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和舅舅抢东西(1 / 1)

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 清清一色 6957 汉字|9 英文 字 29天前

第50章 和舅舅抢东西

  李彦铭面对林秀惊讶的眼神时, 脸色沉了沉。

  那张过分精致的脸上全是嫌弃和抵触:【哼,冤家路窄,还想抢我给乖侄女儿买的化妆品。】

  听见李彦铭这像刀子一样锋利的心里话时,林秀都惊呆了。

  这什么人啊?

  明明售货员是给她推荐的, 死对头后来和她抢东西, 现在还倒打一耙说自己和抢他的东西?

  呸,不要脸!

  林秀气鼓鼓的瞪着李彦铭, 漂亮的眼睛里全是生气。

  葱白的指尖用力, 想把抓妆品抢过来, 却抢不过李彦铭。

  “松开。”林秀说。

  “你松开!”李彦铭冷哼。

  两人都超生气的瞪着对方, 谁也不肯让着对方。

  售货员见壮, 连忙弯腰从玻璃柜台里,又拿了一瓶一摸一样的化妆品出来说:“两位同志, 不要抢, 这里还有。”

  售货员把东西递过去, 林秀和李彦铭却谁也不肯松手。

  【要是放手了,那不是证明我抢不过死对头?我乖侄女抢不过这女人?】

  李彦铭铮铮有词的心里话,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时候。

  林秀真心觉的这个人有毛病,他侄女才多大啊?就能用这些化妆品了?

  林秀不知道李彦铭宝贝的乖侄女就是她自己, 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不能输。

  这人是成煜东的死对头, 她要是没抢过死对头,那就是给成煜东丢脸。

  不能输!

  还没相认的甥舅两人,都觉得不能输给死对头。

  于是梁子又结下了!

  李彦铭眼神尖锐的盯着林秀, 却见她肤白貌美。

  正觉得林秀越来越眼熟的时候, 手里的东西却舊獨被林秀抢了过去。

  林秀得意翘唇, 眼神挑衅又骄傲的盯着李彦铭, 好像在说:哼,输了吧?

  李彦铭清哼一声,忽然伸手,欻地一下,抢过了林秀手里的化妆品。

  林秀:“…………”

  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李彦铭已经对售货员说:“我买了,给我装起来。”

  售货员看着比女人还精致漂亮的李彦铭,愣了愣,下意识说:“同志,这个化妆品要68块钱一瓶,如果你要买的话,水乳都要买,一起要136块钱。”

  136块钱,在八十年代,甭管谁听了都要大喊一声‘天老爷,这是抢钱啊’!

  因为这个时代普通人的工资,也就是四五十块钱,谁能舍得花两三个月的工资去买两瓶擦脸的东西?

  别看售货员卖奢侈品的,但她作为淳朴的八十年代人,她也是真心觉得贵。

  “我有钱,买两瓶。”李彦铭开口,纯黑的真丝衬衣,映衬着他过分苍□□致的脸庞,使他看着阴鸷又高傲。

  【我乖侄女用啥,都得用最好的!】

  李彦铭理所当然的心里话,又在林秀脑子里响起。

  林秀瞥了瞥嘴,虽然不想承认,但她是有点羡慕死对头的侄女儿的。

  小小年纪就能拥有这么昂贵的化妆品了,这人是真心疼侄女儿的。

  林秀那眼巴巴的模样,让成煜东可心疼了。

  他带媳妇儿来买东西,死对头抢他媳妇儿看中的化妆品算咋回事?

  “给我来两套。”成煜东脸色沉冷的站出来,伸手去抢李彦铭手里的化妆瓶:“这也是我媳妇儿的。”

  “这是我乖侄女的。”李彦铭也不肯退让。

  然后两人就在化妆品柜台前,打了起来。

  两人的拳脚都很有章法,你来我往的见招拆招,看的像是在拍动作片电影一样。

  可售货员却看的心惊肉跳:“同志,同志,别打了,这东西太贵了,打坏了赔不起啊。”

  “不差钱。”成煜东和李彦铭同时开口,两人谁都不肯后退一步。

  因为他们抢的不是化妆品,而是男人的面子,更是他们各自对媳妇儿/侄女儿的疼爱。

  谁要输给死对头?

