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2 章(1 / 1)

部队大院的八零后 张铁锅 2000 汉字|14 英文 字 1个月前

她看着那双久违的小括弧此刻就在眼前,像做梦一样。她不知道,很多年前,他也是这么热火朝天地给另一个女人熬小米粥,只是他那会儿的心态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她走出去在饭桌边坐下,这才留心到桌上已经摆好了一碟韩国泡菜,她一闻到那透着辛辣的酸味,马上忍不住伸手拈了一块搁进嘴里,又拈了一块。

  等他从厨房端着熬好的小米粥出来的时候,她正津津有味地吮着手指头上的泡菜汁水,面前碟子里的泡菜少了一小半。

  “你这是饿虎扑食啊!那是给你开胃的,吃两口就行了,过犹不及,喝点儿粥吧。”他把两碗黄稠稠的小米粥搁在桌上,她的那碗上面还卧着两个剥好的水煮蛋。

  她看着那两只白乎乎的鸡蛋,任粥里的热气扑了她一脸,多日的委屈随着两泡泪水涌出眼眶,滴在碗里。他在厨房里问:“你把筷子都搁哪儿了?”

  她拿手背胡揩了把眼泪,走过去,打开最拐角的一个橱柜,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安娜苏的蔷薇礼品匣打开,里面码放了小半盒簇新的毛竹筷子。

  他看她一面认真地挑拣了两双筷子,一面不经意地把一侧长发很女孩子气地绕到耳后,心里猛生出一股爱怜,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把她裹进怀里。

  她的身子哆嗦了一下,然后试图挣开他,他有点命令她似的:“听话!”

  她不听,仍挣。

  “肚子都没填饱还能有这么多劲儿使!”他固执地没撒手,贴着她的耳朵说,“咱俩好好过,我好好对你们娘仨儿,成吗?”

  她又使劲儿挣了挣,他的胳膊却像水草一样越缠越紧,她“呜哇”一声哭了:“马致远,你太欺负人了!”

  他吻着她的额角,心说:哭了就好,哭出来就应该没事儿了。

  她则在心里说:就这么简单,我要的就这么简单,马致远你终于懂了!

  我有话说:

  谢谢大家的耐心等待!我把周一更新的也贴在这儿了。

  因为这是晓芙人生的又一个重大转折,所以我想多看几遍,让一切过渡得更自然。

  再告诸位

  请大家先做两个深呼吸。

  我要取消周一周四更新的定律,因为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于每个喜欢写小说的人而言,灵感来的时间可能都不一样,我的灵感一般在凌晨最好,所以过去的几个月我都是凌晨四点多起来,蓬头垢面写上两三小时,然后洗漱去上班,有功夫的话,还能自己做个早饭,否则只能去麦当劳解决了。周末的话,造化好能偶尔能写到午后,然后早午餐一起吃。很文艺地说一句,凌晨的灵感对我就像初乳一般珍贵。

  为了这珍贵的凌晨能有个清醒、理性和感性并存的大脑,我必须睡得比农民还早,我必须大多数时候呆在家里,因此就得牺牲一次又一次和朋友出去撒欢的机会,很多以前喜欢叫我去泡吧、旅行、露营……的朋友,现在直接把我给除名了,因为他们就是给我发了短信,打了电话,我不是拒绝就是根本不回也不接。唉!他们中有“刻薄”之辈直接跟我说:“你现在简直跟修女差不多!”有次被几个朋友说服,让载去滑雪(本人非常喜爱的一项户外运动,虽然也就是个中不溜儿水平),人家车都开到山脚下了,我忽然来灵感了,然后对同去的俩姑娘说:“你俩上山玩去吧,让姐一人回房间待会儿。”那二位带着难以置信的眼神瞅着我,然后问:“你确定?你真的确定?”还有一次是答应好和一个同志友人逛街(还是我约的人家),到了约定的那天,我忽然来灵感了,于是只能骗他:“有个大帅哥,大大帅哥(我一连用了好几个hot)约我今天去看电影,没准就是我的Mr. Right,你说这可咋办?”他比我还激动:“去,一定得去!我太理解了,咱们改天再去逛街好了。”……

  还得大量饮茶。以前看白先勇的访谈还是文章来着,他说他写作一般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写不出自己想要的文字的时候,就一壶一壶的茶往肚里灌。我真是感同身受!!每天我看着垃圾桶里自己消耗掉的剩茶包,都害怕以后老年会不会缺钙缺血。

  当然,这些牺牲只要能换出我自己喜欢的文字,我就没有遗憾。问题是我认为有灵感的时候,也并不是总有我想要的文字能从我的指尖流出。

  我老早告诉过大家这小说来源于真实的生活,每个人物都有原型,甚至连小蚂蚁都有。小蚂蚁的原型有两个,悲催的那个我就不举了,是我童年时期的一个玩伴;比较闪光的那个,是我们大院一个九零后的小美女,打小能歌善舞,学习还大牛,拿全奖去美国读书,不过人家没和盖茨叔叔握手,人家是和奥巴马握手的。但是我发现很多朋友直接以为我写的是回忆录或传记。老生常谈点儿说,小说是一种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东西,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事件和你的心灵碰撞出的产物。因此以前有朋友说,不要犹豫,一口气写出来。我谢谢她的好意,但是她真的不理解写小说的苦衷和创作过程,首先你得构思整个情节架构,哪部分得多,哪部分得少,这人该说什么,那人该说什么,说多少,怎么说。这儿得用什么字什么词,有没有什么比喻可以让它更形象更灵动。这个情节精彩,但是否是多余的枝杈,能不能和前面或后面的情节遥相呼应……得让它看起来贴近生活,但又得有小说的艺术气息(好久没这么文艺过了:)。

  第一稿写好后,还得全篇通读一遍,把那些过于贫、过于矫情、过于呆板、过于偏题的语句删除或做个标记,第二天凌晨的时候,再回来重写。有时候有的情节,我有两种写法,我就把两个都写出来,然后留待第二天凌晨甄选。比如我原打算明天更的章节,我上周六就写好了第一稿,特别流畅,特别兴奋;周日起来一看,就觉着哪儿不对头;周一再看,就看出问题来了,很多一句话带过的地方要大幅度大幅度地扩充。

  写作的同时,还得做大量阅读,多数时候读很多和小说无关的东西,拓展知识面。偶尔也看看我喜欢的那些作家的小说,有的是反复读,确保我对中文的敏感度。而且我很变态,我会把那些作家(不点名道姓,反正都是大作家)的作品复制粘贴到word文档,逐字逐句地读,然后还会想,要是我,我这个词会这么用,我那个句子会那么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