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7 章(1 / 1)

回到大清当格格 回雪流风 2000 汉字|14 英文 字 2个月前

脸上带了惊喜,有人左顾右盼,被嬷嬷一声呵斥慌忙垂下头。

见到我,嬷嬷领头向我问安,我答了礼,问了句:“都是哪位主子在主持选秀女?”

我虽然这么问,隐隐记起若兰姑姑说过,这些日子额娘要去帮了选秀女。

我打量这些豆蔻梢头花样年华的女孩子,又记起了芙蓉,芙蓉的命薄,她穿越成了一位秀女,一进来就被扔去了辛库那个受苦的地方。我掩饰着心里的酸楚,静静地向顺贞阁走去,似乎没有了思绪,没有了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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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卧床养病

住她!”一阵叫喊声,我的注意力被吸引,刚转正与冲过来的一位披头散的女子撞个满怀。我只觉得眼前一道绿色的影子扑面而来,猝不及防地一股强劲的冲力下我就被撞得倒退几步崴了脚倒在地上,疼得我眼泪直流。我穿的是盆底鞋,本来站立不稳。当我现倒在我面前的一双赤足的秀足时,才现她没有穿绣鞋。

她身量比我小,倒在地上周身颤动,紧张的翻身起来想再跑,一脸的泪打花了面颊上的胭脂,反衬得那小脸别有一翻可爱。

“抓住她!抓住富察氏秋珑。”太监捏着尖细的公鸭嗓嚷着,大内的侍卫涌来擒住了这个叫秋珑的秀女。

“放开我,放开我,我不要脱衣服,不要被男人看!”她撕扯了嗓子哭嚷,那个样子反带了几分憨傻。我被她那痛不欲生的神情逗笑了几乎忘记了自己脚腕的疼痛,忘记了宫女们正在试图扶我起身。

我甩开宫女们的手,指了被太监拖走的秀女秋珑嚷着:“放下她,放她过来,我问问她。”

太监迟片刻,过来陪了笑脸,橘子皮般的脸褶皱在一处说:“格格,这选秀的事耽搁不得,格格还是回宫去歇息吧。”

这些势力的狗奴才,我气得左右扫了一圈,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对了他大喊:“纳尔苏,你过来!”

纳尔苏是侍卫统领,他大步走来,望着我有些惊异地问:“格格这是怎么了?”

我只让秋珑扶我起来,但我的左脚已经不能点地,一接触地面就钻心的疼。我对纳尔苏说:“你们不得欺负她,她是害怕。”

秋珑哭泣着,紧紧抓着胸口的衣襟,那胆怯的样子像受惊地小兔一样张皇。

我安慰她说:“那不过是检查身体。不必担心。”

又低声在她耳边飞转流眄神秘地细声说:“那些太监都不是男人。是嬷嬷们装扮地。

你看。他们没有喉咙上地果果地。”

秋珑地眼珠游移不定。半信半地左右看看。然后对我会心地一笑。脸上地泪珠还不曾干。

“我不想进宫。是阿玛逼我进宫地。”她一脸地委屈。我安抚地拉着她地小手晃动。暗示她不会有事。

我伤了足被太监们抬回到永和宫。额娘闻讯一早就赶回来看望我。我一脚不能动。在暖炕上卧着百无聊赖。心里还在为嫁给黎青地事愁烦。不是黎青惹人讨厌。只是我对他实在没有非分之想。之余皇上他们为什么如此安排。天知道!

额娘静静坐在我身边,十指上那镶满珠宝的尖尖的足金甲套划过我的额头时,那感觉有点痛。

我喊了一句:“额娘。”

她温和地笑望我责怪说:“额娘听说了,那个秀女太不小心撞到了你。不过听顺贞门的那些太监夸赞你宽容,听说你恕了那个秀女的罪。”

我勉强地笑笑问:“额娘,她叫秋珑,很好听地名字。她被选上了吗?”

额娘摇头说:“这么鲁莽的女子,如何放心让她去伺候皇上?我本来是撂了她的牌子想打她出宫的。不过,宜妃喜欢她那个诚惶诚恐的小模样,说是一看到她就记起自己当年进宫时地样子,还是留下了。”

“哦。”我叹了一声,说心里话,我想她落选,能回到父母身边去。

“这也是她家里几代修来的福分,多少人家的女儿烧高香求佛要进深宫,都进不来呢。”额娘反觉得是无比地荣耀,我不知如何答,这时外面的宫女通报,十四爷来了。

我慌得要起身,脚碰到了一阵地疼痛。

额娘扶住我说:“自家的兄妹不必多礼,小十四也不讲究,若是你四哥来了就不一样了,他地规矩多,人也古板许多。”

额娘对四哥的成见不是一般,我苦笑一下,十四已经疾步进来。

泥金色的马甲,下面是雪白走了金线的袍子,踩了一双鹿皮小靴子。他进来一探腿毫不客气地坐在暖炕上凑过来关切的问我:“怎么这么不小心,把脚给伤了?”

“一只小鸟,在御花园不小心,撞到我怀里,就这样……”我挥挥帕子眼望了天,做出一种天真无辜的样子逗他,他紧张的神情淡去,拉了我的手笑了。(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好看的小说)

若兰姑姑赶来请走了额娘,秀女还没有选完,额娘还要去供职,毕竟是宫中的大事,反是将我和十四剩在了暖阁里。

他低声的问我:“疼吗?”

没了平日的孤傲和任性,极尽关怀,令我感动。

我点点头,翘了嘴一副期期艾艾的样子说:“与其说是被秋珑撞的,不如说是我自己心里有鬼。今天一早,若兰姑姑来说,说皇阿玛要把我赐婚给小黎子,说的是真的,还要立刻完婚,为宫里冲喜,这可如何办呀?”

我焦虑的样子,十四也压低声音说:“我昨日就得知了,也在想办法。听说舍利子被送回到太液池白塔下镇海,我再寻个试试。可是如今天凉,水虽未冻,也是入冬的季节。你我如水怕是不易。再,我毕竟还要试试,

拿九稳。

我刚有些失望,他拉住我的手,用额头碰我的额头,我只看到他一双星星一般明灿的眸子,低声对我说:“弗慈,不怕,有我,我不会放你走。”

但我心里还是不放心,眼神紧紧锁住他的湛亮的眸子低声问:“你可是思忖妥了。在这边你是显贵的阿哥,到了那边,或许我们要挤在一个小蜗居里同柴米油盐过活。还有,那边坐的都是铁马,铁皮打造的马,自己会跑的。就是说,你在这里有马有车,到了那边我们或许穷得只能靠腿走路,挤公共汽车。”

这些事我极力回想仿佛觉得是前朝旧事,离我很远,提起来再也没有我当年刚穿越来时那印象清晰。初入清宫时,我对这里的一切都怀了抵触的态度,不知不觉,或许是因为有自己喜欢地人的缘故,我流连忘返了。

“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他坦然的回答,丝毫厌倦了宫廷官场地争斗,想隐居一般。

他握住我青葱般的指尖,凑在自己唇边闻闻,似乎在寻找那淡淡地体香。他凑在我耳边低声说:“有个权宜之计,我去寻个郎中,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