  成煜东和李彦铭两人打的难分难舍,看向对方的眼神都带着杀气。如果他们手里有刀,肯定要狠狠捅对方的。

  林秀看着直皱眉,她从小就看着成煜东和人打架。

  年纪小的时候,看着成煜东被村子里年纪大的人欺负。

  后来长到一定岁数的时候,成煜东打架也变得野蛮凶狠。

  再后来就是越打越厉害,和他的好兄弟秦凌峰两人打遍了清溪镇……

  可伴随着秦凌峰去当兵,成煜东去走货,再到结婚生子,成煜东这些年已经沉稳内敛了很多。

  现在到了东城,对上了死对头,竟然有开始干架了?

  眼看两人越打越厉害,好几次那瓶昂贵的化妆品,都在两人的争抢中,要掉在地上的时候,都胆颤心惊,好在每次化妆品被他们给抢了回去。

  可这回,两人互相揍了对方一拳。

  然后那化妆品,这回谁也没拿稳,直接朝地上摔的时候。

  林秀和售货员的心都跳到了喉咙了,娇娇更是吓得捂住了眼睛。

  而躲在一旁看热闹的林冬芹,脸上则露出兴奋的表情,摔地上最好。

  如果能把香奶奶的专柜给砸了那就更好了,因为香奶奶可是奢侈品,一个专柜砸坏了,不赔几千块是走不了的。

  八十年代的几千块,购买力堪比21世纪大几万甚至是十几万了。

  这样一来,成煜东赔钱的时候就会肉痛,就会知道林秀是个败家子。

  为了林秀这种空有外表的花瓶儿,赔上几千块,那是不值得的。

  只要一想到香奶奶专柜被砸坏,成煜东赔钱嫌弃林秀的画面,林冬芹就兴奋的双眼冒精光。

  可林冬芹注定不能诚心如意了,下一秒,一个小孩儿扑过去,直接抱住了要摔在地上的化妆品。

  林秀和售货员的心,顿时稳了,没摔碎就不用赔钱,真好啊。

  而成煜东和李彦铭也都愣住,不敢置信的看着,抱着化妆品往林秀那边跑的成景。

  “妈,给你。”成景献宝似的对林秀仰头笑:“儿子给你抢的,你拿着。”

  说完这话,又扭头对愣住的售货员说:“我妈买两套,你别愣着,快给我妈装起来啊。”

  “啊?好……”售货员在成景认真的表情下,忙装了两套水乳给林秀:“同志,这是两套,一共是272块钱。”

  成煜东看东西被媳妇儿抢到了,于是推开和自己打架的李彦铭,脸色骄傲的走到了林秀身边,问:“还有啥想买的没?咱都买。”

  林秀偏了偏头,微卷的发丝垂在脸颊,看着精致优雅:“再来个擦脸霜吧。”

  “再来个擦脸霜。”成煜东对售货员说:“算了,来两个擦脸霜。”

  “啊,来两个?”售货员又愣住:“擦脸霜75块钱一个,确定要两个?”现在的人都这么有钱吗?几十块钱的东西说买就买?

  就算在高档商场里卖奢侈品的售货员都愣住了,因为他们这个专柜开起来,很少碰见一口气能买好几百块钱东西的人。

  谁让八十年代生活水平普遍不高,就算在东城市中心,除了那些港都来的,或者外资商人,国内的人真的不舍得这么花钱?

  可是这个男人竟然舍得,啥样都来两套?

  长得英俊帅气,还疼媳妇儿。

  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售货员真的好羡慕林秀啊。

  在售货员羡慕的眼神下,成煜东还问林秀:“还要买别的不?口红买不买?”

  他媳妇儿爱美的很,以前在威阳县,他都要给媳妇儿买商场最好的擦脸油。

  这到了经济快速发展的东城,那肯定要抓紧机会,多给媳妇儿买一点化妆品了。

  于是林秀又试了几只口红色号,最后……全要了。

  结账的时候,售货员手都在抖,发了发了,这可是大单子啊。

  以前商场售货员是没提成的,但是自从被港商收购以后,就改了规则。

  一些奢侈品专柜的售货员,卖东西都是有提成的。

  林秀在专柜买了五六百块钱的东西,这可是超级大客户啊。

  售货员对林秀的态度,别提多殷勤了:“同志,如果你有外汇卷吗?如果有外汇卷,可以少花点钱。”

