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好消息和坏消息
好消息和坏消息?
林秀和成煜东对视一眼, 原本靠在成煜东怀里抽抽嗒嗒的娇娇,也抬起泪汪汪的眼睛望着蔡志鹏。
“蔡叔叔,我爸爸妈妈又遇到麻烦了吗?”娇娇担心的问。
虽然刚才爸爸妈妈一直捂着她的耳朵和眼睛,可王桂花捧着成父黑白遗照, 撒泼吵闹的事情, 还是在娇娇心里留下了很大的阴影。舊獨
漆黑卷翘的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儿,软乎乎的小脸上也全是泪痕:“爸爸妈妈, 你们别担心, 不管遇到啥麻烦, 我们都一起哒。”
要么说闺女是父母贴心的小棉袄呢?心思细腻, 也最懂得心疼父母了。
林秀和成煜东被委屈哒哒, 还要软软安慰自己的娇娇,萌的心肝儿都化了。
“娇娇乖, 蔡叔叔刚才是开玩笑的。”林秀心疼的用手帕给娇娇擦眼泪, 又从裙子兜里摸出了山楂片, 喂进娇娇嘴里,哄着娇娇说:“而且不管爸爸妈妈遇到啥麻烦,我们都能解决的哟。”
酸酸甜甜的山楂,吸引了娇娇大部分的注意力。
小孩子嘛, 头脑简单, 思想单纯, 只要一点点好吃的就能哄好她。
可是她还是偏头看了看成煜东,面对娇娇软糯的眼神。
成煜东冷峻铁青的表情,也变得暖和下来:“娇娇不是说爸爸是天下最厉害的人吗?娇娇相不相信爸爸?”
“相信。”娇娇重重点头。
蔡志鹏也忙说:“对, 刚才蔡叔叔和你爸爸妈妈开玩笑的, 两个都是好消息, 一个坏消息都没有。”
“真的?”娇娇问。
蔡志鹏点头:“真的, 全是好消息。”
“那你们不能骗小孩儿昂。”娇娇奶声奶气的声音,让大家都笑了起来。
林秀眼神宠溺的摸了摸娇娇的小脑袋,轻声说:“下来和哥哥玩好不好?”
成煜东把娇娇放在地上,林秀见旁边有块沙地,就让成景带着娇娇去沙子。
“别走远了,这是外地。”林秀嘱咐成景,虽然知道这是重生回来的,可外表是个小孩儿,林秀也把他当小孩儿对待。
成景点了点头,他可宝贝娇娇了,才不会带着娇娇跑远,万一又遇到人贩子咋办?
林秀和蔡志鹏说话的时候,眼睛也一直盯着被沙地吸引了全部注意力的娇娇。
“我先说好消息……”蔡志鹏开口:“好消息就是,我们买地的事情有着落了。”
林秀和成煜东表情一松,确实是个好消息。
能买到地,那就代表未来几年,乃至十几年,他们在东城这个经济开发区,都占有一席之地。
等到了合适的时机,把地皮开发出来,也能挣一大笔钱。
“那坏消息呢?”成煜东问。
“坏消息就是咱们的房产证没办下来。”蔡志鹏的表情有些阴沉:“那个帮咱们□□的工作人员说,咱们的介绍信和手续有问题。”
林秀扯了扯嘴角,接着蔡志鹏的话说:“是那个叫孙有福的人,还想要咱们的商铺,背后使绊子。”
“嫂子,你真神。”蔡志鹏惊讶,他还没说具体原因,林秀嫂子就啥都知道了?
林秀知道不奇怪,因为在原著剧情中,拆迁办领导的大舅子孙有福,就是这么干的。
而且还在和成煜东做对的期间,结实了被农机厂公派到东城办事儿的林冬芹,成为林冬芹的忠实拥护者。
但是原著剧情中,倒是没有成刚和王桂花两母子啥事儿。
但是现在成刚和王桂花母子,被林冬芹利用来了东城给林秀和成煜东添堵。
而林冬芹也万万没想到,因为她横叉一脚,竟然让成煜东的身世提前曝光,还彻底和王桂花断绝了关系。
“成刚,亏你还是个大学生,竟然连这种事儿都办不好。”
同样在东城某个招待所里住着的林冬芹,这会儿特别生气的拿着房间里的座机,把电话那头的成刚给骂了个狗血淋头:“我都不敢相信,你啥好处都没捞着?还让林秀那贱人怂恿成煜东和你们断绝了关系?”
