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白夜
岑眠拿信的手微微颤抖。
心里的那一股悲凉, 在此刻蔓延到全身。
她起身,拿着信,去到厨房。
程珩一余光看见她, 以为她是饿了, 回道:“马上好了。”
岑眠站在门边,盯着他的背影。
她出声:“程珩一, 我想回白溪塘了。”
“……”
程珩一愣了愣, 转过身来,望向她时,看见了岑眠微红的眼睛。
“好。”他说。
因为程珩一的工作很忙, 和岑眠商量之后, 计划在十二月底的时候,趁着元旦假期回白溪塘。
回去之前,程珩一给沈平山打了电话。
程珩一提前告知:“阿公, 这次我要带女朋友回去。”
沈平山直接问:“眠眠?”
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察觉出来的, 想也不想, 就觉得是岑眠。
“嗯。”
“行,回来吧。”
回白溪塘那天,因为十月份发了大水, 不少路段受损严重,经过一路的波折, 他们到了晚上九点多才到老屋。
沈平山睡得早,平时八点多就睡下了, 他睡前, 留了院子里的灯没关。
怕吵醒沈平山, 程珩一把院子里的灯关了后,带着岑眠轻手轻脚地上了二楼。
楼上的两间房, 沈平山提前打扫过,床单被子都铺了出来。
奔波劳碌一天,两个人各自回了房间睡去。
白溪塘的夜晚极为安静,岑眠睡得安稳,没人叫她,一直睡到日晒三竿。
她听见窗外有鸟叫声,有细细竹枝编成的扫帚在地上来回的摩擦声,有清脆的劈柴声。
跟城市里金属和机械产生的声音不同,这些声音显得温柔而质朴。
“在外头呆久了,柴都不会砍了,砍那么粗一根,怎么烧得起来。”
沈平山絮絮叨叨地数落从院子里传来。
岑眠突然睁开眼,意识到不能再睡下去了。
这次回来,跟上一次她跟医疗队来不同,还没有去问候阿公就睡到现在,属实有些不像话。
岑眠从床上坐起来,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手忙脚乱地收拾自己。
她从行李箱里翻出带来的衣服,铺在床上,挑了半天,最后选了一件纯白色的毛衣搭配淡蓝色的牛仔裤,得体大方。
换好衣服,她化了个很淡的素颜妆,虽然跟阿公已经很熟了,但这是她跟程珩一在一起后第一次回来,岑眠难免紧张起来。
收拾妥当后,她深呼一口气,打开门下楼。
走下楼时,她看见沈平山坐在院子里,正监督程珩一砍柴,皱着眉,一脸严肃,。
听见楼上的脚步声,爷孙俩齐齐朝她看来。
沈平山的眉头即可舒展开来,温和地笑道:“眠眠,起床啦?快来吃早饭。”
原本还很紧张的岑眠,在沈平山慈祥的态度里,放松下来,她甜甜地喊人:“阿公。”
沈平山笑得更开怀了。
他转头对程珩一说:“你这个柴也别劈了,半天劈不好,放着我自己来。”语气又硬了起来。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岑眠是他亲孙女呢。
沈平山起身进到厨房里的时候,岑眠跳下楼梯,跑到程珩一身边,朝他做了个鬼脸。
吃饭的时候,岑眠原本做好了要被沈平山问各种问题的准备,但出乎她意料的是,沈平山什么也没有问,就只是自顾自地吃饭,让她没有半点不自在。
吃过饭,沈平山没像往常一样,放下筷子就背手出去找梁叔下棋,而是和他们闲聊了一会。
“晚上你三舅公家里做酒,我去不了,你带眠眠去吃吧。”
程珩一在擦桌子,应了一声“好”。
“还有,”沈平山顿了顿,“沈二的摩托车,他爸说本来就是借你的钱买的,沈二现在骑不了了,想着把车留给你,就当抵了那笔债,你去他家拿一下。”
程珩一:“行。”
岑眠眨了眨眼,默默听他们讲话,没明白为什么沈二不能骑摩托车了。
程珩一擦完桌子,在水井边洗了洗手,喊岑眠一起出门。
正午的阳光正好,烘烤得人懒洋洋的。
程珩一的手碰了冰凉的井水,冰冰凉凉,岑眠的双手揣进羽绒服的口袋里,嫌冷,不给他牵。
去拿摩托车的路上,岑眠忍不住好奇,问出了心中疑惑。
“沈二为什么不骑他的摩托车了?”