  “有……”林秀把蔡志鹏给的外汇卷拿了出来。

  售货员看见林秀竟然拿了一张100元面额的外汇卷时,又震惊了一下。

  因为外汇卷是这个时代的特殊凭证,面值大部分都是一角、五角、一元、五元、十元的。

  而林秀手上的一百元面额,是去年才出的,除了一百元,还有五十元的金额。

  但是像五十和一百元这种大面值的外汇卷,市面上很少见。

  因为普通人的一个月也就四五十,一张外汇卷如果当作工资发给你,你还得找补钱给单位才成。

  所以这个时代的外汇卷,都是在机关单位流通。

  所以林秀拿出大面值的外汇卷时,售货员看她的眼神都带着尊敬,以为林秀是哪个机关单位的女领导。

  连说话都用上了您字,还给林秀送了很多小礼物。

  林秀装好的化妆品,离开香奶奶柜台的时候,还对上了李彦铭那尖锐挑剔的眼神。

  【抢了我乖侄女的东西,还这么嚣张?】

  听见李彦铭这句心里话的时候,林秀高傲的抬起下巴:“我们走。”

  她像个胜利的女王一样,带着成煜东、蔡志鹏还有娇娇、成景,朝商场其他柜台走了过去。

  化妆品买了,还没给家里人买东西呢。

  林秀手里有钱,底气足,那是想买啥都能买啥的。

  李彦铭眼神阴鸷的看着,林秀被人拥簇着,众星拱月的走开了。

  这才收回阴沉的视线,看着因为卖了一个大单,兴奋的嘴角都合不拢的售货员。

  售货员被李彦铭阴沉尖锐的目光吓到,浑身僵直的站在那里。

  以为李彦铭要打她的时候,李彦铭忽然说:“一样的给我来两套,不,给我来三套……”

  乖侄女儿,不能被死对头的老婆比过去。

  她买两套,他就要给乖侄女买三套,要从数量上压过死对头去!

  还没走远的林秀,听见李彦铭这句争强好胜的心里话时,眉梢一挑。

  呵,男人这奇怪的胜负欲真是太可笑了。

  她眼尾上扬,看向身边的成煜东。

  成煜东心口一跳,不是害怕,而是心动。

  因为他真的受不了林秀这种仰起头,眼神清澈而带笑的模样。

  好像林秀眼里心里,都只有他一个人,他能不心动吗?

  “咋……了?”成煜东还结巴了一下。

  林秀弯了弯唇,说:“下次遇见死对头,咱们别理他。他胜负心太重了……”

  说的好像,一开始和李彦铭抢东西的自己,没有胜负心似的?

  成煜东在林秀认真的眼神下,点了点头:“嗯,听你的。”

  心里却在想,不能不抢,尤其在媳妇儿的事情上,是男人就要抢!

  听见成煜东这阳奉阴违的心舊獨里话,林秀都没忍住伸手拧了一下男人结实劲瘦的腰身。

  “嘶~”

  成煜东倒吸了一口气,就伸手握住了林秀柔软的手,不让她再拧了。

  倒不是痛,而是痒。

  躲在暗处的林冬芹,就这么眼睁睁对她爱答不理的成煜东,好脾气且耐心的哄着林秀走远了。

  她目光嫉妒的盯着被宠爱的无法无天的林秀,死死攥紧拳头的时候,指甲都被她弄断了。

  指尖的刺痛,让林冬芹回神。

  她把眼神落在拿着买好化妆品,正心满意足的朝外走的李彦铭,然后追了上去:“同志,你等等……”

  李彦铭脚步一顿,下意识回头。

  男人剪了个八十年代常见的寸头,短发森森。

  五官却过分的精致俊美,再加上身上穿着的黑色真丝衬衫,看着修长清隽。那双眼睛却过分凉薄,看人的时候有种惊心动魄的冷寂。

  林冬芹被他盯的浑身寒浸浸的,嘴角却下意识弯起来,对李彦铭露出一个笑容。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嘛,她感觉自己能拉拢这个男人来对付林秀。

  这样想着,林冬芹脸上的笑容更灿烂明媚了。

  李彦铭眼神却比刚才更冷,因为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不认识的女人,在学林秀。

  因为林秀笑起来的时候,就是嘴角弯弯,眼睛像一弯月牙,里头全是亮晶晶有璀璨的光。

  可惜林冬芹学的不像,看起来倒是眉清目秀的。

  可只要和林秀一对比,就像个残次品一样,丑的人眼睛疼。

  李彦铭转身就走,他没兴趣搭理这个女人。

  林冬芹笑容僵在脸上,她不敢相信的看着转头就走的李彦铭,真的没想到自己的招牌笑容竟然不管用了?

