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孤很难不记得
姜宛卿第二天清早醒来, 烧已经差不多全退了。
床畔空着,风昭然已经起床了。
昨晚风昭然也不知是在梦里发哪门子疯,好在他很快便清醒了过来。
姜宛卿也没有再跟这鬼天气过不去, 都已经这么冷了,还要分床睡,岂不是自己折腾自己?
但半夜发现有人目光炯炯盯着自己的脚, 这也着实不是什么美好经历。
就在她迟疑的时候, 风昭然解下了自己的发带。
山居以来,他连头发都不挽了,直接用发带将长发束在脑后,一副山林逸士的模样。
此时发带一解, 长发如水披散,垂在颊边。
他束发的时候端凝冷然, 散发的模样却有几分旖旎之色,也怪灯光太过幽暗,更让他整张脸看起来像是能摄人心魂。
“这样你可放心了?”
姜宛卿这才看到发带将风昭然的两只手捆在了一起。
风昭然将手送到她面前,“你来打个死结。”
姜宛卿心说死结那倒是不必。
风昭然虽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他的“目的”里面应该不包括“摸她脚”这种事。
不过人都这么配合了, 姜宛卿也不想放过这种机会, 拈起发带的两端, 打了个活结。
还特意打成一只好看的蝴蝶结。
这么一觉睡下去, 倒是又安稳又暖和。
今天的早饭是荠菜粥。
话说井台上边上的荠菜都让两人吃得差不多了。
风昭然对饮食向来无所谓, 一切食物的作用对于他来说都只是填饱肚子而已。
姜宛卿却已经不是很想再看到荠菜了。
上一世到了春天里,春笋齐齐冒出来,她才知道竹林里可以刨出吃的。
现在想想, 春天有春笋, 冬天应该有冬笋吧?
于是和风昭然拿起锄头便去竹林。
只是春笋皆是向到地面之外, 一眼便能瞧见,所以挖起来十分简单。
冬笋却是长在地下,且竹林的叶子落了一层又一层,仿佛给地面盖了厚厚一层毯子,要先把竹叶扒拉开,才有可能找到笋。
如此忙碌半天,姜宛卿终于发现了地上被顶开来的一处小土包。
“这里这里!殿下快来这里!”姜宛卿大喊,“这里一定有笋!”
风昭然只见隔着层层修竹,她头上顶着竹叶,脸上沾着泥土,笑容皎洁明亮,眸子闪闪发光。
他不自觉也微笑了起来,向她走过去。
姜宛卿一面刨,一面向他传授经验:“看,这就是笋尖。这挖冬笋不能太用力,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挖断,一定要慢慢的,轻轻的,就这样一锄一锄往下挖——”
就在这个时候锄头底下传来一下脆爽的触感。
姜宛卿僵住。
“怎么了?”风昭然问。
“挖断了……”姜宛卿想哭。
风昭然蹲下身去,果然那颗冬笋断成了两截。
“无妨,一样能吃。”
风昭然手里拿着的是一把剑——数十年前的旧主收在书房的,而今已经锈得不成样子,被拿来当铲子用。
姜宛卿也蹲下来,一起做这细致活。
两人头对着头,脸对着脸,距离极近,但两个人都没有意——荒山野地,他们相依为命,靠近已是极为习惯的一件事。
“五妹妹这么有经验,是以前挖过冬笋吗?”
风昭然像是随口问。
姜宛卿专心致志地挖着笋,头也没抬,顺嘴便答:“没挖过,不过挖过春笋。”
“哦?什么时候挖的?在哪里挖的?”
“就在——”姜宛卿猛然回神,看向风昭然。
风昭然低眉垂目,只盯着手上的活,好像比她还要全神贯注,并不是要打听什么。
“就在我小娘的庄子那边,附近有竹林,下人挖笋的时候,带我去玩过。”
风昭然这才抬起眼,看了她一眼,脸上有微微的笑意:“五妹妹小时候倒是挺快活的。”
姜宛卿想说小时候的时间那么长,再无聊的童年也能找出几件有趣的事。
但想了想还是没说出口,因为风昭然的童年很可能真的一件也找不到。
“孤小时候比不上五妹妹,不单没有上房揭过瓦,也没有挖过笋,更没有看人扎过扫帚、挖过荠菜。”
好像知道姜宛卿在想什么,风昭然道,“你知道孤小时候最喜欢做什么吗?”
“做什么?”
