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气味就是那被害者的血液气味,虽然淡到几乎消散,但它的来源方向,和犯罪现场的方向不同,也就是说,他很可找到目标了。
循着味道,向坤来来回回走了十几分钟,终于确定了那血液气味的源头在一个开放式的垃圾箱里。
那垃圾箱显然是给附近居民扔生活垃圾的,有些装厨余的垃圾袋破开,里面的汤汤水水、食物残渣到处都是,一走近,各种刺鼻味道汹涌袭来,特别是现在向坤嗅觉增强了许多后,更是煎熬。
他必须得保持着注意力的集中,才能始终锁定那丝丝被害者的血液气味。
看着上面满是苍蝇盘绕的垃圾箱,向坤不由得有些犹豫,自己又没有义务追查嫌犯,干嘛要去翻垃圾箱?
但犹豫了一会,他还是想看看,自己追踪的目标到底对不对,到底是不是沾有那受害者血液的东西,会不会是凶器?
向坤叹了口气,凑上前将垃圾箱上的苍蝇赶走,然后开始俯身翻找。
没多久,向坤就找到了沾着受害者血迹的东西,并不是凶器,而是一双带血的棉纱手套。
向坤没有直接用自己的手拿,从边上扯了片熟料袋捏住手套,拿起来凑到鼻子边闻了一下,一股子夹杂着各种类型的臭味熏得他连打了三个喷嚏。
不过他还是从这股子臭味中,敏锐的捕捉到了那一丝人的味道。
那是手上的汗腺、皮脂腺等各种皮肤腺体的分泌物,闷在的手套内,这股子气味并没那么容易消散。
至于受害者血液的味道,那自是不必说,哪怕不用闻的,直接用肉眼都能看到手套上沾满的血迹了。
向坤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告诉陈警官手套的位置,但最后想了想,还是把手套再扔回了垃圾箱,也没有给陈警官打电话,实在是借口不好找。
而且他觉得,以警察的搜索力度,应该很快也会找到这边来。
当然,希望那时候这垃圾箱还没被环卫工清掉。
虽然得到了那行凶者的气味,但向坤在附近转了几圈后,却始终一无所获。在城市里,不论声音还是气味,都有太多的干扰。
第二天,向坤用陈警官给的号码加了他的微信,询问了一下案情的进展。
他本来并不太抱希望,因为他知道警察一般是不会向外透露正在调查的案件进度的,但没想到的是,陈警官直接给他发来了一张照片。
警方的查案效率,比向坤想象的还要快得多,就一晚上,已经确认了嫌疑人的身份!
按陈警官的说法,那嫌疑人今年三月份刚刚刑满释放,四月份到了本市,没想到几个月后就又犯下了大案昨晚那被捅伤的受害人,经抢救无效,已经于凌晨过世了。
嫌疑人的照片和资料已经发给了车站、机场和各个酒店、旅社,稍晚的时候本地的电视台也会放出通缉的新闻,落网可以说是时间问题。
陈警官也交代向坤,如果有看到那嫌疑人的话,不要冲动,打电话报警,或是直接打给他都可以。
在向坤看来,那嫌疑人基本上已经预定牢饭了,如今这时代,摄像头遍布,到处都要实名认证,都要身份证开道,更何况背了命案,现在肯定有大量警力都投入在追捕他上面。
既然这样,向坤也就没想着根据他得到的嫌犯气味去追踪了,毕竟这是一座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在没有确定范围的情况下,想靠气味去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让向坤没有想到的是,在那嫌犯落网之前,居然先被他给遇到了。
第二十四章 遭遇
第二十四章遭遇
人类的嗅觉器官是鼻子,而起嗅觉作用的,是鼻孔内部的各种神经细胞。
一般来讲,要想让嗅觉更灵敏,分辨的气味更多更细,需要更多的嗅觉细胞。比如人类有约500万个嗅细胞,而狗的嗅细胞,多达一亿到两亿个,所以狗的嗅觉远比人类要强得多得多。
向坤一直在琢磨着,自己力量提升,肌肉可以感觉到明显的增加,而且用力的时候,硬如钢铁,似乎比普通人发力的时候肌肉硬度要强不少,很显然肌肉纤维有着明显的增强和变化。
那么嗅觉的提升,在器官上,又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是不是会有更多的嗅细胞或相关的神经?
又或者单个的细胞获得了增强,功效比普通人的嗅细胞要强出许多倍?
他现在鼻子的外形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所以后者看来可能性更大?
如果向坤有医学方面的背景,并且有相关设备的话,估计现在就弄点自己的鼻腔样本去研究了,反正他现在恢复能力那强,取点样本根本没什么影响。
说不定光这个发现,就可以得个诺贝尔奖什么的。
……
8月2日,距离向坤7月31日晚遇到有人被捅伤已经过去了一天多。
昨天和今天,他都依然按照自己的定下的计划和节奏,白天去健身房训练,晚上在街上游荡,训练听觉、嗅觉,同时也是收集各种声音和气味的“数据库”。
而且,他隐约觉得,在晚上进行训练,似乎效果会更好。
这一点还需要后续的实验来证明。
自从昨天在微信上和陈警官聊过,知道那嫌犯已被通缉后,向坤便没怎么关注这事了,在他看来那嫌犯在真实身份已经暴露的情况下,没可能在警方这样的注意力下逃掉的。至于他前天晚上从那垃圾箱里的手套上“采集”到的气味是不是来自嫌犯,他也没想着去验证了。
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向坤并没想着去找那嫌犯,那嫌犯却出现在了向坤的视野里。
或者确切点说,那嫌犯的气味出现在了向坤的嗅觉范围之内。
下午六点多,向坤从健身房出来,正准备沿着之前计划好的路线,训练嗅觉和听觉,没走两步,却忽然从众多纷杂的气味中,闻到了一丝有些熟悉的气味。
前天晚上,向坤为了看看自己一路循味追踪的结果,最后忍着恶臭去翻了垃圾箱,找到了疑似嫌犯留下的带血手套,虽然过程可以说相当不堪回首,但那味道确实让他印象深刻,何况到现在才过去不到两天。
向坤立刻抬眼四下搜索那嫌犯的所在,以气味来判断,目标应该离他不会超过十米。
这段时间虽然他重点训练自己的嗅觉和听觉,但视力同样没有放下,特别是因为总是在夜晚到处走,所以他在夜晚视物的能力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