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1 / 1)

恋爱特困生 领竹 7495 汉字|21 英文 字 2个月前

第47章

  ◎那方面的需求◎

  因为注册结婚需要的各种文件都要从国内来,冬宁的出生公证双认证办的时间最久,最加急的状态下,等到12月1号,才成功领证。

  得知盛誉要跟冬宁在巴黎结婚,戴玟超就先没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回国。

  他飞去加州参与了项跟盛誉公司没关系的业务,名义是技术顾问,但据他本人讲,就是划水,顺便挣点外快。

  冬宁和盛誉去市政厅的那天,戴玟超返回了巴黎。

  而且,是在冬宁和盛誉在市政厅下车时,才知道戴玟超也来。

  不过,她很快就想明白了,婚礼起码需要一个证婚人。

  一般来说,证婚人的名字,要跟夫妻双方的名字一起留在巴黎市政厅的结婚档案上,是吉祥物一样的存在,所以大家都会慎重考虑,选起码当下确定一辈子都不会产生原则性矛盾的人。

  戴玟超是盛誉多年的同学、合作伙伴的同时,恰好还是个最不愿意与人产生矛盾的人。

  虽然如此,冬宁与盛誉的婚姻的存续时间注定不会太久,所以这个考虑其实没那么重要。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么多年来,戴玟超的装扮从大T恤换成了西装,但笑容没变过。

  当三个人在市政厅门口碰面,他的笑容特别大,冬宁也冲他笑,下一秒,他就拉响了手中的礼炮。

  粉色的碎纸屑从冬宁和盛誉的头顶飘下来,留在冬宁的头发里,洒在盛誉的肩头。

  伴随着戴玟超的大声恭喜和用力鼓掌,营造出了相当的氛围,冬宁也非常奇异的短暂的有了点结婚的感觉。

  她穿了条纯棉的及膝连衣裙,外面是她那间驼色大衣,脚上穿一双深棕色的软底小牛皮平底鞋,追求整体看上去素净干净,头发也简单打理了下,拿卷发棒卷出一点大卷,涂了一点口红,顺便拿手指沾了一些,在侧脸上晕开,充当腮红。

  拍照时,戴玟超不住夸她漂亮,叫盛誉挨她近一点,搂她的肩,再近一点。

  她和盛誉是今天的第一对,流程过得很快。

  两人对着市长说了Qui,交换戒指,拿好家庭手册,走出市政大厅时,天色晴朗,整片天空都找不到一片云。

  前一天的巴黎在上下午分别下了一场雨夹雪,青石板反射着莹润的光芒,垃圾桶被清理得很彻底。

  冬天的巴黎,街头好像从没像今天这么干净过。

  有外人在场,冬宁也尽量让自己的心态不要那么沉重,她克制着脚步,走在马路内侧,盛誉的左手边。

  三人一起去吃午餐,在点酒之前,戴玟超就讲了好几遍随便点、自己买单的话,他说:“你们现在都忙,来不及办婚礼,就当我先付一点份子钱。”

  盛誉反问:“一顿饭就是你的份子钱?”

  戴玟超没理他,只冲冬宁道:“这话是我说的不对,因为前年我结婚的时候,他给我送了份儿大礼,让我升了CTO,一直忙到现在,我老婆早就想把生孩子提上日程,但就是没时间,我确实得好好谢谢他。”

  冬宁抿嘴笑,戴玟超道:“我老婆,姜明初,大学时候那个,嫂子你不用担心说错话。”

  冬宁心里一松,带着笑说:“恭喜你们。”

  “谢谢。”戴玟超道,“我刚开玩笑的,还是要感谢盛总对我的信任,要不是小姜因为这个觉得我前途还行,嫁不嫁给我,估计还得两说。”

  因为有戴玟超在,这顿庆祝新婚领证的午餐气氛一直很好。

  他跟冬宁聊得多,偶尔也把盛誉拉进话题。

  但盛誉的话实在不多,为免场面太过尴尬,他就转而对冬宁讲盛誉的事儿。

  说公司还只是一小间烧烤店楼上的小房间,被他们自己美化为“工作室”时,其他人的工作强度相对没那么高,野心不不大,只有盛誉一心扑在那间小房间里,足不出户,通宵找bug。

  虽然那时候已经赚了不少钱,但大家都还是学生心态,临近毕业季那阵子,更是有今天没明天地聚,去工作室工作,就有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意思。

