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失去(1 / 1)

无咎 熠星 29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第101章 失去

  第二天,姜庭鸾醒得很早。

  窗外乌黑一片,呼啸的山风穿林而过,听起来有几分渗人的味道。床上垫的床单被套虽然是姜庭鸾自己带过来的,但是姜庭鸾总觉得被褥间有发霉的味道。

  他烦躁地翻了一个身,强迫自己闭上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前一天他坐了太久的车,身体劳累,姜庭鸾很快就又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了。

  姜庭鸾猛然一惊,立刻坐起身来,把手机拿过一看,幸好还没有过闹钟的时间。

  他用最快的速度穿衣洗漱,却发现林非花正从厨房里出来,笑着和他打招呼:“早啊,你起来得正好,可以吃饭啦。王婶刚端来两碗红油抄手,我在厨房里热了一下,赶紧来吃吧。”说完林非花又像是不好意思一般解释道:“我不会做饭,所以一般都是王婶做给我吃。”

  姜庭鸾便道:“那以后我来做饭吧,我们两个人,总不好一直麻烦王婶。”再者,他也实在不好意思让一个残疾的女孩子照顾自己。

  林非花眼神发亮:“好呀好呀,那你厨艺一定很不错吧?”

  她这副小孩子模样成功逗笑了姜庭鸾:“算不上多好,但是应该也能入口。”

  冬天的早晨,吃一碗麻辣鲜香的红油抄手,吃得人便是辣得满头大汗也不想停下来,当真痛快极了。姜庭鸾吃完,林非花给他递了一沓纸巾,笑道:“好吃吧,王婶做的红油抄手可是一绝。你要是喜欢,下次我让王婶给你做。”

  姜庭鸾有些迟疑;“这……不太好吧。”

  林非花却道:“被担心,在这里久了你就知道了。这里民风再淳朴不过了,特别是对前来支教的老师,附近十里八乡的人更是都心怀感激。”说完,林非花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去学校吧。”

  说是学校,其实也只有按照六个年级分的六个班级而已,每个班拉拉杂杂只有三四十个学生。“这里是藏族和汉族的混居地,有不少藏族低年级的孩子,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林非花带着姜庭鸾走在教室外,看着正在读书的孩子们,眼里是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怜惜,“因为教师资源极度缺乏,我们也只能先教他们基本的汉字、数字和算术,尽力让他们和这个社会不要过分脱节。”

  姜庭鸾默然,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以前看关于贫困山区的报导,都是在网页上,新闻上,报纸上。可是当他真的来到这里,从镜头里来到现实,亲眼看着陈旧破败的校舍,逼仄窄小的教室,看着教室里孩子们明显不合身的、油渍斑斑的棉袄,以及怯生生的、面对陌生人不知所措的眼神,还有手上冻得青紫发红的冻疮。他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林非花丛包里拿出冻疮膏,开始一个一个给小孩子们涂上:“这些孩子爸妈大多都不在家,都是爷爷奶奶们带着,老人家嘛,总有些顾不到的地方。所以一到冬天,我来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年纪小的孩子们涂药。”她转身看了一眼姜庭鸾:“你不用陪着我了,沈校长办公室在二楼,你去她那里,她会给你分配教学任务的。”

  姜庭鸾应了一声,转身离开。

  此时此刻,他的心里面有什么东西正剧烈翻腾,无数滚烫的气泡升起又破灭,让他一时之间完全失声。

  他曾经那样怨憎上天不公,为什么要他承受这样的命运为什么他要失去唯一真心疼爱他的外公。可是现在,他却发现,在这片连绵不绝的大山内,那些像是小萝卜头一样的孩子们,连吃饱穿暖,都是难事。

  现在想来,他当时为了自身情爱欲念,那样痛苦纠缠,真是有些可笑。

  姜庭鸾深深呼吸,把自己大脑里有关祁闻宥的念头都按下,去找沈校长了。

  沈校长看上去有几分严肃,并且十分寡言,她把教材和教案都拿给姜庭鸾后,简单交代了几句,便让姜庭鸾离开了。

  他和林非花的办公室在另外一间,林非花还在上课,姜庭鸾便翻开教案,认真读了起来。

  虽然他在宾大有当助教的经验,但却从来都没有教过这么小的孩子,所以难免有些忐忑。但庆幸的是,这里的孩子十分懂事,并不需要他花更多的精力去维持纪律,一节课下来,姜庭鸾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怎么样?”一回到办公室,林非花已经在里面等他了。看着她笑盈盈的脸,姜庭鸾认真道,“比我想象得轻松点,那几个藏族的孩子进度比较慢,但却非常刻苦。”

  “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多了。”林非花道,“这些孩子们都懂事得早,也是不需要我们多操心的。”

