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出去了,家里没有,找人来送就行。”
他打过喷嚏后眼里湿润,鼻头也被拧得微微泛红,大高个子杵在门口挡住去路,带着鼻塞音语调撒娇的时候很有些可爱:“哥,趁热吃饭好不好?”
“尝尝我炸的莲藕夹,还有炖羊排,好久不做了,也不知道还是不是那个味?”
晶莹洁白的米饭上堆起了尖,有焦黄色的外衣轻薄的炸莲夹,有炖的软烂乳白色的羊排,有红色的彩椒圈小炒回锅肉,还有一勺汁水浓郁颜色诱人的西红柿炒鸡蛋。阎征又盛了一碗色泽鲜明如翠荷配珍珠的西湖牛肉羹搁在他手边,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人。
“怎么样?好吃吗?”
“好”,时方满抬头看他:“你手艺一直都很好。”
就像今天这顿全是家常菜,但莲夹外皮焦脆,内馅酥软香咸,羊排肉质鲜美,不腻不膻,带着淡淡的奶香,小炒回锅肉焦香弹牙,脆嫩咸香,西红柿炒鸡蛋则酸甜可口,裹着米饭香嫩可口,而一碗汤羹香醇润滑,清爽暖胃,无一不体现这道菜独有的风味,平心而论,几乎是专业厨师的水准了。
“那多吃点。”
阎征弯着眼睛,又给两人添了一次米饭,两个男人在一起吃饭,每次都是冲着要把盘子消灭干净的势头,吃到满嘴留香再也塞不下为止。最后,时方满抱着一碗汤,在阎征又一次准备添勺时候,赶紧捂着汤碗摇头拒绝。
那人没有强求,放下勺子托着腮坐在对面,黝黑的眼眸明亮澄净,默默地等着时方满喝下最后一口汤,抽一张湿纸巾递过来。
“以后还能给哥做饭的机会,越来越少。”
昨夜聊了那么多,清醒过来后缕一遍,时方满的心情复杂,只想避开话题。
他家里那些事情,不应该说给外人听,但发现自己说出来后,除了惊慌后悔外,还有自然涌上心头的轻松。
这一丝一点的轻松拷问着良心,令人羞耻而厌恶,混合着其他负面情绪造就了一种深刻的痛苦和罪恶感,让他在这个时候低下头,眼神瞟向一侧,手脚和舌头都变得僵硬,无力动作,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回应。
“哥……”
这一声叫得既无奈又宠溺,沙哑的声音听起来会比往日的声线更加成熟,更加温和。
“他们没有伤害别人,一切都是他们的选择,而且人都已经故去,就不要再纠结了。”
阎征的话语里透着真挚:“我以前不知道,现在才明白你承担的事情,我很担心哥,有一个提议,你可以考虑下。”
“你有没有考虑过从这座城市离开?"
"就像当年你的父母一样,令你开心和怀念的那些童年,是他们割裂了过去,重新开始的日子。"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全是陌生的人群,没有人知道那些发生在过往的事情,不必有太多的顾忌,不必担心会被人指指点点,你可以遵从自己的内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希望哥可以幸福……”
他一字一顿说得缓慢,低沉沙哑,能听到喉管深处咯吱不平而沉沉作响的声音,似粗糙的砂纸打在碎石粒上,用力沉重地来回磨砺。
“所以,我可以放弃自己不成熟的喜欢。”
“对不起。”
时方满的视线转回,安稳地落在阎征身上,不自觉重复道:“放弃?”
唇瓣相触又分离,喃喃两字的自语,语调轻扬,听不出情绪。
阎征柔和了表情,哄道:“是啊,哥,我终于想清楚了。”
“哥是不会做世人认为不正确的事情的,虽然……”
他视线下移,落在时方满的胯下,说出来的话语里带着柔软的笑意:“只是有一点不太一样啊,哥这么好,即便是这样也会有女孩子喜欢,医生什么的,肯定不会介意,何况又是漂亮的女孩子,和哥站在一起是一对璧人,任谁看都是最合适的天作之合。”
“多好啊,的确是不会被指责的结局。”
“我不放弃又能怎么办?总不至于强迫哥吧?”
漆黑的眼眸灵动,他的神色中透着调笑的意味,时方满目光专注地落在他身上,喘口气,嘴唇嗫动,犹豫几下才吐出一句清晰可闻的话语:“嗯,你能这样想……挺好的。”
那些话里“医生”“璧人”什么的时方满听不懂,但是阎征肯放弃……
对那个年轻的孩子来说,总归是好的。
而他的提议,离开这个地方吗?
时方满的心尖颤抖,敛着双目,安静地思索着。
男人陷入沉思时候,总习惯性地频繁去摸自己的镜框,阎征盯着那抹缠绕开花的银色玫瑰藤,眼底深沉,划开的唇角还未收回,依稀还是笑的模样。
*
“哥哥……抱!”
“玩!哥哥!找哥哥!”
阎信的背带裤被自己拉扯下来一边,垂下来缠到脚上,小施手忙脚乱地兜着这位张牙舞爪的小祖宗,生怕他从自己怀里掉下去,也没功夫注意到阎信的裤子已经歪到二大门外捡都捡不回来。阎征上前两步,阎信搂着他的脖子骑在身上,裤子是彻底就此从身上分离,掉在地上,露出画着小黄鸭的棉内裤和两条白白胖胖莲藕节一样的小胖腿。
“怎么就你?他妈呢?”
“太太刚出去,好像是有什么聚会实在是推不开身,必须得去一趟。”
女人之间的交情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就像这聚会,好像多久不聚一次就不行,而且还要轮流做东,去了一家不去另一家就是交情深浅的区别。几轮聚会下来,小团体马上分崩离散,再并购重组形成新的。
阎征一直觉得这种交情极为脆弱易变,但好像很多事情又都证明了,女人们的奇怪的友谊比男人们更加靠谱。
他啧了声,抱着阎信坐下,冲小施点点头:“你把裤子拿过来给他穿上。”
“其实这背带裤对小孩子不好,容易长不高,早上是他自己非要穿的,趁这会儿,正好我给他换了。”
小施麻利地捡了一条干净的棉绒小裤,不甚熟练地掰着阎信的腿给他套上去。
阎征看的奇怪:“看你知道的挺多的,但手上也不熟练,到底是带过小孩没有?”
“我妈也是做保姆的,我家里还有弟弟,知道是知道,就是干的少,说实话,幸亏你回来了,不然太太现在不在,让我单独一个人带孩子,我心里老是发虚。”
“他还这么小,万一就没看住,摔着碰着了,我就不好说了。”
阎征笑道:“虽然是个小孩子,但他自己能动能走,还会哭会闹,你又不能绑着他,难免照看不及,出点小意外,只要是无心的,也没关系。”
“不管做什么,心里是喜欢他的,想着对他好,就够了。”
小施今年也才十七岁,成绩不好,上完初中就不上了,因为是宋丽菁她某个远方亲戚的小孩所以来了这边,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