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1 / 1)

百诡夜宴 琦想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包括还从床底下那个箱子里拿走了那个锦囊、毛笔和符纸等物品。师父从箱子里拿东西的时候也没有避讳我,但让我失望的是,他没有开底下一层的那个小箱子,也不打算把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告诉我,拿完东西就出门走了。

虽然有了师父的保证,我还是吸取了上次的教训,这一次就没敢带太多东西,毕竟我自己一个人也推不动。李叔倒还是很热情,在半路遇见又主动来帮忙推车。看坟老头这次见到我一个人来,连问都没问,反正我和师父从来也不用找他买符。

事实证明,师父的保证确实还是很靠谱的。今晚的生意还不错,该来的熟客都来了,延续了之前的良好势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金老太。她现在已经很快就融入到这个鬼社区中,见到每只鬼、每个人都热情地打招呼,跟在韩家初见到她时的状态简直是天壤之别。金老太到哪儿都带着小明,真的把小明就当成是自己的孙子在照料着。她的儿子儿媳妇还算孝顺,也听了我的劝,给老太太烧了很多纸钱。过上了好日子的金老太一是出于感激,二是听小明天天吵着要吃我的烧烤,于是每次鬼市她都要到我这儿来光顾,便成为我的又一位模范顾客。

除了金老太之外,我似乎还看见鬼市上多来了几只新鬼。不单单是这一次,之前几次也这样。但这些鬼大多都是野鬼,也没什么钱来消费,有点像阳间的乞丐、流浪汉一样到处晃悠,有些胆子大的还伸手去向个别摊主要吃的。我不禁皱起了眉头,嘀咕道:“怎么最近有很多人死么?还都是死无葬身之处的那种?”

“小胜呀!我的新菜整出来没有?”就在我无由来瞎操心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是老张。

“好了!好了!这回我又找来了不少新东西,你来尝尝,看满不满意?”我赶紧招呼老张坐下,他现在也是我的一个大主顾了。

自从上次老张向我订制了新菜色,我就一直在想办法满足他的口味。其实老张的要求也不多,就是要酸,越酸越好!但我琢磨出来的新菜色老张总是不满意,他还是觉得不够酸!今晚已经是第三次试验了。

我做第一个方案时想的很简单,就炒了个醋溜土豆丝,里面放了三倍于常量的醋,出锅后都已经不能称之为醋溜了,应该叫“醋泡”。但这样子不费脑子的方案当然没那么容易就过关,老张吃得直摇头,很不满意。

第二次的方案我炒的是酸笋配酸菜,调味料里除了醋还加了陈皮,挤了柠檬汁。老张尝了之后,说有点进步了,但还是不够酸。他给了我一些建议:“小胜你不要老想着找些酸味的调味料来往里面加,醋放多了菜也咸了!我不一定要吃炒菜,你可以试试去找一些自然的食材,比如水果类。以前活着的时候,我曾吃过一个未熟的桔子,哎呀,那味道简直酸到掉牙!”

我正是接受了老张的建议,今天特意找来了两个百香果、几个青桔、一袋山杏、一盒青梅和一个酸杨桃,让老张自己都来试一试味道。这当中尤其是那酸杨桃,是我在山里找到一棵野生酸杨桃树,摘了一个还半生不熟的回来。这种酸杨桃跟我们平时吃的水果杨桃品种是不一样的,就算它成熟了,也还是酸的。更何况还是这么个半生不熟的果实。

老张拿着果盘,一个一个地试吃,再一个一个地点评。

“这青桔不行,还没我以前吃过的那个酸”

“这山杏怎么还是甜的?差评!”

“嗯,这百香果还行吧,马马虎虎!”

“这几个青梅有点意思了,不过还达不到我的要求。”

我就站在一旁看老张吃。要知道这些水果我自己也是尝过一点的,绝对都是很酸很酸的。我看着老张把那些酸水果一个一个往嘴巴里塞,还嚼得津津有味,我感觉自己嘴巴里的唾液腺也受到了强烈的刺激,一直不停地在咽着口水。这老张也太能吃酸的了吧!莫非他其实是一个酸死鬼?

老张吃到了最后一个酸杨桃,刚咬一口,表情终于有所变化了。“啧啧啧,这个杨桃还不错!嗯,够酸!够酸!哎,你怎么只带了一个呀?干嘛不多带一些来?”

我见老张似乎满意了,便问他:“怎么样,这杨桃你觉得满意了吧?我这回只是实验嘛!你要是觉得这酸杨桃够酸了,下次我就再给你弄多点儿来!”

老张却又摇了摇头,道:“这杨桃,是很酸了但要是说能让我满意嘛,嘿嘿,还不够哇!”

“不会吧!这你还嫌不够酸?那你到底要酸到什么程度才算满意嘛?”

老张道:“我知道你这次已经算是很用心了,给我找来这么多酸水果。但这些水果再怎么酸,也还只是人间的正常水平!你要明白,我现在是鬼耶!我要的就是能酸死人不偿命的那种感觉!”

我听了老张的解释,不禁目瞪口呆。老张又勉励了我几句,丢下一沓冥币走了。我心里嘀咕道:“酸死人不偿命是不是成了鬼就有这点好处呀?可以为所欲为地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再担心什么饮食健康问题了!”

我把老张的那一沓纸钱扫进了收银筐里。抱怨归抱怨,但他订的这个新菜色我还是要用心弄的,毕竟最近泡妞花钱多啊!不知不觉中,我又从拜金主义者演变成了一个“拜妞主义者”。

送走了老张,我带来的食材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后面的顾客渐渐也少了一些。我开始收拾东西,桌凳只留下了两副,以防还有看完戏的鬼顾客们会过来吃宵夜。穷鬼老曾已经在坟头后面等着了。这家伙最鬼精了,每次一看到我开始收拾桌凳,就从坟堆里冒出来,等着我招手喊他过去收尾。

我的最后一个顾客却是方伯。他倒不能算是我的常客,只是偶尔来一次。方伯点的东西不多,就吃了盘血蒸蚊子。吃完蚊子结完账,方伯对我道:“小胜,上次我那扳指,你拿去卖掉了没?”

哦,对了!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怪不得方伯今天会特意这么晚才来光顾我这摊子!

“卖掉了!卖给了金铺,得了一千来块钱!”我答道。然后我将收银筐里的纸钱全部倒了出来,用小棍开始数钱。之前跟方伯约定好的,等我自己再来摆摊的时候就把欠方伯的钱结清。

“你怎么卖给金铺了?哎呀,你个傻小子!我那扳指好歹也有上百年历史了,是古董!你把古董拿去当杂金卖,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