程珩一解释说:“水灾的时候,冲倒了树,把他的腿给压坏了,医生给他截了肢。”
白溪塘受灾严重,虽然撤离和救援及时,也还是有人被大水冲走,因此丢了性命,沈二算是侥幸,才活了下来。
闻言,岑眠抿了抿唇,沉默无言。
她从衣服口袋里伸出手,勾了勾程珩一的手指。
程珩一反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
到了沈二家,出来送钥匙的是沈二的父亲,中年男人的面容憔悴,鬓边花白。
程珩一抬眸,看了一眼楼上,沈二的房间,窗户紧闭。
他没再说什么,取了摩托车离开。
离晚上要吃酒的时间还早,岑眠想去夏夜的坟前祭拜。
程珩一问了村里人夏夜坟头的位置,骑上了摩托车,载着岑眠去了。
夏夜的坟头就埋在夏夜家后头的山上。
路上遇到挑着扁担卖橘子的,岑眠买了一袋,挑出最好的果子,摆在夏夜的墓碑前。
祭拜完夏夜,他们下山时,遇见了夏夜的母亲。
夏母是来看夏夜的,她怀孕四个月,肚子已经显怀了,手撑在腰上。
这个本来是为了救夏夜而来的孩子,到底没能赶上救他的姐姐。
夏母认出了岑眠和程珩一,和他们站在山野间聊天。
聊起夏夜时,夏母的眼眶泛红,表情里却是笑着的。
失去的痛苦固然悲伤,但活着人,总要想办法继续活着。
和夏母分别后,岑眠没走多久,在路边看见了一大片的太阳花,在寒冬里,开得热烈。
晚上的酒席,岑眠跟程珩一去了,才知道吃的是白喜事。
程珩一的三舅公不久前去世,今天在家里办酒。
白溪塘的习俗,高寿的老人去世,是要办酒的,来吃酒的人,也会沾到长寿的喜气。
沈平山的年纪比三舅公要大,不能来吃,只有年纪比逝者小的能来吃。
岑眠望着挂在正厅里的那张黑白照,愣了愣,想起来,这张照片,还是她拍的,老人笑得和蔼可亲。
她没想到,照片最后真的用上了。
三舅公的儿女都在外打工,死了几天才被邻居发现,儿女们回来操办完他的丧事,就又要急匆匆地回城里去了。
村里吃席,吃得是流水席,屋里屋外都摆了桌子,随便找一桌坐下,吃饱了就可以走。
沈家的人见程珩一带了岑眠来,不用多说便了然,热情地招呼,叫他们到屋里吃。
岑眠有些拘束,好在程珩一很照顾她,带她找了人少的一桌坐下。
桌上除了他们,还有一对母子。
母亲絮絮叨叨地在数落着儿子。
“天天就知道上网吧打游戏,吃饭还得要我去叫你。”
“你怎么就不能学学吴轲,这个学期人又考了第一,每个月还有钱拿,什么时候你能给老娘拿钱回来?”
岑眠忍不住看过去,觉得被女人数落的孩子有些眼熟,想起来时她以前在白溪塘学校里代课,教过的学生纪朗。
纪朗被他妈妈数落烦了,小声地顶嘴:“现在晓得管我了。”
之前纪母对他是放任自流,反正初中读完,就要出去打工,也无所谓成绩好不好。
但自从白溪塘学校有了赞助人,搞起了奖学金的机制,只要成绩好,就能拿钱,纪朗觉得他在学校里的日子反而更加不好过了,被他爸妈一起盯着要学习。
就他那成绩,他们俩还做梦等他拿奖学金回去。
真是笑死人。
纪母见他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气得够呛,但现在的场合,又不是能揍小孩的地方。
“回家老娘再收拾你。”她自己换了个桌子,跟认识的朋友吃饭去了,眼不见为净。
纪朗无所谓地耸耸肩,他拿起筷子,在桌上点了两下,准备吃饭,抬起头来时,对上了岑眠的目光。
他愣了愣,下意识地叫人。
“岑老师。”
岑眠没想到他还记得自己,朝他笑笑,调侃道:“怎么被你妈骂了。”
纪朗叹一口气。
“都放寒假了,我妈还要叫我学习,游戏也不肯我打了。”
他撑着下巴,不解地问:“岑老师,你说,喜欢看书和喜欢游戏,区别到底在哪里?”