  有天早上,戴玟超良心发现,头一次天不亮就去工作室,打开门,看见房间里只有盛誉面前的那几台电脑的屏幕在发散亮光,而盛誉坐在黑暗中。

  听见开门声,盛誉回头,戴玟超才发现,他的头发都快盖过眼睛,简直是个山顶洞人,脚底下扔着几桶泡面,抽完的烟头到处都是,哪像有洁癖有强迫症的样子。

  接着,戴玟超又老神在在地回忆公司的两轮融资前后的情景,盛誉的电话成了全高管层乃至全公司的绝对机密——追着要给钱的人太多了,那阵子的盛誉就好像古代的潘安,区别在于,潘安上街,别人朝他身上砸花,盛誉露面,有人往他手里塞钱,各路资本都有这样那样的关系,不好轻易拒绝。

  这两段话起承转合,用头尾概括了盛誉的起家过程。

  “没办法,咱们公司就是典型的良性资产,谁看了都想投,但要是收得没底线,结果就是注水、注水、扩大、再注水。”

  戴玟超眉开眼笑的:“还好咱们盛总是个有底线的人。”

  戴玟超对盛誉的观点,不管原话讲得褒还是贬,但其实都是赞美。

  他见证了盛誉的成功史,经历了盛誉的成功史,也因为盛誉的成功而受益,同时这成功史恰恰是在盛誉跟冬宁分手后发生的事情。

  对于盛誉和冬宁在一起时,盛誉分身乏术,困在那间将人血肉吸干的互联网公司,被压榨价值,贱卖作品,贬低人格这些事,戴玟超好像失了忆。

  有时冬宁也会好奇,出于什么原因,盛誉身边的人,对她的态度才会始终如一,连最简单的那句“你这个自私自利的女人”都没讲过。

  盛誉的亲妹妹盛染、盛誉的好朋友戴玟超,都是这样。

  是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冬宁的离开,扫清了盛誉人生中唯一的障碍吗,冬宁觉得,这种猜测不无道理。

  “真挺感慨的,刚上大一那会儿,我还为他临时变卦、没按签的协议那样报化学觉得可惜,说实话,照他的实力,那年文化分发挥也就一般,我当时觉得,他放弃保送,报咱们学校的信科,纯是恋爱脑,没想到,这狗东西就是干什么都行,到最后,还是我跟着他混。”

  高二那年,拿了化学奥赛的金牌以后,盛誉就和C大签了保送协议,只要高考过了一本线,就可以上C大的化学。

  这不光是C大的王牌专业,最重要的是,这也是盛誉一直以来的兴趣所在。

  但高三毕业后,短短十几天里,经历了冬宁的妈妈病重住院再转院,盛誉没觉得这是个麻烦,但也没打算在自己能想到办法的时候靠家里养着。

  虽然他本人从没承认过,但他身边的人都清楚,他改了主意,成绩出来以后,没走保送,按照文化分和冬宁报了同一个学校,专业选了信科,就是因为这行来钱快。

  戴玟超说是这么说,但比起其他人,其实他高考考得并不差,依然是宜城十五中的断层第一名,替宜城十五中摘下了建校以来的第一个区状元。

  往后三年,每一届高一招生时,十五中打的也都是盛誉的名头。

  但他在签了保送协议后就改变了重心,主要做的一件事是给冬宁补习,所以那年的高考成绩不算他的真实水平,也是不争的事实。

  盛染去跟他俩待着的时候,有一天,以为冬宁在沙发上睡着了,悄悄对盛誉说:“哥哥,爸都快被你给气死了,他大秘书手机静音没接到他电话,他直接说不想干算了。我都被吓死了,爸什么时候冲人发过这么大的火?”

  那是盛誉因为冬宁做出牺牲的开头,往后种种,数不胜数。

  其实仔细想来,冬宁和那家互联网公司,谁对盛誉的压榨最严重,竟然还不好太果断地定下结论。

  戴玟超提起旧事,感慨良多,不过一顿饭的时长终究是有限的,总有要说再见的时候。

  他是今晚回国的机票,三个人在餐厅分开,戴玟超把一个小盒子递到冬宁手上,说:“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冬宁说谢谢,并祝他一路顺利。

  刚才吃饭的时候,戴玟超话多,劝酒也多。

  盛誉说得少,但喝得不少。

  回家路上,是冬宁开的车。

  戴玟超给她的小盒子,就转到了盛誉手里。

  他坐在副驾,车里不再有他的朋友调节气氛,自然沉默下来。

  冬宁在巴黎虽然也拿了驾照,但开车的次数很少,除了几次帮导师远途跑腿租了车,其余都靠步行和公共交通。

  甫一摸到方向盘,难免紧张,她没话找话:“温度怎么样?”

