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 章(1 / 1)

下一次心跳的距离 蓝色的奥斯汀 2000 汉字|6 英文 字 2个月前

年开花,正是她在布法罗的时候,她完全没注意,到了夏天她才发觉那是棵樱花树,可惜已经错过了花期。

  

  今年樱花终于又开了,她激动地蹿回房里,打开火箭卧室的门叫:“火箭,我去楼下看樱花!”说罢砰地关上门,大衣也没来得及穿就直接冲下了楼。

  

  这是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薄云如轻纱般笼在天空,静谧得连微风吹过的声音也听得见。簌簌簌,是花瓣落下的声音。她仰起脸,让花瓣落在脸上。A大的樱园如今不知是什么光景,她宿舍门口那棵樱花树,应该也正开得当时。

  

  “你不冷?”有人说。她低头看,火箭不知什么时候也下来了,正站在她面前微微皱着眉头。

  

  “哦,不冷,”她用手搓自己冻红的脸,“只有手冷。”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付毛线手套来,替她戴上。

  

  有时候火箭真的有神奇的功用,比如随时随地能变出手套来,还是女式的,还是……

  

  她摊开手掌一看,“噗”地笑了。手套上俨然是愤怒小鸟里猪王的图案。她翻着手掌问:“作为猪的五种表现,第一就知道吃,第二就知道睡,第三四体不勤,第四神经大条,第五是什么?”

  

  他停了片刻才说:“第五,缺点太多,所以叫人一分钟也放心不下。”

  

  她低头不语。换了以前她一定会说,你管得着吗?你又不是我爸。好吧,她承认,她神经大条。

  

  一阵风过,更多的花瓣簌簌落下,蔓蔓忙脱下一只手套塞给火箭:“快,快,快帮我接着。”

  

  火箭很挣扎地接过,象是老大不情愿,还是帮她四处接着花瓣。

  

  没有手套保护的那只手顿时冷下来,蔓蔓想也没想,就把手插进火箭的大衣口袋里。记得小时候冬天上街时她就喜欢把手插在火箭的大衣口袋里,如今她还喜欢他的鸭绒被和他的床。她从小就喜欢那些有他温度的地方。

  

  “火箭,”她抬头仰望他,“艾琳说加拿大那边看大瀑布景色更壮观。夏天我们去加拿大怎么样?”

  

  火箭的动作停了停,没有立刻回答。“……呃……”蔓蔓补充,“我是说,如果你正好在的话。”

  

  这回他没有停顿。他深沉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亮光。

  

  他说:“我会在。”

  

☆、关于放弃了却忘记不了的事

  艾琳走后的第十二个月零一个星期,蔓蔓偶尔遇见了秦越。

  

  芝加哥虽然是个大地方,但统共也就那么几家可以吃的中国餐馆。在餐馆里遇见熟人,乃是迟早会发生的事。

  

  蔓蔓和火箭在中国超市买完菜,去的是新开的一家生意正红火的川菜馆。她一个人先进的门,领座的小姐上来问:“请问几位?”然后她一扭头,就看见了秦越。

  

  世界仿佛在一瞬间变了模样。餐馆里人声沸腾,说话声,杯盘相交声,窗外的汽车声,小雨打在路面上的声音,一起轰轰烈烈地涌进来,嘈杂不堪。

  

  偌大一个川菜馆,一定有二十几桌,人声鼎沸,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一眼看见了他,坐在靠窗边的桌子旁,他的左手坐着一个不认识的女孩。

  

  她在原地呆呆站了片刻,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要夺门而去,可是已然来不及。秦越已经抬头看见自己,先是惊讶,然后是眼神复杂,连他左手的那个女孩也回过头来朝这个方向张望。

  

  “小姐,请问几位?”领座的小姐又在耳旁问。

  

  还好火箭这时候从外面走进来。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才管住自己没扭头就逃。

  

  “先生,是两位吗?”领座的小姐契而不舍地问。

  

  火箭停了片刻,才平静地回答:“等一下。”

  

  她也不知道是她拽着火箭还是火箭拽着她,反正他们是朝秦越那张桌子的方向走。她也许很失态,反正她是管不住自己的眼睛,除了看见他,她什么也看不见。

  

  那个女孩转过头来看她,又看秦越,最后说:“秦越,不介绍下?”

  

  秦越收回目光才说:“这是陆建一和林蔓安,都是我以前A大的同学。”他低头,“这是杜华瑾,我女朋友。”

  

  “林蔓安,”杜华瑾朝蔓蔓亲切地微笑,“我听说过你,听说你的钢琴弹得很好。”

  

  蔓蔓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大概是谢谢,攥紧了火箭的胳膊,捏得一手都是汗。她暗暗希望这时候火箭会搂着她的腰或做些其他什么亲密的动作。如果是演电影不都应该是这样吗?只是他没有,只任由她拽着,一动也不动。

  

  杜华瑾又说:“你们也是第一次来这里吧?这里的水煮牛肉不错。”

  

  火箭的声音说:“我们只打算点几个菜外卖的。”

  

  杜华瑾还要说话,蔓蔓已经松开了手:“我去下洗手间。”

  

  如果可以的话,她大概会拽着火箭一起躲到洗手间来。镜子里的脸果不其然已经白得没有血色,她用冷水洗了一把脸,湿淋淋地抬起脸,却看到杜华瑾的脸出现在镜子里。

  

  其实蔓蔓认得她,秦越那个爱旅行的朋友,他的青梅竹马。他们一起去过纽约,去过尼亚加拉大瀑布,去过加利福尼亚,也许还有很多地方。

  

  “原来你就是林蔓安啊?”杜华瑾微笑说,“我听说过你很多事。”

  

  杜华瑾确实听说过不少事。林蔓安,那罐牛肉干的主人。牛肉干被秦越藏在冰箱的最里面,一年多了,不知他是不是早已忘记。当初秦越在A大的事她也不是一点儿也没听说过。秦越毕业那年,她北上去找他,抱的就是拯救她爱情的决心,结果就只一句,“我爸爸都准备好了,我们一起出国”,就轻易把他留在了身边。男人就是那样,你得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

  

  她保持胜利者的微笑说:“听说你和秦越在A大时很熟,怎么都在芝加哥也从来不联系?”

  

  这样的笑容,连蔓蔓都看出来了,她知道林蔓安是谁。这样的笑容,让人联想到电视剧里正室对着小三正气凌然发话时的样子,然后一个巴掌扇过来,往往看得观众大呼过瘾。

  

  她是青梅竹马,她原有这样的资格。

  

  蔓蔓噎了半天,才说:“我们也没那么熟。”

  

  他们确实没那么熟。距离是种万能的东西,隔着时光的距离,记忆都模糊起来。她记忆里他那么深爱过她,但记忆也许根本是骗人,他根本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爱她。

  

  回去的路上雨下得时疾时徐。下午的天空是一种暗灰色,仿佛一不小心就会黑下来。她闷在车里一言不发。

  

  连火箭都不说话,车里飘的尽是水煮牛肉的味道。

  

  回到火箭家里,她盛了米饭,把水煮牛肉倒进盘子里,坐在饭桌前神情恍惚。家里的电视机开着,中午的新闻正播报哪个议员又受贿了,哪个神父又性丑闻了,哪家医院又发现几起N1H1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