“你真是蠢死了。”林冬芹语气特别不好的说:“也不知道我把成煜东在东城买房拆迁的事情,告诉你干啥?你这不是诚心给我添堵吗?”
成煜东和王桂花断绝了关系,那她想通过王桂花抢林秀红木家具的事儿,那不是也泡汤了?
“你真是干啥啥不行,坏事第一名。”林冬芹嘲讽道,也完全忘了,当初她还想勾搭过成刚的事儿。
“你给我住嘴!”成刚暴怒的骂道:“林冬芹,你算啥东西?也配骂我?你和我说成煜东的事儿,难道不是你想勾引成煜东,赶走林秀?”
成刚的话,让林冬芹瞬间有种龌龊心思被拆穿的羞恼。
她就是喜欢成煜东这种英俊高冷,还有能力的男人。
现实中成煜东不拿正眼看她,她只能把成煜东写成年代文男主,来爱自己。
可为啥她都穿书了,这书里的剧情却变得乱七八糟了?
林冬芹有些怀疑人生的时候,电话那头的成刚也继续骂道:“没事儿别给我打电话,我觉得你晦气!”
“你他妈次啊是干啥啥不行,坏事第一名,你还觉得自己牛逼的很。”成刚把在林秀和成煜东那里受的气,全都发泄在林冬芹身上:“林冬芹,你就是个扫把星。有你掺合的事儿,全都被你搅黄了。”
成刚“砰”地挂断了电话,电话那头的林冬芹被座机听筒里,发出的巨大声响给吓了一跳。
紧跟着又忍不住产生了自我怀疑,难道真的是因为她穿越改变了剧情,所以导致剧情崩塌?
不,不可能。
就算自己利用了所知的剧情,让王桂花和成刚来东城找林秀和成煜东的麻烦,让成煜东的身体提前曝光了,可她还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是这个世界的命定女主角。
想起自己这次,还是根据原著剧情被农机厂的领导,带着来东城出差,在昨晚的饭局上认识了未来能当上东城市长隋光礼。
想起在饭局上,隋光礼好几次投到自己身上的目光。
林冬芹脸上露出自信的表情来,剧情还没崩,被她牢牢掌控着。
还有孙有福,按照剧情,这时候应该利用手段和人脉,以成煜东手续和介绍信有问题的原题,让他姐夫扣留了成煜东的房产证。
这时候,该自己出马了,让成煜东看看,她林冬芹才是最优秀和能力的女人。
像林秀那种只会撒娇做作的女人,在成煜东遇到事情的时候,根本没能力帮成煜东解决麻烦,只会给他惹事儿。
只有自己这个命定女主,才能配得上成煜东。
林冬芹眼里露出势在必得的自信时,林秀那边,也在商量着咋个对付孙有福。
“我打听过了,孙有福家里有点背景,如果咱们硬碰硬,可能要吃亏。”蔡志鹏脸色不太好:“去年强买民房,有人不答应,第二天就摔断了腿,把房子给贱卖了……”
这些事儿,是孙有福找人做的。
花了钱,自然有人会给他把事情做的干干净净。就是上面追查下来,那些人拿钱办事儿,也不会把孙有福给供出来。
所以很多人,都知道孙有福不能惹,惹了家里就得出事儿。
要么说这时候要严打呢?
因为这些社会坏分子,实在太猖狂了!
“现在房产证被扣着,咱们拿不到,那些地段好的铺面,怕是很难拿到了。”蔡志鹏有点烦躁,他的关系网在威阳县,这离东城十万八千里的,想走关系,也没法走。
“这事儿,你别急,你东哥有办法。”林秀很淡定的开口。
“东哥有办法?”蔡志鹏欻地抬头看着成煜东:“东哥有啥办法?”