“游戏就一定比书要差吗,游戏不也被说成是第九艺术吗?为什么我打游戏的就是坏学生了呢。”
岑眠奇怪地看他,像是想他怎么会那么认为。
“你当然不是坏学生了。”
“游戏跟电影和戏剧一样,是一门综合艺术,只是因为它诞生和发展的时间还太短,优劣参差不齐,大家对它的认知还没有统一。”
“但是吧,如果你的学习成绩变好了,你打游戏,就不会受到那么多的阻碍。”
岑眠意味深长和他对视。
“你应该知道的,老师总是喜欢给成绩好的学生一些特权。”
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特权,她在程珩一身上可见得多了。
纪朗怔怔地望着她,原本他就只是想抱怨,带着一种故意的反抗,以为岑眠会和其他老师一样,否定他的言论,被他气得跳脚。
但他却没想到,岑眠的三言两语,反而让他一下子就悟了。
纪朗放下筷子,离了席,往外头跑。
纪母看见,站起来喊他:“鬼崽子,跑哪去——”
纪朗头也不回,答道:“回家学习!”
他这一句话,把纪母搞懵了,又是不解又是想笑,望着跑没影的儿子,她坐了下来,嘀咕道:“这又是犯了什么毛病。”
程珩一坐在旁边,默默听岑眠和纪朗对话,这时,才开口笑道:“岑老师,你很会教学生啊。”
岑眠仰起下巴,轻哼一声:“那当然了。”
菜一盘盘上桌。
程珩一给她舀了一勺豆腐。
吃白喜事的时候,桌上没有猪肉,一定要吃豆腐。
酒吃到一半,岑眠才注意到斜对面那桌,林皓坐在角落里,沉默而颓丧,一言不发。
她垂下眼,不敢再看。
岑眠想起林皓给她写的信。
那一句——
“如果岑老师你们早点来就好了。”
令她难受起来。
以至于她甚至不敢上前,去说些什么安慰的话。
白喜事比红喜事少了几分热闹。
只有三舅公的儿女来敬了一次酒,大家安安静静喝了酒便罢。
酒吃完,从屋里出来时,岑眠才发现下雨了。
天色已黑,气温骤降。
他们站在屋檐下,等了许久,也不见雨有停歇的架势。
三舅公的家离阿公家不远。
程珩一解开大衣,把岑眠藏了进来,带着她冒雨往外跑。
岑眠抱住男人的腰,听见雨滴落在衣服上的微弱声音,也不看路,就跟着程珩一。
“幺儿——”
半路,梁叔披着黑色雨衣,迎面走来,喊住程珩一。
他挥了挥手里的伞。
“你阿公叫我给你们送伞。”
梁叔把伞给了程珩一,往另一边走了。
程珩一撑开伞,往岑眠那边倾斜。
岑眠抱住他的胳膊,尽力挤成一团,好让他伞也撑到自己。
有了伞,他们不用那么急着赶路,步子也慢了下来。
雨声在黑暗里显得更加清晰,像是一个个炸开的小气泡。
空气湿润清新。
岑眠把头靠在男人的肩膀上。
“程珩一。”她轻轻唤他。
“嗯。”
“我想留在白溪塘教书。”
不知为何,她再也无法心安理得的,回去过她原本的生活了。
程珩一的脚步顿住,停下来,他垂眸,迎着夜色,看不清岑眠的脸,却望进了她明亮的眼睛里,像是黑夜里的启明星。
“好。”他说。
程珩一不问原因,一如既往,无条件地支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