  “可以。”

  “前面那辆车是不是离我太近了?”

  “没事。”

  “帮我掰下后视镜,看不到。”

  “主驾能调。”

  冬宁低头找了会儿,手忙脚乱的,终于把副驾那边的后视镜调好,可以上路了。

  盛誉闭上了眼睛,似乎不打算再搭理她,冬宁得以仔细打量了他两秒钟。

  他喝酒一直都不上脸,现在看还是冷白,只不过环境封闭起来,能闻到他身上明显的酒精气味儿。

  冬宁打开车里的空调,把播放器的声音调低,道:“睡会儿吧,到家我叫你。”

  等领证的这段时间,应盛誉的要求,冬宁搬到了他那儿。

  她要给他把过去过去的缓冲时间,就要和他生活在一起,让他发现,这个女人与万千女人没什么不同,连美丽都是庸俗,他看腻了她,就可以把情感的指针重新拨动起来,让生活往前走了。

  下车时,盛誉踉跄了一下。

  冬宁下意识伸手去扶的动作很快,才没让他在车门上撞了头——他是正对着车门那个尖角扑过去的,要是撞上,角度再刁钻一点,很有可能伤到眼睛。

  冬宁心有余悸地拉住他,心想,看来,他这几年虽然养出了抽烟的习惯,但酒量还是平平。

  冬宁的生日在一月份,他们刚在一起不久以后,为了给冬宁庆祝生日,盛誉买回一瓶红酒,那也是冬宁第一次喝红酒。

  一开始,冬宁只尝到苦涩,和一股说不出来的怪味。

  但两个人刚在一起的人,气氛本来就奇怪——好像连做朋友的时候熟都没有。

  对着一个蛋糕和四菜一汤,吃东西是无声的,盛誉给冬宁夹一筷子笋,冬宁说“谢谢”,冬宁给盛誉分蛋糕,盛誉说“这个不算甜,你也多吃点”。

  两个人都客气得过分。

  沉默的时候,就举起酒杯喝点,让自己有事情可做。

  他们把一瓶都喝光以后,冬宁能感觉到酒精在身体里四处游动,脸颊也在发红,但意识清醒,四肢也能控制自如。

  可盛誉面上不显什么,冬宁叫他起来,收拾餐桌然后去洗澡,他却不动也不说话。

  冬宁走到他面前,刚要再叫他第二遍,就被他握住了手腕。

  盛誉的手很大,握住冬宁的手腕以后,这种大就被具象化,是握完一圈还有剩余的程度。

  冬宁被那一下扯得向前一步,站在盛誉的正对面,被盛誉拿两条腿困住。

  他握着冬宁手腕的手继续向下用力,另一只手按在冬宁的后颈上。

  当时的冬宁的第一个感觉是,好奇怪,他表现得像醉了,可他的脸没红,手也并不热。

  他的脸不只是没红,可以说是跟平常一模一样,两个人的脸第一次挨得那么近,冬宁得以好好观察他令人嫉妒的长睫毛;看他挺拔的鼻梁;

  他的下眼睑结束的地方颜色自然加深,是天然的大眼魔法;他的皮肤找不到毛孔,连细小的绒毛都少,用眼睛去看到的画面,就像给相机加了磨皮滤镜。

  他实在是太好看了。

  弯腰久了,冬宁觉得累,没被控制的那只手搭上盛誉的肩膀,企图将自己解救出来:“盛誉……”

  他很低地“嗯”了声。

  “你让我起来。”

  “等会儿。”

  “等什么?我腰酸,还有,你别握我那么用力,有点疼……”

  “等会儿。”

  这回,盛誉没再给冬宁问“等什么”的机会。

  他继续把冬宁的后脑向下压,两个人的嘴唇碰到一起。

  冬宁感受到他的气息——比起他掌心的温度,终于灼热了起来,酒精的味道,奶油的甜香,手底下紧绷起来的肌肉。

  其实他的动作并不算霸道,在碰到他的嘴唇之前,冬宁还注意到他下意识舔了舔唇的动作。

  那就是初吻。

  四片嘴唇挤在一起十七秒钟的时间,盛誉松开握住和按着冬宁的手,放她离开了餐桌。

  冬宁一直记得,在盛誉追到厨房,发现她的手在抖,脸也红得滴血,证实了亲嘴不只有他一个人紧张之前,他有些挫败地问她:“为什么你不闭眼?”

