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时紧时松的鼓声,使人看得目驰神摇。
唐思薇所跳的是踢踏舞,这种舞蹈在他们学校里很流行过一阵子,几乎无人不会,掌握了基本的步法后跳得好也很简单,此时唐思薇根骨不凡,内力悠长,提一口气上来,便可以跳上好一阵子。跳着跳着,她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校园,周围都是同学们羡慕的目光,越发神采飞扬,忽然一个大跳,转头叫道:“嘿,music
乐师会意,小提琴手立即拉出了一连串流畅的旋律,钢琴师甩了甩头发,弹出**饱满的音符,唐思薇的舞步越来越快,渐渐的腮飞红霞,气喘吁吁。一旁的夜叉国人情不自禁,都鼓起掌来。
黛丽丝湛蓝的双眸中发出光彩,忽然扭着腰肢舞了上来,靠近唐思薇。唐思薇却不管她,自顾自地跳着,舞步越跳越快,而黛丽丝仿佛也是要故意炫耀自己的技巧,扭着腰围着唐思薇不停的跳,二人像是在共舞,又像是在炫技。
随着最后一个鼓点的响起,音乐噶然而止,唐思薇后退了一步,黛丽丝又接着舞了上来,一个转身,唐思薇心领神会,搂住了她的腰肢,黛丽丝身子后仰,二人的舞蹈便这样结束了。
唐思薇被手臂上突如其来的重量压得暗暗叫苦,没想到黛丽丝身子居然这样沉重。幸好黛丽丝在音乐停下不久,就笑盈盈地从唐思薇怀里离开了,并且吻了吻她的面颊,笑道:“你真厉害。”
唐思薇本以为这样一胡闹,众人都会大皱眉头,不料朝四周一扫,却见个个露出惊异佩服的脸色,她心中一动,走到钢琴师身边,笑道:“借你的琴给我用一用!”
坐到钢琴旁,她默默记了一下曲调,便弹出了欢快清新的曲调,然后接着唱起歌来。
她的歌词简单之极,就是一个单词:“dariling~~~~darling~~~~~~~”虽然在她的年代,学钢琴几乎是每个家境较好的女生的必学科目,但唐思薇因为学了古筝,对钢琴不怎么感兴趣,只会这么几首最简单的歌。即使如此,也够让夜叉国的人刮目相看了。
这时她一边弹琴,一边唱着歌,优美修长的身躯坐得笔直,看起来竟然是高贵圣洁,难以言喻,众人瞧着那如雪似玉的侧脸和天鹅般的长颈,不自禁的都看得呆了。
李忘忧心中一动,侧身和身旁一个皮肤白净,身材瘦长的文官耳语几句,那文官听后,了然地点点头,起身到代王身边说了几句话。代王一想不错,待唐思薇弹奏完毕,立起向众人鞠躬致谢之时,拍掌笑道:“后主果然蒽质兰心,只不过这么一会,就明白了夜叉国的乐器演奏之法。”
他这明显是睁眼说瞎话,钢琴若是真的一看便会的话,二十一世纪的人何必还要苦苦练习去考级呢?但夜叉国人知道本国的乐器从未流入过后唐境内,但是代王久经历练,脸皮早锻炼得比城墙还厚,说得比真金还真,众人将信将疑。这时代王又笑道:“我们后唐有句老话,叫做‘抛砖引玉’,后主方才弹奏过夜叉国的乐器,不知夜叉国的哪位使者,能够在我后唐的乐器中任选一种,演奏一曲使大家也开开眼界呢?”
通译翻译了他的话后,众夜叉国使者面面相觑,他们来后唐之前,原本对当今朝廷做了一番研究,当时得到的情报说代王近几年主张“闭关锁国”,海上贸易也日渐式微,严重打击了夜叉国的经济,无奈之下,夜叉国才派使者出来。
唐思薇料想得不错,夜叉国的人就是英国人的后裔,也是因为历史动乱而被转移到这里,只是他们顽固地相信是上帝让他们来到这里的。
这是一个残忍好杀、好勇斗狠的种族,对血腥的渴望掩饰在文质彬彬的外表下。就是这次来到后唐,他们也没忘了要炫耀自己的强大,并且蓄意要挑起事端。但是代王这句发问却让他们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了。他们之间,确实没有人会后唐的乐器。后唐的高贵后主演奏了夜叉国的乐器,夜叉国却无法演奏后唐的乐器,一时之间,众使者的脸色都有点无法掩饰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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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推荐冯曦妤的歌曲: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就是女主的钢琴演奏曲目,很清新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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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会散去之时,已到了三更天了。
诸官渐渐告辞,李忘忧扶着唐思薇的手,和她一起上了马车,让她小心翼翼地坐好,唐思薇忽然幽幽叹了口气:“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想自己在云华山时,曾那样以为会有天长地久,以为终究选得了自己心上的人,最后却还是无法逃脱被他人算计的命运。
李忘忧却以为她是在遗憾,柔声道:“你若是喜欢热闹,明日咱们也邀人来玩,好不好?”
唐思薇低下了头望着自己脚上的靴子,李忘忧见状也去摸了一摸,笑了起来:“叫你去换了这身怪模怪样的衣裳,你却不肯,还死皮赖脸地向那夜叉国女子要了过来,现在穿了回宫,不知道别人看了又怎么样大惊小怪呢!”
唐思薇弯下腰,脱下一只靴子,吐了吐舌头道:“这靴子是西贝货,我才跳了那么一会舞,就把靴底给跳破了,脚上起好大的血泡。”
她不管李忘忧在身边,自顾自地又把袜子除了下来,果然脚底长了两个大血泡,伸手摸了摸,又道:“今天只能跳着回家了。幸好黛丽丝大方,要是她不肯把这套衣裳给我,我还一双破靴子给她,可有话说的!”
李忘忧本来就担心她今日玩得太厉害,身子承受不住,这时忙哄她道:“你要是喜欢,等过几日我叫人给你多做几双。
”唐思薇叹道:“不用,多谢了。”
二人居然一时沉默了下去,隔了片刻,听着那清脆的马蹄声一下下地拍打着路面,唐思薇掠开了车帘,看着天上的繁星,眼睛里不觉酸酸涩涩的。
感受到她的情绪低落,李忘忧便放下了要追问她如何懂得夜叉国语言的事情,笑道:“我今天才算开了眼界了。原来夜叉国的女人是这样穿衣裳的!”
思薇轻声道:“那是晚礼服。一般只有在隆重地场合下才会穿。”
她想起小时候地第一件裙子。就是那种露背地。装饰着漂亮蕾丝花边地公主裙。她那时候大概是六岁吧。开心得不得了。像只小蝴蝶一样在父母跟前飞呀飞地。
那时候地小女生已经知道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地故事。每个女孩都会想象自己是公主。每当落难就有骑着白马地英俊王子含着温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