  她可是年代文里的命定女主,自带光环。

  无论是不是她写的主线或者支线配角,但凡看见她的人,都应该像隋光礼那样,对她生出天然的好感才对。

  这个男人为啥对她没好感?

  林冬芹疑惑的追上去,想搞清楚李彦铭的身份。

  可李彦铭身高腿长,眨眼就走远了。

  “同志,你等等……我有重要的事情和你说……”林冬芹追上去,却不小心撞在了一个人身上。

  她‘噗通’,摔在地上的时候,被她撞到的那个人,还抬手朝她扇过来:“他妈的没长眼睛啊……”

  “啊……”

  林冬芹下意识尖叫着捂着头,这声音太刺耳,把在附近买童装的林秀都给吸引了。

  她探头一看,看见林冬芹那边的情况时,脑子里忽然响起一段久违的原著剧情的对白。

  【孙有福要扇在女人脸上的巴掌,忽然僵住了。因为他看见了女人那苍白柔弱的小脸,那惊慌失措的眼睛,像是受伤的小白兔,瞬间让他心软了……】

  听见这段对白的林秀,嫌弃的皱起眉头。

  孙有福,原著里那个为了得到林冬芹,而做尽丧天害理,丧心病狂恶事的孙有福,就这么对林冬芹一见钟情了?

  林秀盯着那边的时候,成煜东也皱眉盯着孙有福和林冬芹。

  这时候对林冬芹一见钟情的孙有福,一把推开怀里的女人。

  然后林秀就看见这个年代文恶霸,脸上露出一抹温柔怜惜的笑,半蹲在被吓到的林冬芹面前说:“同志,对不起,你没事儿吧?”

  因为要装和善,恶霸孙有福还掐着自己的嗓子。

  可惜平时凶神恶煞惯了,这温柔起来的时候,嗓子就像卡了口痰一样,听着怪难受的。

  林冬芹眨眨眼睛,这熟悉的剧情,熟悉的台词,这男人是孙有福?

  虽然小说是自己写的,可那些都是文字,所以穿越进书里的林冬芹,根本不认识书里的其他配角。

  她目光闪烁的看着,半蹲在自己面前的孙有福。

  快把眼睛给遮住的长头发,脸色惨白,看着像是要精尽人亡了一样,倒是符合她对孙有福的描写。

  林冬芹有些嫌弃,因为当初是想写个浪荡子,可谁知道孙有福真人看起来很猥琐。

  但她脸上还是下意识弯出一个笑容:“我没事。”

  她惯会装温柔和斯文,不知道她底细的人,确实很容易被她欺骗到。

  这不孙有福那张比鬼还白的脸上,就露出一个更和善的笑:“没事就好,来,我扶你起来。”

  孙有福手碰到林冬芹的时候,林冬芹还红了红脸:“谢谢,不用了……”

  林冬芹飞快避开孙有福,自己从地上站了起来。

  可却不小心踩到自己的连衣裙摆,整个人反而往孙有福怀里摔了过去。

  孙有福一把抱住林冬芹,然后又被林冬芹给推开了。

  孙有福还想抱人,却被林冬芹给躲开了。

  虽然东城经济发展的飞快,可能比较开放一点。

  但林冬芹知道,表现出自尊自爱的女人,更能引起浪荡子的兴趣。

  听见林冬芹心里话的林秀,饶有兴致的挑着眉梢。

  别说,看着林冬芹使出全身的本领,去勾引一个混混流氓,还是挺有趣的。

  给她枯燥的生活,增加了不少乐趣!

  可惜好戏开场没多久,就散场了。

  因为林冬芹这个年代文女主,一直在走剧情,吸引了孙有福的注意力以后,就低着头跑出了商场。

  可偏偏在商场门口的时候,她还回头,眼神羞涩的看了眼孙有福。

  孙有福那个心啊,顿时小鹿乱撞,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神色痴迷的想去追林冬芹,却被身边的女人给拽住了:“孙有福,你搞咩?看见一个女人就走不动路了?”