  当然是因为她也很紧张,心里数了十七下,脑袋里爆炸般的轰鸣才停下来,理智告诉她,盛誉在亲她。

  冬宁紧了紧扶着盛誉的那只手,从电梯的反光镜里与盛誉对上目光。

  他今天穿的是一套铁灰色的斜纹西装,四季款的薄厚,毛感恰到好处,廓形笔挺,勾勒出宽肩窄腰。

  他本身就眉眼冷峻,薄唇微抿,电梯轿厢顶部的光线打下来,光影在他鼻翼打下的阴翳,更显出他面部干净利落的线条,整个人冷感十足。

  “笑什么?”

  “你酒量还是这么差。”

  “我没醉。”

  “那我松手了。”

  盛誉像是不屑与她争辩,把自己的手臂抽出来,同时冷淡地移开了目光。

  他自己走出电梯,又跟在冬宁身后走进家门,脚步不快,但算稳。

  可是他如果真的没喝醉,实在是没办法解释当下的状况。

  被压在门板上的冬宁甚至不想把这称为是一个吻。

  他就是在咬她,他的牙齿和舌头上带着的力气,单纯像要吃掉一块甜味儿十足的蛋糕。

  “盛誉!”

  “你不能……盛誉!”

  “别动。”

  盛誉的牙齿放开了她的舌头,移到她耳边,声音不高,可说话时的热气全都洒在冬宁的耳垂和颈间,激起一阵鸡皮疙瘩。

  “咬疼了?”

  “嗯。”

  “我轻点。”

  这是轻点的事么?

  而且冬宁的不舒服不只有嘴巴。

  盛誉实打实地压过来,那一身硬邦邦的肌肉硌着冬宁,身后的门板更硌得她背痛,门把手抵在冬宁腰间,让她下意识往前,像在钻进盛誉怀里。

  下一秒,他抵过来的幅度更大,冬宁紧紧闭上眼睛,好在想象中腰间的痛楚并没有来——盛誉用一只手将她与门板隔开。

  紧接着,那只手往上,钻进她的发丝,控制了她的后脑勺,让她的整张脸都朝上仰去。

  冬宁感觉到头发被他不加收敛的力道扯痛,可那抗议并不能及时讲出来。

  盛誉终于肯将啃噬转为亲吻,那亲吻又太深,杜绝了冬宁一切讲话的可能。

  被堵在喉咙口的话不光有反抗,还有她的谴责,她脑袋里都是对自己愚蠢和天真的反思,可惜在当下都是无用。

  冬宁的两条胳膊都被挤在他们俩的身体中间,没有使力的支点,两只手只能像摆设一样地搭在盛誉胸膛。

  她能听到来源于两个人的喘息,没停歇过的水声,房间里的智能系统因为检测到主人归家而开始播放的《Go solo》,音量调到最低,是冬宁昨天听的最后一首歌。

  唇齿无尽交缠时,酒精像从盛誉的身体转移了一部分到冬宁的脑袋里,将她彻底麻痹。

  盛誉的怀抱变得像牢笼版无法挣脱,深吻太久,带来缺氧,哽咽,和泪水的咸味。

  嘴巴痛,被捏着的肩膀痛,被箍住的腰也痛。

  她却不能说话。

  几乎是到了天旋地转的程度,盛誉才终于松手,但冬宁的啜泣没能立刻停止,身体的本能反应,是继续发出哽咽的声音,剧烈地换气,以弥补大量的氧气确实。

  反观盛誉,他垂手站在那里,脸色还是冷淡,抬手抹了把湿漉漉的嘴唇,就整理好了仪表。

  这对比鲜明的场景实在是丢人。

  冬宁只能忍住腿软,快步走到自己房间去,到浴室打开水龙头,两手捧起冰水,不停地浇到脸上。

  又过了好久,呼吸才恢复到正常的频率。

  脸还是红,冬宁抬手去碰下唇疑似被咬破的地方,没忍住发出一声“嘶”。

  她的两片嘴唇都在发肿,充血一样得红,这种情况下,连破皮都看得不明显。

  所幸电脑就在手边,冬宁得以在房间里待了一下午。

  她敲敲打打,从头到尾润色前两天写的差不多了的一篇审稿意见。

  客厅里一直很安静,冬宁想不起来自己有没有听到过开门声,也就无从判断盛誉还在不在。

  四点多的时候,该准备吃下午饭了。

  冬宁走出房间,看见空荡荡的客厅,她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才确认盛誉的确出门去了。

  提了几个小时的心终于放下来,冬宁打开冰箱,昨天的米饭还有剩,她拿出玉米粒、豌豆、午餐肉和鸡蛋,准备给自己简单做一份炒饭。

  吃到一半,冬宁拿起手机,给盛誉发了条短信:“你没开车吧?”

