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5 章(1 / 1)

哈尔罗杰历险记 [英]威勒德·普赖斯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9天前

往外看呢。

一般的袋鼠由于不经常使用前脚,所以前脚小而弱,可是这类袋鼠的前脚由于攀爬树木变得十分有力,而且前脚与后脚都长着尖爪,这是为了适应爬树。

“它的尾巴比身体还大,”罗杰说,“它是不是将尾巴挂在树上像猴子似的打秋千?”

哈尔摇摇头,“可不是那种尾巴,袋鼠的尾巴相当于一条腿,你观察一下,看它如何使用尾巴。”

为了躲避正在攀爬的孩子,袋鼠向更远处移动,在那样的枝梢上行走并保持平衡可是不容易的,但是有了这样一只尾巴,事情就好办了。袋鼠将尾巴伸到另一根树枝上作为支撑,走动起来像杂技演员走钢丝那样平稳。

柏格离开树的主干,也向树枝梢头爬去,正当他欲伸手抓住袋鼠时,那动物一跃跳下树。足足40呎的距离,四层楼的高度。

“会摔死的。”罗杰说。

“不见得。”这是他的哥哥、自然学家在发言。

袋鼠熟练地以脚着地,其跃下之速度近似飞行着的子弹,可是却能用脚进行自如的缓冲,如同钢丝弹簧一般。

“据了解,它们能跳得比这还远,”哈尔道,“快,抓住它,别让它跑了。”

但是,那袋鼠已不见了。“哪去了?”罗杰问道,同时四下张望。

“在上面!”果真,了不起的弹跳运动员此刻正在他们头顶上方10呎左右,站在一个长长的垛中间,那长垛向远处延伸出30来呎长。

哈尔穷追不舍,跑到垛头,好在袋鼠落地时擒住它。他一把抓住它的一只前脚,它挣扎着,扭转着,但是哈尔紧抓不放。罗杰赶上来抓住它的另一只前脚。

“这动物咬人吗?”他问。

“好像不会的。不过,要当心它的脚,一脚能踢瞎你的眼。”

这只草食动物并没有露出狰狞,只是惧怕。罗杰轻声细语地对它说:“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

可是小袋鼠却不知去向了。

“是不是掉出袋子了?真是如此,恐怕摔死了。”

其实小袋鼠正在躲藏,哈尔手伸到母亲的口袋里,托出那只圆睁着眼的小家伙。它才仅有哈尔的手掌那么大。

“真小啊,”罗杰说,“刚刚出生吧。”

“不对,刚出生时只一呎长。”

“它干嘛不跳出口袋逃跑呢?”

“不会的,它只会越藏越深,而不会跳出来。”

哈尔松开小袋鼠,它立即跳入口袋,藏在最深处。

“它总得出来吧,”罗杰表示异议,“总要吃饭吧。”

“它妈妈的乳头在袋子里,小袋鼠可呆在袋子里随时吃奶,要呆上5、6个月呢。”

“别唬人了。”

“就是5、6个月之后,”哈尔说,“它可以到袋外吃草了,当它饥饿、疲倦或恐惧时还会重新跳到母亲的袋中。嘿,快看!又有好东西了。”

罗杰应声抬头,上方是一棵硕大的桉树,最矮的那根树枝上有一只被孩子遗忘的玩具熊。

罗杰这么认为——可是突然间那熊活了,想爬上一处安全地带,恰好,罗杰及时地按住了它。它没有挣脱,只是看着罗杰,眼晴仿佛在发问,“是朋友还是敌人?”

“朋友。”罗杰说。他举目四望,希望在其它树上也找到这些可爱的动物。

“看那些树没用,”哈尔道,“考拉熊只吃桉树叶。”

“它可真够小的——真是只熊吗?”

“不是。只是因为像熊,才这样叫的。”

“‘考拉’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不喝水的动物’。”

“但是,它肯定要喝水的,动物必须喝水啊。”

“考拉不喝。它可以从露水和桉树叶中得到足够的水分。能得到它,爸爸一定会高兴的,他特别地提出过要捉考拉。”

“你看好袋鼠,”罗杰说,“我得给‘熊熊’来一顿美餐。”

罗杰集中了最大、水分最足的桉树叶喂考拉,他和这只动物间的隔膜消除了。由于数百年以来,考拉的后代们始终受到人类的偏爱,未曾受过伤害,所以“熊熊”立刻就和罗杰和睦相处了,并爬到罗杰的肩头。考拉如同一大团绒球,带着它并不难,它也没有任何要逃跑的意向,不过为了预防万一,罗杰还是用手抓住考拉的小手。

他们又抓到了几只动物,分别放入4位猎人的口袋。

有一只是袋蝠,不过是个幼蝠,飞行技术很差,而且年幼无知,没有能力掌握飞行技术。待它长大之后,它会像松鼠或飞狐似的穿梭滑翔于树丛之间。这只小家伙恰好掉到了柏格面前,被当场擒获。

尽管它还年幼,可其袋中已有一只小蝠,小得难以想象,小生命才仅有四分之一呎长。

现在他们获得了三种长有袋子的动物——袋鼠、考拉、袋蝠。

“我忘了,”罗杰说,“长有口袋的动物学名是怎么说来着?”

“有袋动物,”哈尔说,“这又有一只,叫袋熊。”

袋熊很好逮,它慢而且柔,不在乎人们的摆弄,被放进口袋,也没什么反应。

这个上午看来是专门用来捕猎有袋动物了。下一只猎物是袋鼦,帕瓦以他土著人特有的敏锐嗅觉闻到它的味,并从地面的树叶堆中找到了它。它长着一身可爱的毛,长长的尾巴,大大圆圆的眼睛。

“我们给它烤了——味道可美了。”

“这只就别烤了——爸爸特地要我们抓一只袋鼦的。”

另一只有袋动物——袋狸——是罗杰发现的,它身体大小像兔子,长着长长的、健壮的后腿和尖尖的爪子,那鼻子就像猪鼻子一样。

捕获有袋动物的工作结束了。下一只俘虏是食火鸡,它能长成5呎高的个子,像鸵鸟一样勇敢,可对人有危险。它长有一个大冠子,头顶门隆起,泛出浓浓的蓝、紫、绯红色。它已学会像成熟的食火鸡那样喉鸣、吼叫、喷鼻息,并用全力前踢后踹。它眼睛露出凶光,爪子如尖针咄咄逼人。

“我们刚抓了飞行动物,”哈尔说,“现在我们捉的是行走的鸟。”

“食火鸡不会飞吗?”

“还会飞呢?”哈尔说,“它像鸵鸟一样,身体沉重,双翼又短,没法飞。”

这次捕猎十分成功,但最令人惊喜的是捕到一只新几内亚之外的动物。它歇坐在树权上,吃着果子。

“真是运气,”哈尔惊喜道,“是只猩猩。”

“我原来以为它们寄居在婆罗洲。”罗杰道。

“是的,它们住在那儿。但是从婆罗洲载运动物的船只在新几内亚的港湾停船休息时,有些猩猩伺机逃掉了。虽然为数不多,但它成倍繁衍,新几内亚可以像婆罗洲一样成为它们的家园。它们喜爱森林——实际上,‘猩猩’的原意为‘林中者。”

这只动物的反应跟人一样——它丝毫不惧怕面前的人们。

它从树权上滑下,站起身,6呎高的个头,乱蓬蓬的红褐色头发又厚又密,脸孔呈深黄色。

但是最令人惊异的,是宫足球般大小的巨掌和难以置信的长臂。虽然它笔直地站立,但手指却触及地面。当它举起手臂向外伸直时,其长度达8呎。

“我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