面对蔡志鹏好奇的眼神,成煜东瞥眼看着林秀,见林秀笑眼弯弯的模样,成煜东眼尾扬了扬:我媳妇儿真懂我。
这男人心情好,可脸还板着,特别严肃的说:“只要把孙有福干坏事儿的证据,拿到手就能把人给送进去。”
“我倒是想拿证据……”蔡志鹏还挺难受:“可是我找人打听了一下,谁都没有孙有福的证据。”
“急啥?”成煜东嗓音沉沉的说:“拿证据的事儿,还要等两天,等时机到了,自然能解决孙有福。”
大概被秀儿眉眼弯弯的望着,成煜东心里高兴。
可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板正严肃,显得冷冰冰:“孙有福不是在为难咱们,卡咱们的手续资料吗?这就是机会……”
他分明是在解释,可蔡志鹏却有种东哥在炫耀,并且还鄙视他很笨的感觉。
这也确实是成煜东的心理活动,好不容易被秀儿崇拜的看着,他当然要好好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男子气概。
男人嘛,致死是少年,还总喜欢在喜欢的女人面前炫耀自己的能力。
哪怕已经和林秀结婚好几年,连孩子都生了。
可只要林秀笑容灿烂的望着成煜东,成煜东就没法抵抗住媳妇儿这温软明媚的目光。
“蔡志鹏,做人不能太急躁,干啥都要沉住气。”成煜东说完,还教育蔡志鹏。
那腰杆挺的溜直,表情严肃且冷酷。
可蔡志鹏总感觉,东哥瞥向林秀嫂子的那双锐利眼睛里,带着似有似有的笑意和得意。
蔡志鹏没猜错,因为成煜东此时的心里话是。
【秀儿快夸我,快夸夸我~】
这期待的心里话,简直像耳朵立起来,嘴筒子开心咧着的金毛狗。
林舊獨秀被这心口不一的男人,给逗笑了。
“我觉得成煜东说的对,做人应该沉得住气。”林秀双眼弯成了月牙,甜软的声音里全是笑意:“这一点,蔡志鹏你得和你东哥好好学学,你东哥就沉得住气。”
男人要夸,要往死里夸,这是林秀和成煜东相处出来的心德。
这不,刚夸完,成煜东的心里话,就摔着毛茸茸的尾巴,直接扫到了林秀心坎儿里。
【秀儿夸我了,开心~】
【男人果然还是要有能力,才能获得心爱之人的崇拜!】
成煜东的心里话,特兴奋的闯进了林秀的脑海里,把林秀逗的乐出了声。
成煜东眼神冷冷的,看着笑的眼睛里都是细碎光芒的媳妇儿,然后眼神更冷的说:“既然事情商量好了,咱们就安心呆几天。”
成煜东说:“孙有福的事情,让他再嚣张几天。”
总要时间,给孙有福操作,这样才能把证据做实不是?
成煜东说完这话,还用眼尾扫了眼林秀,见林秀笑容灿烂,眼尾弯了弯,可表情却更严肃了。
蔡志鹏???
他怎么有种东哥和林秀嫂子在秀恩爱的感觉。
成煜东抱着玩沙子玩的一脸兴奋的娇娇,直接举起来,让娇娇坐在自己肩头:“走,咱们去玩了。”
“好耶,去玩了。”娇娇欢呼的举起手臂,雀跃大喊:“我们又去夜市套圈吗?”
“现在天还没黑,夜市只有晚上才有。”林秀说:“不如咱们去逛逛市中心的大商场?买点东西回去?”
“我赞成。”成景举手:“到时候妈想买啥买啥,他付钱。”
手指着成煜东的时候,成景还说:“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女人负责貌美如花。”
这是上辈子网上很流行的一句话,成景觉得说的很好:“我妈要一辈子貌美如花。”
“没问题。”成煜东点头,他赚的钱,就应该给媳妇儿花。
东城的暖风,吹起了林秀身上的裙子,露出笔直白皙的小腿,在太阳底下好像发光似的。
她笑眯眯的看着丈夫和一双儿女,觉得这世上没有比这更圆满和幸福的事情了。
“那晚上,咱们吃了再回来。”林秀笑着说:“听说东城市区,最近开了好多高档餐厅,咱们难得来一次,肯定要去高档餐厅洋气洋气。”
“好,都听你的。”成煜东一手抓着娇娇,一手牵着媳妇儿。
和渣爹不对付的成景,就别扭的走在一边,把手背在身后,吹着口哨,就跟个小老头儿一样。
这温馨的一幕,落在蔡志鹏眼里,可把他这个单身狗给羡慕坏了。
他也想拥有这样幸福美满的家庭,可他的对象为啥还不出来?
不是说大龄青年,街道办都要负责给张罗对象吗?
等从东城回去,他就去街道办大妈那里坐着喝茶。
把自己想找对象的事儿给透露出去,看能不能找个像林秀嫂子这么好的媳妇儿?