  日子一日日滑过去,姜庭鸾也越来越适应这里的生活。他每天备课,上课,生活单调又平静。他也终于明白林非花说的这里“民风淳朴”是什么意思了。自从他和林非花自己生火做饭之后,每天他都会收到乡里的人送来的各种菜蔬,有自家菜园里的菜,自家养的走地鸡,和鸡下的土鸡蛋,还有他们养的兔子,果园里种的苹果和橘子。有时候谁家有红白喜事,杀了自家养的猪,那也必定会给他们送来一大块猪肉来。姜庭鸾开始还拒绝,想要付钱给村里的人,但后来送菜来的人就不露面了,把东西放在门口就走。

  林非乐不可支:“你就拿着吧,我开始也不想收,但你要是不收他们才会不高兴,觉得你看不起他们。”

  姜庭鸾只好收下,打电话给方嗣贞,让方嗣贞订购了一批童装,大部分都是儿童羽绒服,然后给学校里的孩子每人一件。

  衣服到的那天,整个学校都热闹了,孩子们个个都穿着整齐簇新的羽绒服,眼睛亮晶晶的,都高兴得不得了。

  姜庭鸾也很高兴。

  他从小废寝忘食地读书,后来远渡重洋求学,为的都是“利己”,可是现在他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其实是“助人”。

  施比受有福。

  不时有领到衣服的学生跑到姜庭鸾身边来,向他鞠躬道谢。姜庭鸾还收到了一张纸条,上面用汉语和藏语写了长长的感谢的话,旁边还有一颗红色的笔画成的心。姜庭鸾看着手中的纸条,抿唇笑了笑,然后珍而重之地收好了。

  林非花和沈校长在分发羽绒服,好不容易把衣服发到每个学生手里,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沈校长道:“现在已经不早了,反正是周五,让学生们都早点回去吧。”

  林非花自然是没有异议地方,等学生都离校之后,她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坛青稞酒来,对着姜庭鸾扬了扬:“怎么样,来喝点酒?”

  一起相处了这么些日子,姜庭鸾明白这个年轻的女孩子不仅生性豁达,心胸开朗,而且还难得的没有骄娇之气,心里面也当她是半个朋友,因此很痛快地就答应了。

  “好,我现在去做两个下酒菜,等会儿我们一起喝两杯好了。”

  姜庭鸾动动作很快,盐水花生、青椒炒腊肉,还有一道风干牦牛肉很快就上桌了。林非花给两人道了酒,道:“你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心里面是藏了事情的,怎么样,来这里快两个月了,你心里的事情放下一些了吗?”

  姜庭鸾平静地喝下了自己面前的那一碗酒:“还好。”

  确实还好。

  刚开始来到这里的时候,他经常整晚整晚地梦见祁闻宥,但是渐渐的,那份浓郁得化不开的思念却也仿佛渐渐淡去,至少在此时此刻,想起祁闻宥,他已经不会再那样心痛。

  山区偏远,经常会断水断电,姜庭鸾只得从其他人家的水井里一趟一趟地挑水回来,脚跟上不知道磨出了多少个血泡。他甚至开始学着扎篱笆,在宿舍后面开垦出了一小块菜地,想要种一些时令蔬菜,和葱姜蒜之类。扎篱笆用的是村民们给他砍好的竹子,上面毛竹的刺把他的手划得伤痕累累。可是繁重的体力劳动之后,却能换来一晚上梦境里没有祁闻宥的好眠。

  姜庭鸾觉得很值得。

  林非花却似乎并不在意他的敷衍,夹了一颗花生扔到自己嘴里,又喝了一口酒:“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大脑里第一个想法是,这人怎么能这么好看,后来又想,这人怎么能这么话少。既然你不想说你的事情,那我就说说我的事情吧。”

  姜庭鸾抬起头来看着她,表示自己很愿意一听。

  “我的名字,来源于白居易的一首诗,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据我爸说,这是他当时追求我妈妈的时候,第一封情书上写的诗。”不知道是回忆到了什么,林非花的脸颊上是一种蜜一样甜润的神情,“我爸对我妈是一见钟情,他们在大学里相遇,我妈却觉得我爸这样的文弱书生不是她的理想型,我爸追了她很久,才终于成功。”

  “后来,我爸知道自己有了个女儿,便一定要给我取这个名字,说,我的存在,就是他们爱情最美好的纪念。”

  姜庭鸾点点头,他自幼就没有一个完满的家庭,现在听到这样动人的故事,难免从心底深处生出些许羡慕来。

  他想,也只有在这样的家庭里,才能教养出像林非花一样,哪怕身体残疾,却依旧不向命运低头的女孩子来吧。

  “后来呢?”姜庭鸾问道。

  林非花低头,看着自己两条泛着刚的机械假肢。

  “后来……我和妈妈出了车祸,对方酒驾,在那场车祸里,我永远失去了我的一双腿,而我的爸爸,失去了他此生唯一的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