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汤毅凡,你欠我个大人情,给我记着点。”
毅凡反唇相讥:“姑奶奶,要这么算账的话,下回吃饭没带钱别找我救您成吗?”他眼神离了Vivien,温柔地低头看她,“我可能没提过,微婉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今晚她负责帮你化妆打扮,任劳任怨。”
世界在她眼前崩塌了。
“为什么是她?为什么?”她厉声道。
毅凡没计较她的责问,好像对两个女生的不睦心知肚明。他瞥瞥Vivien:“因为丫就这事儿特会干,要论其他就是一纯废物。”
她以为他从来是温雅而有礼的,她从没见过他对任何人这样放肆不羁地说话。她瞪圆了眼睛看向Vivien,这个她用了大半年去讨厌鄙夷的女人。她会想,浅薄男人才会看上Vivien这种胸大无脑的败类,要是毅凡,肯定瞧也不会瞧一眼。毅凡这等男人,应该有慧眼,会分辨。
她用了多少个夜晚,沾沾自喜地构建这项宇宙真理。
可是——
微婉,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她心脏怦怦撞击着胸腔,全身血液怒吼着狂奔入脑。
她不敢相信,自己被他们两人联手骗了这么久。
在她能够冷静地坐下来思考自己做了什么之前,那两人已经被她尖叫着赶出了房门。
后来她一万次地想,为什么她会在那时那样崩溃。有关“爱”的字句,叛军般在她屡屡镇压之下仍然负隅顽抗。她开始想,是否真有女人可以潇洒地在一段恋爱关系中走进走出。她相信自己可以,就算别的女人不能,但她是特别的。人人都认为自己是最特别的那个,你想了又想,分外确定了这一点。
现在她知道了,她根本不特别,她只是个寻常女人,她依然是陷进去了。
可他没有跟她分手,也没有做出什么背叛之举,他只是将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介绍给她。这甚至能说明他是认真待她,想让她融入他的人生中的。
可她的世界仍然崩塌了,真正的原因,她用了很久才想明白。
那晚她没有去参加Gala,也没有睡觉。她躺在床上,没有放下窗帘,看着巴黎13区的夜色,弥漫缭乱。这些灯火来自和她一模一样的人,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这之间,以工作换得温饱生活。身边生活着辛勤的人让她有慰藉,让她知道自己不是独自的,让她有了信心,可以凭借信念和努力,赢得一个身份显赫的男人的真爱、尊重和稍微光明些的未来。时至今日她才明白,努力和回报从来不成正比,仍然有不付出任何就站得比她高的人,让她一辈子都无法超越。而声嘶力竭和歇斯底里,不过是会让她显得更加卑微而已。
穿破她佯装的清高,毅凡一直知道她的绝望。
天明时,她开始收拾他曾送给她的所有礼物,只要还没用过,只要还能找到,她全部归还。
几天后,Vivien搬走了,再也不会打扰到她。据她在房间里听到的声音,她知道那不是一场愉快的搬家,很明显Vivien是被迫的,她打了好几通抱怨的电话,但最后仍然不得不搬走。
如果毅凡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什么,表达在他心中谁高过谁这种事,她也宁愿不懂。
Vivien的故事,她拭目以待;而她自己的故事,到这里已经结束了。
Outro 汤毅凡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仰望他汤毅凡,也总有那么一个她,翻着白眼球,不屑地说,瞎了他们的眼。
他们永永远远,不离不弃,特区政策一百年不改变。
他的结局,才是真的结局。
这么说,听起来特俗。但他真就是这么想,改不了——
在他眼里、心里,她从来都是个小孩。
要是把这话搁在她面前,她还不乐意,还得拼死了反驳。她会说,你才是小孩呢。这是真的,他一直都知道。在她眼里、心里,她也这么想,改不了。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仰望他汤毅凡,也总有那么一个她,翻着白眼球,不屑地说,瞎了他们的眼。
一开始,他气愤,怎么她就完全不知道要崇拜他,要听他的话呢!但渐渐地,他懂了。从小到大,身边朋友也都在说,易微婉这小姑娘心眼多,八面玲珑,长袖善舞,一个外来者愣是把汪家人从上到下都收得妥妥的。在外,她名声更是比姐姐汪凌茜好得多,随和,亲切,没架子。圈子里头,亲爹都不知是谁的养女抢了嫡小姐风头的,可就她一个了。
瞎了这些人的狗眼。
这些年,她老在追别人,一打男人经过她的心,她好像很缺爱,身边没个男朋友就寂寞得慌。他看着她寻寻觅觅游戏人间,也不是没想过,哎,小婉儿同学,你这么缺男朋友,你怎么都不看我一眼,老去外面找,多累。
但话说回来,易微婉小姐身边来来去去好多人,只有他是特区政策一百年不改变。
他们永永远远,不离不弃,彼此一定大过天。
阿拉斯加猎熊小分队中的一位老伙计,曾完全否认汤毅凡和易微婉这所谓的“绝世好朋友”的关系。用那位兄弟的原话来说:“你们这不叫朋友,你们这就是老夫老妻了!”
他当时就这么说的。如果走到结婚那步,那就是两个人的事,他们必须忠于对方。提到结婚,说实话,如果他想象让那个小姑奶奶跟他过相夫教子的生活,他会觉得挺别扭,但要让他想象每天没有小姑奶奶的生活,他脑子会霎时一片空白。
后来的半年时间,他们朝夕相处。他无数次的表白,都被她当笑话听。他好歹是个爷们,也是有尊严的,于是他决定,让她自己想,想明白了再收拾。
可惜,来日并不方长。
她不是未经世事。
恰恰相反,她经的世事,比她的同龄人多得多。但凡有一点脑子的,这坎坷历程都够让她长成满腹城府心机深沉的了,但这姑娘,她真就是一点脑子都没有。这只碗,她就每天往茶几上蹦,蹦上去了还左右摸摸看看。哎呀,这儿这么多杯具啊,真好玩,还挺乐呵。蹦着蹦着,她就掉下去了,摔个粉身碎骨。
二十多年了,他得时刻搂着她,生怕稍微松松手,她就又蹦茶几上玩去了。
他只有两次没搂住。
第一次,老天慈悲,熊没吃了她,只不过让他为那把空膛的猎枪后怕了十几年。那次之后,他就发誓,这辈子,再不会让用来保护她的猎枪少了子弹。
第二次,事情却那样地无可挽回了。
只要事情没发生在那天,没发生在那场婚礼之后,甚至只要没发生在Villa T里,他都不会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忽略了她的伤,还将她丢出了家门,让她心灰意冷无人可依,只能去了巴黎。
他去巴黎找她。
好像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