要是再生一个像娇娇这么可爱的女儿,那就更好了。
蔡志鹏一脸羡慕的看着坐在成煜东肩头的娇娇,这么贴心的小棉袄,他也想拥有。
去市中心,开的还是成煜东借来的面包车。
成煜东开车的时候,王桂花和成刚就像阴沟里的老鼠,躲在招待所二楼的窗户边,看着成煜东开车带着妻儿和蔡志鹏,出发去了市中心。
“刚子啊,以后再出了啥事儿,你都把错推到妈身上。”王桂花扭头对脸色阴沉的成刚说,那脖子上被成刚掐出来的淤青还在,可是王桂花不在乎。
她对成刚的溺爱,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别和我说话,烦。”成刚骂道。
他还在记恨王桂花当着大家的面,说要钱都是给他,为了他的话。
成刚私下里,对王桂花没有半点对亲妈该有的尊敬和爱护。
可王桂花不在乎,因为她一看到成刚就高兴。
这可是她的大学生儿子啊,这辈子生出个这么出息的儿子,她觉得自己脸上贼有光。
大学生嘛,有点脾气是对的。
谁让她儿子是的大学生呢!
成刚盯着视线里那辆面包车,越开越远,直到看不见的时候,都还盯着那个方向,不肯收回目光。
而坐在车里的林秀,正在想去了市中心的大商场要买些啥?
市中心离林秀他们住的招待所不算远,开车半小时就到了。
这时候的市中心,其实也没啥高楼大厦,一眼望过去,都是六层楼高的房子。
最高的那栋楼,就是林秀要逛的百货大厦。
一共有10层,也是市中心唯一有电梯的大厦。
娇娇第一次坐电梯,觉得新奇还有点怕。
“妈妈,这个铁箱子会动。”娇娇躲在妈妈的怀里,眼睛还看着在帮大家按电梯的员工。
她不理解,为啥这个会动的箱子里,还要一直站着个阿姨?
人一进来,阿姨就问对方去几楼?
这是商场安排在电梯里,帮客人按电梯的员工,也算是八十年代的特色风景线了。
因为这时候国内的电梯根本不普及,很多人根本不会坐电梯。所以有电梯的地方,都会分配一个负责按电梯的工作人员。
那个按电梯的工作人员,见软嘟嘟的小娇娇一直盯着自己看,就笑着说:“这是电梯,不是小房子。”
娇娇扑闪着一双大眼睛问:“电梯?这是啥?”
“电梯就是通电了,能自动上下的一种交通工具。”成景给娇娇解释:“一般用于高楼大厦中,可以减去爬楼梯的时间。”
成景说话的时候,按电梯的工作人员都惊讶的看着他。
这小孩儿不过五六岁,懂得也太多了?
很多城里人都对电梯不太了解,他竟然说起来头头是道。
“喔,这就是电梯呀!”娇娇也很惊讶,声音高高的带着开心:“哥哥真厉害,啥都知道。”
“这是常识。”成景淡淡开口。
心想到了21世纪,到处都是电梯,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电梯。
听见成景的心里话,林秀想了想,扭头对成煜东小声说:“如果以后真能修建商品房,咱们也弄电梯。”
既然21世纪随处可见,那就证明这是人民群众需要的。
成煜东要搞房地产,修建房子。
那肯定要弄人民群众需要的电梯,不仅高档时尚。
以后卖房子的时候,还是个噱头。
成煜东秒懂林秀话里的意思,点头说:“这个想法很好。”
蔡志鹏???
为啥坐个电梯,林秀嫂子和东哥都能联想到以后修建商品房的事儿?
还有,商品房是个啥玩意儿?
不怪蔡志鹏不懂商品房,这才1980年,刚改革开放,商品房根本还没在国内修建出来。
因为国内现在修建的房子,都是各种国营单位和企业,自己的地,自己修建的房子,然后分给单位员工住的。
这是家属楼,和商品房没任何关系。
可林秀却知道,因为林秀会读心术,从林冬芹和成景那里获得了不少关于未来和小说剧情。
而且来了东城这几天,每天也会看报纸,了解政策发展。
还从一些小包杂志上,知道了不少港都的事情。
港都和东城就隔着一条海岸线,可经济发展却甩开了东城十几二十年的差距。
林秀每次看到关于东城的报纸和杂志,都不免感叹,不来东城走一遭,她都不知道,未来要回归的港都,竟然这么繁华?
果然要出来见过世界,才能知道世界咋个发展,咋个从发展中挣钱掘金啊!
