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3 章(1 / 1)

北洋夜行记 金醉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要发作,忙拉了丁师兄到门外,说这事交给我,去警察厅走一趟,保准不会有事。

  送走丁师兄,我问小宝,怎么突然又会说话了?

  他说,不想说话是怕一开口就说不出好话,这剑法练完感觉气息不顺。

  我问他还找薛天吗?他又拿起那份《晨报》看了看,说:“丁师兄什么也不知道,这个警察厅长恐怕有危险,我得赶紧动手,不然又是一条人命。”

  打听到警察厅长的具体住处,我和小宝每天去廊坊头条附近的爆肚冯待着,一天吃两顿爆肚,吃得我闻见芝麻酱味儿就反胃。蹲到第四天晚上,厅长家果然出事了——我们俩盯了三天,每天都是凌晨两点后才灭灯,这天刚过12点,突然全灭了灯。在胡同口一瞧,门口的警卫不见了。

  小宝提了剑,翻墙进院给我开了门,我俩沿着墙根往里走,见院里躺了几个警卫,身上也没什么伤口。小宝摸了摸,都被拧断了脖子。登上洋楼,又是两个仆人的尸体,也都是一招毙命。

  小宝叹了口气,说肯定是薛天,楼里没一点动静,恐怕已经得手了。我俩绕过洋楼进到后院,见一个黑衣人站在院子中间,手里拎着一把长刀,正是薛天。

  他见到我们俩,微微一皱眉,说:“看来你们是都知道了?”

  小宝也没再问,朝薛天晃了晃长剑。薛天哼了一声,站了个马步,脸上严峻起来。小宝身上也一动,移到我身边,一伸手推在我背上。我“啊”的一声还没叫出来,竟被他生生抛到院墙外,摔得俩眼睛发黑,晕了过去。

  我最终也不知道那晚小宝和薛天发生了什么——现在想起来很幸运,没有看到小宝变成那种“不像是人”的样子。醒来时,我已经在西四家中的卧室里了,小宝坐在我跟前。我想坐起来,脑袋却疼得要命,伸手一摸,后脑勺撞了个大疙瘩。

  我骂小宝,你差点儿摔死我。小宝咧嘴哈哈一笑,说幸亏扔出去得早,晚点可能你就没命了。我一看他笑,松了口气,这小子又变回来了。

  小宝说,薛天死了,一剑致命,算给师父报了仇。我说这下你厉害了,但也太可怕,打起架来像个鬼。

  “师叔功夫比我厉害太多,要像平时比武,我肯定输,但用六部剑比拼,我却有胜他的诀窍。”

  我问什么诀窍。

  小宝说,六部剑不算剑术,更像邪术,练的是精神,“窍门很简单,师叔今年50多岁,我25岁。”

  小宝起身出了房间,回来时手里拿着个《晨报》叠成的纸包。他打开纸包,里头是那把长剑,已经断成了三截。他说,我已经断掉了这把剑,今后也不会再用剑,这邪术就到我这儿为止吧。

  第二天一早,《晨报》登了新闻:警察厅长家宅凶案,武士会会长俱客人离奇身亡。原来,殷家公馆是个对称结构的洋楼,薛天潜入后,进了对面客房,误杀了在殷家留宿的客人。报上说,当时床底下藏了一个女仆,因惊吓过度至今仍神志不清。

  我休息了几天后,脑袋变得清醒,在家翻看周树人翻译的文章,里面提到“超人”的说法,虽然不是很明白,却让我想到薛天和小宝用六部剑打斗的样子。在那几分钟里,他们聚集所有的精神和力量爆发,是超越了平常人,还是瞬间变回动物了呢?

  正如太爷爷金木的不解,小宝用六部剑一剑致命的场景,我也无论如何想象不出来。

  后来,我翻阅到金木两年之后的笔记,才知道当时的情形不仅仅是“一刀致命”那么单纯。虽然处于几近失控的状态,小宝击倒薛天的一招,手上还是留了力气。刀尖刺穿薛天的肩膀,废了他一只膀子,却并未伤及要害。小宝想就此了之。

  这时,厅长家的卫队已经集结在院子里,几十条枪对准了两人。小宝可以轻易走掉,薛天却必定会死在枪下。小宝补了第二刀,刺进了薛天的心脏。他告诉金木:“一代宗师,无论如何不能让枪崩了。刺这一刀时,我才知道,其实我也和师叔一样,看不上枪炮。”

  在我看来,小宝虽然也有一份武人的强烈自尊,但却和薛天完全不同。

  因为自尊和骄傲,薛天想复兴武术,但也因此唯我独尊,藐视弱者——在他眼里,强者生存,弱者灭亡,人的高下卑贱是按强弱区分的。

  然而,横扫一切的强就一定强吗?唯我独尊者,往往自取灭亡。

  

第15案 婢女性虐宣武门 春宫活现成衣铺

  北洋时期,记者和自由撰稿人,比侦探和巡警还灵通,每天在报上写社会见闻。警署看报纸上写哪儿出事了,就跑去调查,很多时候,都能逮个正着。

  1920年,北京的报纸上,有个人匿名写了一个婢女被虐杀的线索,并且每两天跟进一次。这件事和我太爷爷金木有关,他查了三天,搞出了一个大事情,还差点被打死。

  事件名称:13岁婢女失踪案

  事发时间:1920年9月下旬

  事发地点:北京石驸马大街(今西城石驸马大街)

  最近几个月,报纸上的标题不断提到一个词:虐待。我经常看的三种报纸,《益世报》《群强报》和《晨报》,每周都会有两三篇文章谴责虐待婢女[婢女,一般是七八岁到十五六岁的女孩。清朝末年,法律明令禁止蓄养婢女,但整个民国期间,婢女依然存在。北洋时期,北京各警区设置了大量派出所和巡警,不会干涉蓄养婢女,但会关注婢女和家主的冲突。侦探查案的线索,一方面来自巡警的发现,另外一方面就是报纸的舆论和街坊举报。]的现象,不但特别强调“侦探注意”,还刊登不少读者来信,篇篇痛骂虐待婢女的家主。

  西四牌楼派出所有两个我认识的巡警,上周来过两趟驴肉胡同调查,都是从报纸上看到虐待婢女的新闻。

  这些谴责和举报文章[北洋时期的报纸,社会版经常刊登读者匿名写的社会见闻。比如1922年7月11日,《晨报》即刊登了一篇举报虐待婢女的文章——《不平!我也要鸣一声!为春兰之死》。]里,有个署名“非文”的作者,连续写了半个月,几乎每两天发表一篇。文章很大胆,跟踪调查一般,写每一步进展,不但写了虐待婢女的主人住哪儿,还自己做分析,把细节讲得头头是道,甚至写出了杀人藏尸的地点。写到后来,越来越离奇,和小说差不多。

  直到几天后桂姐来找我,我才觉得这些“小说”可能很严重。

  桂姐是我小时候的婢女,房山人,今年37岁,比我大7岁。我5岁到10岁,是她带大的。1900年,她回了房山,再没见过面。

  9月20号早上6点多,有人敲门。小宝练拳伤了脚,我爬起来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