“读书。”风昭然道,“母后喜欢孤读书,所以孤读书的时候,那些人从不来打扰。”
姜宛卿想,他说的那些人,可能是指身边的宫人,也可能是指那些总是嘲笑奚落他的其它皇子。
姜宛卿小时候很少入宫,当然,即便入宫,她也看不到东宫真正的模样,无论宫人还是皇子,在外人瞧来,前者恭顺,后者高贵,绝不会欺凌他人。
但姜宛卿很了解,从前那些欺负她的贵女们,哪一个走出去不是知书达礼、温柔可人?
“我觉得那些人就是天生的坏胚,又或是装模做样当人太久了,骨子里就是个畜牲,好端端便要欺侮他人。”
姜宛卿抬头道,“殿下,等你回到京城,那些人一个都不要放过。”
风昭然问道:“眼下到了如此境地,你还觉得孤能回去吗?”
“那是当然。”
她可是亲眼看见他如何率领大军,挥师北上,包围京城,然后踏着父兄的鲜血,一步步走向最高的御座。
她的声音十分笃定,风昭然轻轻笑了,接着前面的话道:“他们并不是好端端便要欺侮人,而是他们自惭形秽,生怕在某些人面前被衬出自己的无能与低劣,所以对那些比他们厉害的人,便格外嫉恨,能踩一脚便想踩上一脚,会让他们觉得安心痛快。”
“嫉恨?”
姜宛卿觉得皇子们嫉恨风昭然是有理由的,他从小便熟读诗文,出类拔萃,若不是皇帝偏爱庆王,他便是世人眼中最出色的太子,最完美的储君。
但那些贵女嫉恨她什么?嫉恨她庶出?嫉恨她小娘出身低微??
风昭然仿佛能看穿她在想什么:“嫉恨你美貌啊,五妹妹。”
姜宛卿一愣,“那会儿大家还都是黄毛丫头,有什么美貌不美貌?”
“没有人是突然变好看的,好看的多半从小就好看。”
风昭然抬眼瞧她一眼,语气有几分悠然,“五妹妹的身量自小就比旁人高挑,骨架也生得纤细,五官也比旁人明丽。在所有人都还是一群黄毛丫头的时候,五妹妹已经是一朵亭亭玉立的小芙渠了。”
“……”姜宛卿,“殿下你……还记得我小时候的模样?”
“五妹妹自小便是鹤立鸡群,与众不同,孤很难不记得。”
姜宛卿手上的动作顿住了,她有一种被时光击中的感觉——整个少女时代都想求得的一个答案,就在此时拐了一个弯,直接来到她的面前。
在那些节庆时刻的筵席上,她只能遥遥看他一眼,或是低眉顺眼地与他见个礼便擦肩而过,没有人知道她平静表面之下的疯狂心跳。
他看到她了吗?
他记得她吗?
他会觉得她好看吗?
难以遏止的暗自倾慕贯穿了她整个少女时代。
若是可以,真想把这个答案送给上一世的自己,她应该会很开心很幸福。
只是这一世她已经不需要了。
看到又怎样,记得又怎样,觉得她好看,又怎样?
到头还不是死路一条。
“好了。”姜宛卿一锄下去,把底下的笋座挖了出来,拎着锄头就去了下一处找笋。
风昭然看着土里湿润脆嫩的冬笋截面:“……”
明明还有不少。
他难得有这样愿意和人聊天的时候,他不喜欢“人”,不特指谁,单纯就是指世上所有人。
人虚伪、贪婪、自私、狠毒——就比如他自己——和人比起来,野兽都可爱得多。
他还有些话想跟她说,他其实挺喜欢这个地方,因为这里没有人。
只有他和她。
这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稍微好一点的人。
但姜宛卿已经走远了,她在一棵竹子后头蹲了下来,开始埋头挖。
从这里只看得后背影,她的腿比一般女子长,但蹲下来却是小小一只,像一只圆滚滚的兔子。
风过竹林,竹叶沙沙作响。
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两个人。
阳光透过竹叶的缝隙洒下来,照在风昭然的微微勾起来的嘴角上。
他十分耐心地把那截被姜宛卿放弃的冬笋挖了出来。
*
姜宛卿把井台边最后几棵荠菜拔了。
风昭然在井边剥笋,他的手指修长,剥笋衣也有一种别样美感,神情甚是专注。
姜宛卿两世里都有一种疑惑——旁人被贬谪多半要苦闷颓丧忧心不已,他却安之若素,甚至还有一种在皇宫里锦衣玉食之时都没有愉悦,这是为什么?