  直到她吃完炒饭、洗完碗,盛誉也没回复。

  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冬宁才收到他的两个字:没开。

  冬宁想来想去,也觉得他不是那种会让人有酒驾这方面担心的人,突然释然。

  冬宁:晚上回家吗?

  盛誉:有事

  那就是不回来。

  冬宁继续松了口气。

  接着又想,等他回来,对同居生活约法三章才是最重要的,最起码,他不能再这样,一时兴起,就把人当骨头啃。

  把微信加回来第二重要。

  现在信息泄漏那么严重,每天收到的垃圾短信不计其数,除了对角标有强迫症的人,多数人都不会去注意短信箱里的未读消息。

  这年头还跟他俩一样用短信联系的人,真的不多了。

  只不过,冬宁没想到,这一等,就等了五天,并且还没等到。

  搬了住处,每天上学是不耽误的。

  冬宁早出晚归,在家的时间不长,但看门锁的开锁记录,这个大得叫人感到空旷的房子,确实只有她一个人进进出出。

  新住处紧挨着夏乐宫,塞纳河的右岸,王子公园和法网体育场就在周边,是驻巴黎大使馆和领事馆最多的一个区。

  大到需要配备三面大落地窗的客厅里,只摆了几件黑灰白色调的沙发、木质桌椅,和本身很大但因为屋子层高太高而没什么存在感的书架,依墙错落放着几瓶马醉木、日本吊钟和龙柳。

  地毯起到了很好的吸音效果,不然的话,冬宁怀疑,她把水杯放在桌上,都得制造出回音。

  盛誉不在,她确实没有心理上的压力。

  但独享这间超过两百平的大平层,却也没让冬宁产生过于舒适的感觉——她住小房子习惯了,晚上竟然会怕。

  这让她不得不整晚开着台灯,然后尽量克服浪费电力带来的内疚感。

  “我午休快结束了,你到底睡不睡?”

  “现在还不到九点……”

  “可你连着视频也没跟我说几句话啊……你一直看论文,是不是专门浪费我流量?”

  “今天风太大了,我真有点害怕,求你了佳佳。”

  林佳乐心里快笑死了,自从冬宁搬了家,这已经是第三次求她了,脸上还要装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平时没见你叫我这么亲呢……”

  冬宁默默地看着她,半晌,林佳乐状若无奈道:“好吧好吧,怕了你了。”

  她把手机立在办公桌上,先去泡一杯咖啡,然后开始下午的打工生活。

  打包好一份宣传材料发给顶头上司,林佳乐敲了敲桌面:“快十一点了,睡去吧。”

  冬宁揉揉脸:“不困,你就下班了?”

  “没到时间。”林佳乐道,“你是不是还睡不着?”

  冬宁道:“没有啊,困了就睡了。”

  林佳乐:“表演一个睡觉我看看。”

  冬宁无奈道:“这怎么表演?”

  林佳乐盯着她看了会儿,没说什么,冬宁就又继续在平板上写写画画。

  终于等到顶头上司回复消息,方案OK了,也可以约会去了,林佳乐停下手头的工作,发现都七点多了。

  巴黎的凌晨一点钟。

  冬宁听见她这边的动静,知道她要走了,先一步说再见挂了视频。

  林佳乐打回去:“着什么急呢?”

  “不耽误你下班,快去吧,一直等程瑞森到现在?”

  “谁等他了?过个方案那么慢,早知道我就自己去吃饭。”

  “谢谢你等我。”林佳乐的上司程瑞森出现在她身后,也出现在屏幕里,笑眯眯道,“冬宁,晚上好,还没睡?”