  这个女人是孙有福现在的女朋友,穿着时髦的短裙和黑色玻璃袜,嘴巴涂的红艳艳,一看就是混街子的。

  “有了老娘,还敢盯着别人看,我戳瞎你的眼睛。”女人也不管这里是高档商场,破口大骂道。

  因为孙有福和女朋友吵架,周围的人都探头出来看热闹。

  很快就围上了里三层外三层,孙有福觉得没面子,甩了女朋友一巴掌,骂骂咧咧的推开人群,往商场外跑去了。

  “孙有福,你个王八羔子……”那个女人也骂着追出去。

  要么说经济发达的地方,人民百姓的生活也要放肆点。

  像这种放肆张扬,能和对象在大商场里互扇巴掌,互骂的女同志,在乡下真的很难见到。

  因为在这个时代,女人在男人眼里都是附属品。

  谁要是被娘们儿扇巴掌,那都是没能力,压不住女人,在村子里能把祖宗十八代的脸都丢干净的。

  这么一看,林秀倒是挺欣赏,这个敢和孙有福互扇巴掌的年轻女同志了。

  自己的对象对着别的女人发/骚,是个正常女人都得生气不是?

  可惜好戏散场,没得看了。

  林秀还挺遗憾的收回目光,然后就对上成煜东冰冷锐利的漆黑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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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盯着我干啥?”林秀问。

  “你刚才盯着那个孙有福看了好几眼。”成煜东沉冷开口:“丑成这个样子,也不觉得眼睛痛?”

  这是在吃醋,还吃的别扭又毒舌。

  “你看林冬芹搔首弄姿的勾引孙有福,你不觉得眼睛痛?”林秀反问。

  成煜东脸色顿时紧绷下来:“好好的别提林冬芹。”

  他现在都还记得,秀儿因为林冬芹讨厌他,想踹掉他的事情!

  “别跟我提林冬芹,恶心。”成煜东嫌弃的皱起眉头。

  林秀见状,就故意笑到:“嫌恶心啊?为啥呀?你看孙有福都看她看的目不转睛,你为啥觉得恶心啊?”

  她声音软软的带着促狭的笑意,有些作,但也很可爱。

  因为拈酸吃醋,也因为她在撒娇,那笑容还妩媚的不行,面对这样做作的美人儿,没有哪个男人能抵挡得住的。

  成煜东这不都被调戏的有点脸红了,可惜他是小麦肤色,看不大出来。

  而且越害羞,脸色越□□严肃,还凶的一批:“整天都胡说八道,那林冬芹能有你好看?”

  成煜东竖起浓墨的眉毛,凶巴巴的说:“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在我跟前,我还能看别的女人?”

  “真的呀?”林秀声音更甜软了,连眼神都变得水盈盈起来:“我真的最好看呀?”

  没有女人不喜欢被人夸,尤其夸你最漂亮的时候,那简直心花怒放。

  “当然。”成煜东一本正经:“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从不说谎。”

  说完,他耳朵尖尖都变得通红通红,跟要滴出血来一样。

  “看你臊的。”林秀用手指弹了弹成煜东通红的耳朵尖尖,那笑容温软的模样,让成煜东胸口砰砰直跳。

  这都结婚多少年了,他竟然还会心跳?

  说到底还是秀儿越来越有魅力了!

  成煜东美滋滋的想,转眼看到,林秀又重新给娇娇和成景挑选衣服的时候,就更得意的对旁边,被强行喂了一嘴狗粮的蔡志鹏说。

  “哎呀,你以后要是能娶个有你嫂子一半漂亮温柔的女人,你这都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蔡志鹏不高兴:“我就不能娶个和嫂子一样漂亮温柔的女人吗?”

  “想的还挺美。”成煜东横眉竖眼:“你嫂子全天下就这一个,已经被我娶了舊獨,你还能娶到?哼……”

  成煜东骂骂咧咧:“一天到晚的尽想美事儿。”

  林秀在商场给娇娇和成景,都买了两套好看的衣服,又给成煜东买了一件真丝白衬衫。

  成煜东就不高兴了:“死对头穿真丝衬衣,你也给我买?你是觉得他穿着好看?”

