初夏的一天,某个法律系的人过来一吼:“今天苏源家轰趴,人越多越好!”他自然叫上了秦越,提着啤酒一起去赴约。
苏源和林若安是法律系同级的同学,猪毛和他不过点头之交,平时见他斯斯文文的不怎么说话,没想到他是个富家公子。他家竟然是座独立洋房,有花园,有游泳池,客厅大得象饭店的大堂。
轰趴上,他见到了蔓蔓。那天人很多,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只有蔓蔓一个人,一直坐在钢琴前,投入地弹奏一个悲伤的曲调。后来秦越说,那是贝多芬的《悲怆》。
那时候正是蔓蔓和若安生命中最惨淡的时光。蔓蔓自小丧母,大一那年,林教授再婚,不到一年又突然病故。记得那年开轰趴,正是林教授过世不久,继母把房子卖掉了,蔓蔓和若安几乎无家可归,连林教授留下的钢琴都没能保住。那时候的蔓蔓,心情一定很低落。
同一个曲调弹了半个小时,终于有人忍不住了,走到钢琴前说:“这位同学,能不能换点别的?你看,人家主人苏公子都开始借酒浇愁了,你就不能弹点让人欢快的?”
蔓蔓并没有抬眼,只是钢琴的曲调一变,成了“Smoke gets in your eyes”。
那人不满:“我说同学,我是说让人欢快的,不是让人想跳楼的。”
这下蔓蔓抬眼冷冷扫了他一眼,手下的曲调骤然一变,成了昂扬的“风在吼,马在叫”。
那人无奈地摇摇头,失望地走了,坐在猪毛身边的秦越却“扑嗤”地笑了:“这女生是谁?”
“林蔓安,经济系的,一年级。”猪毛答道。
秦越蹙了蹙眉:“林蔓安?好象很面熟。”啊,对了,他想起来了,是两年前在篮球馆大叫“姐夫”的那个小丫头,饶是陆建一平时泰山崩于面前而面不改色的样子,那天也被叫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当时她梳一根粗粗的马尾辫,象苹果一样青涩,如今是墨一样黑的长发披散在肩头,如水一般清澈的女孩。
秦越暗自微笑了一下,站起身来。
“喂,干什么?”猪毛一把拦住了他。
秦越回头,一脸的无辜:“没干什么,去叫她别弹了。”
没想到猪毛竟然不放手,警告说:“想都别想,人家是有主的。”
“有主?”秦越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