  冬宁冲他挥挥手,也笑着说:“要睡了,祝你们约会愉快。”

  “反正这会儿也堵车,我在车上还无聊,等会儿再挂,你要不困,想看就再看会儿吧。”

  冬宁知道林佳乐不跟她客气,“嗯”了声,又接着看论文去了。

  公司外果然堵得水泄不通,放眼望去,满目的车灯。

  程瑞森的一只手握着林佳乐,因为她和冬宁开着视频,所以两个人都没说什么。

  隔一会儿,林佳乐会看看屏幕里露了半边脸的冬宁,她低头看论文看得那叫一个认真。

  基于这个场景,林佳乐现在想想,冬宁曾经竟然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学渣,就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当年高考完,第一令人震惊的,是冬宁考了全校第五,这可以说百分之八十是盛誉的功劳,简直是世界第八大奇迹,人类补课史上幅度最大的提高。

  第二令人震惊的,是盛誉虽然没有为爱不写作文,但为爱放弃了保送。

  当年的学霸是盛誉,现在人家早换了赛道,搞钱去了,冬宁倒是后来者居上,学历一再跃升,从连阿伏伽德罗常数都不知道的学渣,成了留法博士。

  如果有最佳前男友的评选大赛,林佳乐一定把所有的选票都投给盛誉。

  她的众多前男友,只给她留下了数不清的奇葩素材,而盛誉留给冬宁的,别的不说,起码知识就很高尚。

  “对了,你跟盛誉最近还有联系吗?”

  冬宁从论文里抬起头,眼神一时间有些迷茫:“算有吧。”

  “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什么叫算有?”

  “其实,我跟他……”

  “我跟你说,像你们这种睡过的情侣,就算分了手,再见面也很容易滚床单的,如果有那种机会,我强烈建议你一定要抓住,听见没有?”

  “啊?”

  “啊什么啊?你长得是很好看,可是这个世界对女的好苛刻,男的形象管理普遍太差了,要挑个帅哥出来,才是真心不容易,像盛誉这种货色,那个腿,那个鼻子,那个中指长度,多睡一次,就是多占一次的便宜,你可别死脑筋。”

  “你、你……”冬宁磕磕绊绊,最后说,“你现在是什么都敢说啊……”

  “这算什么?诶,对了,你刚才说,其实你跟盛誉怎么?”

  冬宁说:“我们俩结婚了。”

  林佳乐愣了半天,看她不是开玩笑,突然尖叫起来,吓得冬宁差点把手机扔出去,同时佩服在一边开车的程瑞森,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大。

  她等了五分钟,才等到林佳乐平静下来,不再重复问“真的?”,找到机会解释了遍结婚的缘由。

  这个解释听在林佳乐耳朵里古里古怪的,但一时间没想出来古怪在哪里,恨一个人,就跟她结婚?

  头好痒,感觉有点缺脑子。

  她转头看了眼一直保持沉默的程瑞森,看他露出个耐人寻味的表情。

  林佳乐用口型无声问他:“怎么了?”

  程瑞瑟也很轻声地说:“我看她,离不掉了。”

  林佳乐把脸转回去,看着冬宁,突然发现,她这个曾做出痛甩痴心人这种事的姐妹,竟然还有傻白甜的属性。

  “所以,你现在住的,其实是盛誉的房子?”

  “嗯。”

  “我压根没往这方面想……以为又是你哪个富二代朋友回国了,让你帮忙看房子呢……”

  冬宁就一个富二代朋友,现在人还不知道在哪。

  这通视频在沉默中持续了很久,一直到了程瑞森家的地库。

  程瑞森停好车,先下去了,要去地下室拿点东西,让林佳乐在车上等他。

  林佳乐鬼鬼祟祟地等他走远,脸上突然贱兮兮的,把冬宁叫到屏幕跟前,小声说:“宁宁啊,你肯定体会过,开了荤的男人,就跟狗一样,没完没了,对吧?”

  “而那种开了荤又被迫饮食清淡的男人呢,就是疯狗。我家这个,上周出差一周,回来差点折腾死我。”

  “冬宁,你家盛誉,可憋了几年了……”

  冬宁人傻了,说:“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林佳乐道:“别胡说了,你们领证一周了,他就从来没有表现出那方面的需求?”

  需求么……

  盛誉是亲过她,那阵势,冬宁也不可能不懂是什么意思。

  但他的本意应该还是不想跟她有这种纠缠,不然,也不会只接了次吻,就活像被严重非礼了的黄花大闺女一样,一跑路就是五天。

  而且,盛誉在这方面一直都还挺保守的,他俩第一次做完那几天,他连他们以后每年过纪念日去哪儿都想好了,感觉不是会随便找人解决这种“需求”的人。

  在盛誉肯丢开害臊回家之前,冬宁没意识到,她跟他扯了证,其实已经不算一个“随便的人”了。

  作者有话说:

  晚安,昨天太抱歉啦,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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