他可不是什么淡泊名利之辈,也绝对没有做闲云野鹤的梦想。
上一世她是真心钦佩,觉得风昭然无论顺境逆境,皆成处之泰然,当真不是凡俗之辈。
这一世她只觉得——这人肯定在憋什么坏。
忽地,听到那边剥笋的风昭然在念叨些什么。
姜宛卿停下手上的动作,就听他在自言自语:“……这还真是层层离锦箨,节节露琅玕。”
这是诗人齐己写的《新笋》。
姜宛卿:“……”
竟然有闲情念起诗来了。
风昭然洗完了笋,又把姜宛卿手里的荠菜接过去洗干净,然后两人一道去厨房。
一个烧火,一个做菜。
经过那次荠菜煎面饼,姜宛卿发现风昭然在厨艺上居然颇有天份,同样的食材在他手下做出来的显然比她做的好吃,便决定将大厨的位置交给风昭然。
她打算好了,若是风昭然跟她讲那套“君子远庖厨”,她就翻出刚进来时讲好的约定,事事要听她的。
结果风昭然并没有说半个不字,从善如流地拿起了锅铲。
姜宛卿凭借着上一世做春笋的经验,指导他将笋切成片,荠菜切成末。
然后就见笋片轻薄如纸,荠菜细碎如絮。
……连刀功都让姜宛卿望尘莫及。
冬笋本就极鲜,再加上荠菜亦有一股鲜香,这一道菜让姜宛卿胃口大开,添了半碗饭。
风昭然居然也添了一碗。
姜宛卿吃惊地看着他。
皇室中人皆有一套规矩,比如吃东西时绝不能露出偏好,因为那样很容易给人暗算之机。
别的皇子可能是被迫如此,风昭然却是天生如此,他吃什么都是一脸无欲无求六根清净的模样。
“山野时蔬,原来这样美味,多谢五妹妹了。”风昭然吃着甚至感慨起来, “听闻冬笋与腊肉同炒,风味乃是一绝,可惜在这里吃不上了。”
姜宛卿倒是心思一动。
上一世整个冬天,姜宛卿出逃无果,便老老实实窝在这边山脚下,直到过年的时候,山的那一边鞭炮震天响,姜宛卿才惊觉那边有人烟。
她在山上找到一条差不多已经被废弃的小径,越过一道峡谷,就到了山的那一边。
于是第二天姜宛卿起了个大早,跟风昭然说她要进山一趟。
“进山?”风昭然,“做什么?”
姜宛卿:“去捡肉。”
风昭然一脸疑惑:“捡什么肉?”
姜宛卿收拾出一只土布裁出来的包袱:“你不知道吗?冬天时候很多兽类吃不饱,会在寻食的路上饿死,天寒地冻,肉质不坏,进山一捡就能捡着。”
风昭然瞧她说得一脸认真,不由失笑:“这是谁哄你的?”
冬日食物短缺,一旦有野兽因为无法获得食物而饿死,肯定会成为其它野兽的食物,哪里轮得到人去捡?
姜宛卿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你啊。
上一世就是他告诉她这一点,她才进山的。
所以这会儿他是故意逗她吧?
姜宛卿没多废话,只问风昭然:“你去不去?”
风昭然才要答话,屋外忽然响起几声鸟叫。
山间鸟多,鸟叫声终日不绝,但这几声鸟叫好像跟平时听到的不大一样,风昭然顿了顿,道:“孤肩伤未愈,不能同行,五妹妹自己去吧。”
姜宛卿不在意,上一世也是她自己一个人去的,当下拿了把柴刀便出了门。
待她走出院门,浓密的竹林里,一杆竹子悠悠晃动一下,一条人影翻身落地。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面目十分清秀,扎着一条高高的马尾,手里挽着弓,背上背着箭囊。
他把一封信递给风昭然。
风昭然拆开信,迅速看了一遍,扔进炭盆里。
炭盆的余温一点一点将信纸化为灰烬。
“越将军有没有说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南疆?”少年像是很少开口说话,声音有点低哑。
“待孤事成之后。”
“什么时候能成?”
风昭然没有回答,道:“你去跟着太子妃,山上恐有野兽,你要护她周全。记住,别让她发现你。”
少年没说话了,但也没动,抱着他的弓望天。
“孤与太子妃乃是夫妻,本为一体,保护太子妃即是保护孤,亦在你的职份之内。”
少年不情不愿地往外走。
“等等,”风昭然忽然想起了什么,“冬天确实有野兽冻死吗?人能随便捡到吗?”