林秀感叹着,牵着成景走出电梯的时候。
那个按电梯的工作人员,还一脸纳闷的看着林秀,心想这家人到底啥来头?小的厉害,大更厉害,一张口就是装电梯?
这电梯,是能随便装的吗?
一部电梯好几万块钱,他们商场之所以能装,那是因为这个商场被港都的外资商人买了下来,今年才能装上电梯的。
不过看林秀穿的光鲜亮丽,又过分漂亮的模样。
电梯工作人员忍不住想,也许是哪个领导的家属也不一定。
毕竟那种气质和白皙娇嫩的皮肤,普通人家哪能养的出来?
看着林秀走远了,这位员工这才收回目光,关上了电梯……
这家被外资商人收购的商场,一走进去果然和那些国营的商场不一样。
透明的玻璃门,耀眼的水晶灯,和商品分区明确的规划,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感觉到了一种大气和昂贵的感觉。
而且这里面卖的东西,好多都是从港都和海外进口回来的舶来品。
也只有最先发展起来的东城,才能利用海运路线,进口这些舶来品!
林秀看的目不转睛,娇娇更是兴奋的问,他们是不是来到皇宫?
因为娇娇第一次看见这种灯火通明,富丽堂皇的商场,一切都是亮闪闪的新奇的很。
“这不是皇宫,这是大商场。”林秀小声说:“就和咱们县城的商场一样,只不过这里比较漂亮而已。”
林秀不想让娇娇拘束,女儿要富养,她觉得这话说的很对。
因为她小时候就是舊獨被林海义给富养出来的,在贫穷的七十年代,尽最大的能力,让林秀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林秀当然也要把最好的生活条件,给儿女。
“那妈妈可以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娇娇一听是和县城一样的商场,眼里的拘束瞬间消失了:‘妈妈买好看的裙子,看皮鞋好不好?”
娇娇说:“妈妈穿起来肯定好看。”
成景、成煜东、蔡志鹏三个男人同时点头,都觉得娇娇没说错,林秀不打扮都好看,打扮起来那肯定比仙女还好看。
周围的人看着都羡慕,还是第一次看见被人这么捧着的女同志。
哪像她们,就算来逛商场,都不大舍得花钱,就是来过过眼瘾的。
“妈妈也给娇娇买漂亮的裙子和皮鞋。”林秀拿手刮了刮娇娇的小鼻子,温柔说:“我们娇娇也漂亮。”
娇娇咯咯笑起来,她身上有种这个时代女娃身上缺少的自信和阳光。
因为林秀从来不会在娇娇面前说,女儿不如儿子,女儿没用的话。
从小在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娇娇,自信而开朗,像朵向日葵一样,谁看了都喜欢。
蔡志鹏特羡慕东哥,能有这样小太阳一样的女儿。
还从钱包里蔡志鹏从钱包里,拿出了不少票据递给林秀:““嫂子,我这里还有些工业卷和外汇卷。你看看你和娇娇需要买啥?”
蔡志鹏的话还没说完,就感觉浑身凉飕飕的,一回神,发现成煜东正面色冷冷的瞥着自己。
对上成煜东那冰碴子一样的眼神,蔡志鹏立马缩回了手说:“嫂子,这些工业卷和外汇卷……都是东哥让我给你弄来的。”
成煜东这才满意点头,他媳妇儿,哪轮得着外人来献殷勤。
他一把拿过蔡志鹏手里的票卷,扭头对林秀说:“工业卷和外汇卷都不少,你想买啥买啥。”
林秀笑着点头,有钱就花,想买啥买啥,是她从小到大的习惯。
这一点,就是到了21世纪,也很少有人能过上这种随心所欲的生活,也是林冬芹最羡慕林秀的地方。
所以在写小说的时候,林冬芹把林秀写成了娇气做作,铺张浪费,花钱如流水的作精女配。
可林冬芹万万没想到,她写出来的缺点,现在都成了林秀被人疼爱的证据?
来商场办公的林冬芹,无意看到成煜东这么娇惯着林秀,让林秀想买啥买啥的时候,嫉妒的表情都狰狞了。
【为啥成煜东还没嫌弃林秀?】
林冬芹不理解,按照原著剧情,这时候成煜东和林秀感情早就破裂了,可为啥她看到的却是两人恩恩爱爱的模样?
