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1 / 1)

韩寒五年文集 韩寒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6天前

常拿《小草》这首歌嘲他——“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

然后就是春峰觉得我等孩童思想幼稚,并对我的文章不屑一顾,仿佛觉得用我的文章擦屁股他的屁股都会觉得丢脸——丢屁股。

春峰是一个刻苦学习的好大学生,不沾烟酒,没有女友。

去年喜讯传来,他喜得奖学金3000元,震动全村。

于是全村人都立其为榜样,恨不能为其打个雕塑放在村头。

晓峰、春峰的父亲是村长,属于权威人物。

他教育儿子,一般不打,舍不得打,等憋到一定的程度后什么家伙都操出来了,打起来全村都砰然作响。

在村长父亲的教育之下,两个儿子没有沾染什么恶习。

要知道,在农村,把儿子调养得如此之乖也十分不容易,所以村长的威严大为提高,村民有事都去找他,大到老母亲被杀,小到老母鸡被偷。

在小时候的玩伴里,还有一个头大体壮的小子叫春平。

这小子今年刚念初二,发育尚未开始,三年前看见是什么样,现在仍是什么样。

春平这小子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三年前大人曾预言他长大以后一定会艳惊神州,不想三年后还没长大,只好推迟再议。

论在我们村里,最疼爱孩子的家人当属春平的奶奶,该老不幸一眼失明,照理来说对春平的管教应该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事实不是。

她老了,走不远,所以采取的办法是千里传声,出门大吼——“春平——”,语气中有将他大卸八块的悲愤。

春平回家后,她一把揪住孙子抚摸不止,令我们虚惊一场。

我们的观点是春平长大了就不可爱了。

狗就是因为小人们才把它抱在怀里,从来就不会见到有个妙龄女郎手里抱只一米多高的狼狗。

春平有一个和他一样大的邻居,已经开始发育,说话声音开始沙哑。

对此春平的父母十分羡慕,常去讨教有什么独门绝招。

这两个小子差不多要进入青春期,因此已经有了要表现的念头,所以在晓峰门下学习篮球,双双变成走步大仙。

晓峰对此的解释是,年纪轻轻,走几步没有关系,裁判是不会吹的。

还有一个非常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是伟弟。

这小子比我小3天,然而岁数这东西一天也不能缺 ,就是这3天使我在心里造成一种成熟的形象。

倘若一念之差,我比他小3天,那么在于我,就只好称他伟哥。

我们村的房子是平行站位的,只有伟弟家的房子体现出一种独立思想,孤零零耸在前面,独占龙脉。

这房子的位置可谓是得天独厚,三面田地包围,后面是一条小河蜿蜒流过。

一只相貌凶恶的大狗被拴在竹林里,想天下大多数武林高手常在竹林里窜来窜去,突然冒出一只武林高狗,配上一个武林高手,倒有《神雕侠侣》中杨过身后那只雕的风范,只可惜在气势上还差一点。

这只狗乃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嗅觉灵敏到过了头,凡有人在500米范围内出现都会狂吠不止,然而更奇怪的是,一旦这个人进了5米范围,那只狗猛然变得乖顺无比,躺在地上呜呜呻吟。

所以我们替贼苦心设计了一个安全方案,地面上作战是不行,但空投还是可以的。

不过天知道人在狗上空500米处,狗是否也会嗅察。

因为嗅觉太灵敏,所以伟弟家难得安静,而伟弟又是远近有名的新世纪好学生,是要去建设祖国“四化”的,胸怀大志,所以风声雨声狗声声声不入耳。

伟弟的成绩只要不遇上重大考试就出奇地稳,想平日他还没考好人家就已经知道他考几分了。

两年前中考,伟弟发挥不佳,只考到4715分,但是那一年区重点的录取线也是这个分数,所以伟弟可谓考得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一点也不浪费。

在我的儿童时代,伟弟热爱读书的盛名比我大多了,因为我读的是野书。

在农村,野书不登大雅之堂,而伟弟读的是正书,天天叽叽哇哇什么“个位不够向十位借,十位不够向百位借”,借来借去人家都以为伟弟在外边欠了一笔巨债。

伟弟之热爱读书,可以体现在每次他来下棋,衣服里都暗藏一本图书,一旦有空时常诵读。

他的高中在区中念,这里离我家不远。

一次我去看望,找半天不见人,原来他正缩在角落里做题目。

天蓝年代里一共这么几个人物,之所以不说童年往事,而说他们长大后的样子,是因为我们可从他们现在的样子里看见童年。

并不是不愿分享快乐,因为我始终自私地认为,快乐是不能分享的,痛苦是不能分担的。

这些东西最终还要靠自己去消化。

这些写下来只为让大家看看。

现在兄弟们星散上海四方,以后会星散全国各地。

冒犯他们的名誉权写下来只为纪念纪念,现在纪念完毕。

足球啊足球

小学时我们不知那东西叫足球,管那叫皮球,玩起来倒是现在正宗的橄榄球玩法。

现在年纪过了60岁的人,脑子里基本上没有足球的概念。

每次我回老家和儿时的伙伴踢球时,旁边总会走来一个老太张开满口漏风的嘴说:“韩寒,在拍皮球啊!”听完这句话,总是令我兴致大减,你说中国国家队在拍皮球想必不会有多少人反对,可面对我们这群对足球痴热的孩子未免……我跟足球结缘是在初一时。

当时我们学校机构庞大,我在初一(14)班,听了令人喷饭。

初一的课程比较宽松,每天傍晚一下课就去踢球。

那时我球技很差,往往沦为替补。

我不甘心,于是每日苦练。

初一时我逢周末回老家,家里有块空旷的水泥地,特别适合我这种一带球会撞出20米的初学者。

我就在地上放一些可乐瓶练盘带。

由于无人传球,只好一个人带球,所以造成了我以后盘球过多的毛病。

我家原来有一只小黑狗,拴在门口,狗房子门的大小正巧符合我的心意。

尽管我平时爱狗如命,但为了球技的长进只好不要命了,于是我选择了大义灭狗。

一开始,我脚法奇臭,那只小黑狗相对比较安全,只觉狗窝附近四面开花。

直到有一天,一脚力射洞穿狗窝,可怜那只狗没想到我进步神速,竟有射中的那一天,猝不及防,惨叫一声逃了出来。

以后由于我的脚法日益长进,那只狗只好长期飘泊在外,有家回不了。

我脚法的进步多亏那只狗的无私帮助,可惜现在它已经因为误食毒药而谢世。

时隔5年,虽然厮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