少年撇撇嘴:“死了也被吃了,捡个屁。”
“……不。”风昭然道,“有人能捡到。”
*
姜宛卿上一世拿上柴刀,主要是怕林中遇到什么野兽,可以用来防身。
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真遇上野兽,就算给她十把柴刀,她也防不了身。
不过进了山之后,就发现山里其实很安全,一路都没遇到上什么危险,柴刀派上的用场是拿来开路。
那条小路荒芜太久,早就生满树木杂草,幸好是冬天,草树凋败枯萎,一砍便倒。
上一世她沿着若隐若现的小径走了足足三个时辰,这一次熟门熟路,不到两个时辰便走出了那道山坳。
大片农田映入视野,田里皆是稻谷收割后留下的矮茬,零星的房屋散落在田间,因是午饭时候,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袅袅地冒起炊烟。
姜宛卿扯了扯身上臃肿的棉袄,再将头巾在颔下系得严实些,脸上再蹭了点土,让自己看上去更像一个乡下人,然后才往村子里走去。
这个村子其实不小,这里是村子的边缘,再往里走房屋便会越来越密集。
姜宛卿上一世来的时候,正遇见有一户人家杀了猪,架在自己家门口卖。
但这一次她来得比上一世要早得多,并没有遇上卖猪肉的。
“请问方嫂家在哪里?”她问一个在门口晒太阳的老婆婆。
老婆婆道:“这里是方家村,家家户户都姓方,个个都叫方嫂,你找哪个?”
“就是脾气最大、骂人最凶、最会打架的那个。”姜宛卿道,“她男人是在城里给人赶马车的。”
“哦哟,那是方辣子,就在前头拐弯第三家。”
老婆婆说完,又把姜宛卿叫住,“你是哪里来的,要去找她?那可不是好惹的,遇上她吃些亏就吃些亏吧,再找她只会更倒霉。”
姜宛卿微微笑:“我是她家亲戚。”
上一世姜宛卿过来正遇着有人卖猪肉,来得晚了,案板上只剩一条猪舌,一颗猪心。
她当即全包了。
方嫂就是那个时候来的。
方嫂不到三十,包着蓝布包头,非要说这两样东西是她早就定下的,要让姜宛卿让给她。
姜宛卿走了近三个时辰才买着这两坨,那是打死也不可能放手。
方嫂更是从来没吃过亏的狠人,两人争执不下,从骂架到打架,狠狠干了一场。
最后是姜宛卿仗着有柴刀在手,险胜。
“他娘的,弄点肉也这要这么久,你是想饿死老子是吧?”一个男人骂骂咧咧走来,“还杵在这儿干嘛?还不快滚回去烧饭?!”
方嫂骂道:“要不是你这灌多了黄汤的要点下酒菜,老娘至于折腾到现在?还不都是为了你!”
姜宛卿当时还沉浸在激动里,握柴刀的手都是打颤的,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像市井泼妇那样吵架,甚至还揪着头发和对方打了起来。
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赢的是方圆一百里内最著名的泼妇,不然还会更加激动一点。
但方嫂最后那句话触动了她。原来她跟她一样,这么拼命都是想添饱自己喜欢的人的肚子。
“这个给你吧。”姜宛卿拿起那条猪舌扔了过去。
方嫂一把接住,动作是麻利得很,人却是怔住。
骂输了或是打输了的人把东西掏出来,那是天经地义司空见惯,但赢的人还掏东西,方嫂却是头一回见。
愣了愣之后方嫂才道:“哎!钱没给你——”
她男人重重拍了她一把:“人都走了喊什么喊?”
“不用了。”姜宛卿站住回头,“送你了。”
姜宛卿说完便走了,身后的争执声渐渐抛下,方嫂好像和她男人吵了起来。
后来姜宛卿再来村子里是到了端午时节,想买粽子。
粽子家家户户都会包,很少有人会买,见她要买,不少人都表示自家的可以卖,十文钱一只。
姜宛卿那时候也不知道十文钱一只的粽子是便宜还是贵,她只是想着,过年的时候殿下没有吃上饺子,元宵的时候殿下没有吃上汤圆,既然她发现了这个村子,那么端午就很想让殿下吃上粽子。
她掏出了一只珠钗。
食指不沾阳春水的姜家小姐并不知道这只珠钗值多少钱,但此刻能换十来只粽子便好。
村里的人从没见过这么大颗的珠子,且不说珠子的好坏,单是那根金簪子就值不老少。
大家的眼睛都直了,纷纷兜售自己家的粽子。
“想买粽子,到我家来呀,我家粽子包得最好!”方嫂一把分开人群,不由分说,劈手夺过那支珠钗,“走,带你拿粽子去。”
方家村没有一个女人敢和方嫂抢生意,方嫂就那么把姜宛卿带到家里。
方嫂的家不大,但干净整洁,两个小女孩在喂鸡,一个八九岁,一个五六岁,此时见到生人进来,都停下望过来,两双眼睛生得一模一样,俱是圆滚滚的。
再一看,方嫂的眼睛其实也很圆,只不过眉头皱得杀看腾腾,眼睛越圆便越是显得凶,像是随时都在瞪着别人。
她的眼角有点发青,不知是蹭着的还是摔着的,看起来更凶了。
方嫂从檐下拿了只竹篮,去厨房装了一篮子粽子,足有二十几只:“够么?”