猛不丁听见林冬芹嫉妒的心里话,林秀扭头望去,就对上林冬芹那双充满嫉妒和不甘心的双眼。
林秀扯了扯嘴角,冲林冬芹嘲讽一笑。
这种别人嫉妒她,还干不掉她的感觉,真的很爽啊。
成煜东也发现了林冬芹的存在,脸色沉了沉。
直接站到了林秀身边,不让她把注意力放在林冬芹身上。
“走吧,我陪你去买东西。”成煜东揽住林秀的肩膀,朝商场里面走去。
他其实在嫉妒,林秀不看他,而去看林冬芹。
林秀???
她竟然不知道成煜东连林冬芹的醋都吃?
林冬芹眼睁睁看着成煜东,强势霸道的揽住林秀走远了,气的磨牙。
“林冬芹同志。”有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从旁边走过来。
他穿着熨烫整齐的中山装,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斯斯文文,看着大概三十岁左右:“你愣着干什么?还不走吗?”
隋光礼眼神疑惑的看着林冬芹:“我们该走了。”
“隋同志,我忽然有点不舒服,你先走吧。”林冬芹说。
这时候的隋光礼,只是东城政府负责拆迁规划的一个科室副主任,离东城市长的位置还远的很。
所以林冬芹对他的态度,也很随意:“我等下自己回招待所就成。”
隋光礼看了她一眼,见林冬芹眼睛盯着不远处的几个人,于是点了点头:“那行,我先回单位了。”
隋光礼转身离开,林冬芹抬脚就朝林秀和成煜东追了上去。
中午12点,她会在按照原著剧情在商场遇到把妹的孙有福,发生争执,然后用自己的魅力去征服孙有福。
可林冬芹真没想到,竟然会在商场遇见林秀和成煜东?
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无视自己,对林秀这么温柔宠溺,被嫉妒心操纵着的林冬芹,很想知道,为啥林秀无论在现实世界里,还是在小说世界里,都能让成煜东这么着迷?
她到底哪点比不过林秀了?
林冬芹以为自己跟的隐秘,却不知道她那些充满嫉妒的心里话,全都被林秀听见了。
林冬芹哪里比不上林秀?
她哪里都比不上林秀。
因为正常的,有道德和有三观的女人,是不会去惦记别人的丈夫,拆散别人的家庭,妄想踩着原配的尸骨上位,去抢别人的丈夫。
林秀打心底看不起林冬芹……
“妈,你买这个。”成景忽然大声说。
因为他看到了在21世纪特别流行的贵妇化妆品,立马拉着林秀的手跑过去:“妈,买这个,这是化妆品,你得用这个。”
买化妆品的售货员看见林秀的时候,双眼一亮,这是大客户啊。
因为林秀穿着不俗,那白净无暇的皮肤,一看就是花大价钱保养出来的。
这种浑身上下都透着精致娇气的女同志,那只有在国外的杂志上才看见过。
“同志,这是香奶奶的化妆品,国外的大牌子,您试试?”八十年代的商场售货员,那可是一份很高档洋气的工作,得长得漂亮,还要有关系才行。
因为商场售货员也是吃商品粮的铁饭碗,普通供销社里的售货员,都傲气的拿鼻孔看人,这种高档商场的售货员,那更是看人下菜碟。
一般人来了,她们都爱答不理,但是林秀不一样,林秀一看就是有钱人!
“同志,你皮肤真好,你用的口红色号也好。”售货员一脸羡慕的看着林秀,唇红齿白,近距离看,几乎看不见毛孔。
那大波浪卷发,就连每根发丝的弧度,都像是精心设计过的。
不知道林秀头发,是在小镇上拿火钳烫出来的售货员,极力的给林秀推荐手里的化妆品:“我们这是进口的化妆品,外国货,用着特别好。”
售货员虽然极力推荐,但词穷。
因为这个化妆品刚被港商引进到国内,就连售货员都不太了解这个化妆品。
而且这个时代的人买化妆品,都没啥要求,能滋润,不让脸干裂就成。
至于美白保湿、祛斑提亮这种要求,那是懂得美学和经营自己的21世纪现代女性,才会有的追求和要求。
林秀看了一眼,见都是用玻璃瓶儿装着的,而且造型精致,就来了兴趣。
“我看看……”她伸手去拿的时候,旁白也伸出一只手来拿:“外国货?给我看看。”
两人的手碰到一起,林秀抬头,然后一愣,竟然是成煜东的死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