  语气酸溜溜,这也不知道打翻了多少年的老成醋?

  “我不穿这玩意儿。”成煜东把衣服挂回去:“一件就得五十多块钱,留着这钱给你买擦脸的不好吗?”

  “这么省啊?”林秀笑眯眯,被人捧在手心里,凡事儿都想着她,她肯定高兴呀。

  “我不是觉得死对头穿的好看,我是觉得你穿起来比他好看。”林秀轻声哄着醋坛子:“咱们以后生意越做越大,你也需要一点称头的衣服。这穿出去,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个成功人士。”

  “人靠衣装,马靠鞍,我还要给你买套合身的西装。”林秀一脸欣赏的看着成煜东,肩宽窄腿,大长腿,一米八几的高个子,真是标准的衣架子,穿起西装来肯定特别有范儿。

  林秀都不用量,就知道成煜东的尺寸。

  见他不肯试真丝衬衫和西装,就直接让售货员包了成煜东的码子。

  她脑子里还在想象成煜东穿西装的英俊模样时,成煜东却说:“这一套西装花了一百多,太贵了,不如退了,给你买化妆品?”

  “不贵,这是手工的西装,多精致啊。”林秀就喜欢精致高档的东西,质量好有格调,上身效果特别贵气。

  她眉眼弯弯的看着成煜东,这男人糙归糙,但长得真的非常英俊帅气。

  “要不你试试我给你买的西装?你穿上肯定好看。”林秀忍不住哄着说:“成煜东,穿穿呗。”

  声音软绵绵的,甜到人心尖尖。

  成煜东翘了翘唇:“回去,等回去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穿给你看。然后……”

  他忽然附身,属于男人阳刚成熟的浓烈气息,铺天盖地的笼罩着林秀:“到时候,我让你亲手脱下来……”

  男人的声音沙哑低沉,一听就知道想吃肉了。

  可不是想吃肉,来了东城这么久,一直带着孩子睡。

  他虽然天天晚上都能搂着媳妇儿,可好久都没和媳妇儿亲热了。

  他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能不想这事儿吗?

  林秀脸一红,下意识看着四周。

  见娇娇被成景带着走前面去了,而蔡志鹏也离的远,这才伸手拧了拧男人结实的胳膊:“不许胡说。”

  “不胡说,咱们找机会干点实事!”男人眼神炽热的盯着林秀,浑身的荷尔蒙炸裂。

  ……

  逛完了商场,林秀又在附近找了家国营饭店吃饭。

  八十年代的国营饭店,那都是老资格,厨师也是手艺特别好的铁饭碗。

  端上来的铁板鱿鱼、清蒸鲈鱼、烤乳猪肉、白灼菜心,全是东城的特产,也是老师傅的拿手好菜。

  林秀吃的很满意。

  娇娇最爱吃酥脆软嫩的烤乳猪,一口气吃了好几块,还不过瘾。

  直到肚子吃撑了,这才心满意足的放下筷子:“真好吃。”

  “东城也真好玩。”娇娇双眼亮晶晶的说。

  她不来东城,都不知道世界这么大,世界上还有这么多从没见过和听过的好吃的。

  “以后妈还带你去别的地方,吃更多好吃的,玩更多好玩的。”林秀宠溺笑道。

  “好耶,我要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娇娇兴奋欢呼。

  成景抿了抿嘴角,也很高兴,小声儿的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

  一顿饭吃的特别舒心,成煜东去结账的时候,林秀就带着娇娇去上厕所了。

  “就在厕所里等着妈妈,别乱跑哦……”林秀给娇娇穿上裤裙子,嘱咐了一句,这才去上厕所。

  可谁知道,她上完厕所,在洗手的时候,忽然听见娇娇惊恐的尖叫声传来:“放开我,放开我……”

  “娇娇。”

  林秀从厕所里冲出来的时候,就见娇娇被孙有福抱着朝窗户外面爬。

  这里是国营饭店的一楼,外面是条大马路。

  如果让孙富有抱走了娇娇,后果不堪设想。

  林秀拔腿跑过去:“你放开我女儿……”

  而结完账的成煜东,听见林秀和娇娇的求救声,也冲了过来。

  这时候孙有福已经抱着娇娇跳到了外面,扑过去的林秀只抓住了孙有福的手臂,却被对方挣脱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