姜宛卿连忙接过:“够,够的。多谢。”
她说着便要走,想早点赶回去。
“哎,”方嫂唤住她,两只圆圆的眼睛将她上下打量,冷哼一声,“上回瞧你还挺厉害,没想到是个傻的。”
她“啪”地一下把珠钗塞回姜宛卿手里,“这根钗子拿到城里去,少说也能当个几十两银子,拿来买粽子,买到撑死你也吃不完。”
姜宛卿一手提着粽子,一手拿着珠钗,一时有点傻了,“你不要钱吗?”
“就当回你上次那条猪舌头。”方嫂没好气,“你上回买猪肉不会也是这么买的吧?”
姜宛卿点点头:“我给了他一只金耳环。”
方嫂一脸要晕过去的表情:“你有这些首饰,不知道去当点钱?脑子被猪啃了吗?!”
“当钱?”姜宛卿接触到了人生中的新境界,“……怎么当?”
“你要信得过我,我给你当。”方嫂道,“能当多少不好说,反正比你直接换东西强。”
姜宛卿直接就把珠钗交了过去,外加一只金耳环——上回买肉剩下的。
她这么干脆,方嫂倒是愣了一下:“你这人真是不带脑子,我要骗你你可怎么办?”
“你不会。”姜宛卿微笑,“你要骗我,就不会把钗子还给我了。”
方嫂看着她,也笑了,然后道:“真是个傻的。”
两人约定了过来取钱的日子,方嫂照旧拿出一只竹篮。
姜宛卿接过来只觉手上一沉,差点没端住。
篮子里上面铺着满满一篮子铜钱,底下则是清一色的碎银子。
方嫂还拎出一只麻袋,看着像是装了小半袋米,实际上拉开一看,里面是白花花的银锭。
姜宛卿喃喃:“……好多钱啊。”
无论是出嫁前还是出嫁后,姜宛卿手上都很少过银钱,月例银子也是交给嬷嬷掌管,平时只是拿来打赏下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银子放在面前。
“你也知道多啊,”方嫂道,“我进了当铺,给人掌柜比了一个巴掌,意思是要五十两,结果人给我拿了五百两银票,啧啧,老娘娘差点儿吓尿了。”
姜宛卿看看手里银子,“银票?”
“我瞧你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却偷偷摸摸混在我们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要银票怕是也没用,难不成下回用五百两银票跟人换猪心?”
方嫂道,“所以我做主给你换成这些。下次记住了,来村子里买什么,铜钱足够了。要是进城里,再带上点碎银子。”
方嫂说着将一样东西交给姜宛卿:“这是当票。当的是活契。回头等你熬过这个难关了,拿着五百两银子还能把东西赎回来。”
这是姜宛卿第一次知道世上还有当票这种东西。
姜宛卿没有把银子全带回去。
原因只有一个——实在太沉了。
那回她只拎了一只竹篮,方嫂在上面铺了一层青菜,看上去她就像是一个才采了菜回家的农妇。
后面分了好几批,她才把银子运完。
最后一批留了四只银锭给金宝和银宝。
金宝是姐姐,银宝是妹妹,姜宛卿来这么多回,早就和两姐妹相熟了。
方嫂对外称姜宛卿是她的远房表妹,金宝和银宝便称姜宛卿为“小姨”。
两姐妹毕生所见最大的额数是一块二两重的碎银,那是有一年爹爹给老爷驾车,老爷喝醉了,随手给爹爹的打赏。
她们不知道这叫银元宝,还以为是什么新鲜的玩具,玩腻了就丢在鸡窝里。
据说被方嫂发现时,银锭上已经沾满了鸡屎。
后来姜宛卿再次上门,被方嫂指着鼻子痛骂了一顿。
姜宛卿一面挨骂一面吃着方嫂做的蒸糕,学到了许多骂人的新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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