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1 / 1)

九州·黑暗之子 唐缺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压自己的嘴,让他完全无法再继续说下去。另一股力道则从脚底涌起,带动着他的身体往上升,慢慢悬浮在了半空中。叶空山口不能言,也不能操纵自己的身体落下去,只能在空中挥舞着四肢,活像一个巨大的提线木偶。

  “你看,如果要打架的话,我不会害怕任何人,”岑旷平静地说,“事实上,我刚刚凝聚成人形后不久,还没能找到衣服,就遇到了一个山里的强盗。结果我穿着他的衣服,拎着昏迷的他下了山,正好遇上了黄捕头。”

  叶空山被放了下来。他没有丝毫生气,好像也并不觉得被一个女人制服是很丢脸的事情,而是开口就问:“这么说,那个强盗看到了你的裸体?你为什么不杀了他?或者你刚刚凝聚成形,还不知道女人的裸体被男人看到是很羞耻的事情?”

  “我确实不大懂这是一种羞耻,”岑旷回答,“但即便当时我知道,我还是不会去杀他。生命是宝贵的,不应该随便夺走他人的生命。”

  叶空山轻轻鼓了鼓掌:“你做了一件让我喜欢的事,说了一句让我喜欢的话,我收下你了。”

  “让你喜欢的事?”岑旷有些疑惑,“我用秘术对付了你,你觉得很喜欢?”

  “在我手下做事,就必须要有蔑视上级的习惯,要经常性地和上级作对,把上级都当成猪脑袋才行,对吧老黄?”叶空山满脸堆欢地拍着老脸已经呈猪肝色的黄炯的肩膀。

  现在岑旷看着叶空山昏迷中的面容,不自禁地又想起一年半前的这段往事。其实她跟随叶空山只有一年半的时间而已,却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很久,以至于身边没有叶空山就觉得很不习惯。她无法容忍总是看着叶空山这样不省人事地躺在病床上,看着他那张能把死人气活的嘴始终牢牢紧闭。

  但她却陷入了困境:弄明白了紫玉箫曾经的意义,并没能帮助她理清案情的线索。她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在天启城又拜访了几位当年曾经西征的老兵,他们的说法和钱江所说大致差不多。总而言之,要从“紫玉箫曾经是刺客的标志”,推导出“叶征鸿受刺激自杀”,总是太过牵强,虽然这样也可以勉强结案,但岑旷知道这一定不是全部的真相。她是叶空山的助手,绝不能丢叶空山的脸。

  在叶征鸿和紫玉箫这种花朵之间,一定还有一些隐秘的事情发生,岑旷非常确定这一点,但她却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挖掘。在过去,这样的问题只需要问问叶空山,总能得到提示,可现在叶空山不能提供帮助了,她应该怎么办呢?

  我果然离开了你就一事无成吗?岑旷忧郁地想着,没有注意到门开了,叶添捧着放有药碗的托盘走了进来。这些天来,岑旷一直在外奔忙,叶添一个人照料着叶空山。现在是吃药时间了。

  “我来吧。”岑旷说。

  “你恐怕不行,”叶添说,“这可是技术活,不信你试试。”

  于是岑旷试了,并且迅速败下阵来。叶空山在昏迷状态下嘴咬得很紧,光是撬开他的嘴就很不容易了,还要保证药汁顺利入喉,不会溢出,更是难上加难。当她喂出的第三勺药有一半都漏到了叶空山的下巴上后,她不得不放弃。叶添一笑,给叶空山擦干净嘴,接过药碗。

  “真抱歉,我太笨了。”岑旷低声说。

  “你没有做过这些伺候人的活儿,当然一下子手忙脚乱了,”叶添说,“我可是做惯了。以前二少爷被老爷和夫人揍到不能动弹的时候,都是我伺候他,比那些丫环老妈子的手脚都利落。”

  “你当年干吗要讨厌叶空山啊?”岑旷忍不住问,“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人啊。”

  “谢谢夸奖,其实我对二少爷并没有什么成见,但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老爷高兴。”叶添叹了口气,“老爷喜欢大少爷,不喜欢二少爷,我也只能随他,经常去抓二少爷的痛脚打小报告。二少爷离家之后,我并非没有内疚过,但老爷就是我的天。”

  “你为什么对叶将军那么崇敬呢?”岑旷很好奇。

  “因为那时候,是老爷救了我的命。”叶添说,“那一年我的家乡遭遇饥荒,我逃到天启城要饭,因为实在饿急了,偷了一家包子铺的两个包子,险些被活活打死。是路过那里的老爷救了我,带我回家让我吃了饱饭,还花钱给我治伤。等我养好伤后,我请求给老爷做仆人,就这样一直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了。”

  “那他的确是个不错的人。”岑旷说,“按照你的说法,那时候叶寒秋已经降生了?”

  “是啊,大少爷是早产,剿匪结束之后大概九个月生下来的。后来搬家的时候,大少爷才三个月,一直哭闹,谁都哄不住,我试着去抱一抱,没想到他居然就不哭了,老爷直夸我和大少爷有缘呢。”叶添得意地说。

  “搬家?什么搬家?”岑旷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词。

  “哦,就是那一年,大少爷生下来不久,老爷举家搬迁到了城东。”叶添说,“老宅本来在西郊,大概是觉得那边太荒凉了不够繁华,所以搬到了东面。”

  “为什么要搬家呢?”

  “我也不知道。老爷的决定我从来不去问。”

  “那……老宅在什么地方,你还记得吗?”岑旷忙问。

  “倒还记得,不过那地方什么都没有了,就剩一座破宅子,三十来年没人住了,没准早就是流浪汉的地盘了。”叶添回答。

  “没关系,破宅子也可以去看看的。”岑旷说。这几天和叶添聊天,叶添曾说过,叶征鸿是一个很喜欢清静的人,既然这样,城西的老宅应该正合他意,他为什么要搬到城东人多的地方去呢?更何况,那时候叶寒秋刚刚生下来不久,难道不应该先考虑安定吗?岑旷意识到,老宅里也许可以挖掘出点什么东西。

  “叶家?我不知道是哪家,反正要说大宅院,这一片就那么一家,”被问路的老头伸手往前指,“喏,就在前边,左拐就能看见。”

  “现在有人住吗?”岑旷又问。

  “谁敢住那种地方!”老头夸张地摇着头,“鬼气森森的,好多人都说那是个鬼宅,里面经常能见到红衣女鬼呢。”

  岑旷谢过他,拐过那个弯,果然见到了那座宅院。这果然是一座相当破败的大宅子,门口的牌匾早就不翼而飞,连大门都没了,大概是被别人拆走当柴火烧掉了。走进门之后,只见遍地一人高的杂草丛生,到处是鸟粪,墙上灰浆早就剥落,斑斑驳驳的有如一双双怪眼。再往里走,一间间房屋屋顶的瓦片都残损了,木柱子也都腐朽不堪,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一阵阴风吹过,蛛网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