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1 / 1)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神行汉堡 2000 汉字|6 英文 字 27天前

很大的可能,是人血。

也是几天前在楼下遇到小情侣被袭的事情,加上他这段时间嗅觉强了许多,他才能够有分辨人血和兔血、鸡血区别的能力。

不过现在,隔了老远,从空气中各种味道里锁定的那丝血腥味,向坤也不敢百分百确定就是人血。

如果是人血的话,那里恐怕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了?

现在向坤可是不愿意再扯上什么麻烦了,之前那次是因为就发生在他家楼下,就在眼皮子底下,而且受侵害的还是算得上认识的人,没办法无动于衷。

但现在……

如果那个方向有麻烦,自己只要换个方向就行了,本来就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算不上见死不救吧?

再说了,那里也未必真的有人受伤流血,说不定是自己闻错了,并不是人血呢?又或者只是有人玩耍,自己不小心摔倒流了点血?

这么想着,向坤向着相反的方向走了两步,但两秒钟后,他长叹了口气,还是向着那疑似有人血的方向赶了过去。

他知道,以他的性格,如果今天没有去那里查看一番的话,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个疑团,会一直在脑海里纠结,可能几个月或者几年都无法摆脱。倒不是因为他会觉得自己可能会错过救人的时机而内疚,而更多的是因为好奇……

……

鲜血气味发出的地方,距离向坤不过三十几米,快步冲过街角,边看到倒在街边一堆建材垃圾里的身影。

居然真的是人?

向坤也来不及对自己判断人血气味的准确度感到满意,一边掏出手机拨打110,一边注意着周围的情况,慢慢向那倒地之人靠近。

不过以向坤的感官能力判断,那捅人的凶手,已经不在附近了。

没多久,警察就来了,然后是救护车,向坤作为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和报案人,自然又被警察留着问话。

刚到现场的警察只是简单地确认了他的身份,然后为了一下他发现现场和报警的经过,便让他先等一会。

结果过了一会,来了一名刑警,向坤一看,却是熟人之前处理楼下小情侣遇袭案,给他做笔录的,就是这名姓陈的警官。

陈警官显然也还认得向坤,也没法不认得,毕竟他的特点太鲜明了。

“你认识这受害人?怎么让凶手跑了?”以陈警官对向坤身手的判断,按理说对方就算有武器在手,向坤应该也是有一战之力的。

向坤赶紧说道:“我和那伤者不认识的,就是刚巧路过,听到点动静,就过来看了一眼……”

陈警官问道:“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去哪?”

向坤说:“噢,我打算去富祥街那边吃点烤肉。”

“你现在还住在华文街?一路走过来的?那可有点远啊?”陈警官奇怪道。

“反正晚上没什么事,也不赶时间,就走路锻炼一下。”向坤说道。

陈警官点了点头,又问了一遍他听到动静,然后发现伤者的全过程。不过这一次,就比之前那警察问的详细得多了。

事实上向坤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当他闻到血液气味的时候,凶手应该早就已经离开了,否则以他的听力,不可能什么都没听见。

不过如果不这么说的话,实在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实在是有些偏僻了点,他完全没有道理到这来,难道说是要过来随地小解的?

这次陈警官没有把向坤带回局里做笔录,问完话后,给他留了个电话,然后交代道:“回头可能还会有需要让你协助调查,会电话联系你,你要是有想起什么的话,也可以打我电话告诉我。”

向坤应了,便准备离开。

在回答陈警官问话的时候,他观察到旁边的警察去对面街边的at机边上查看,而靠着强大的听力,他也听到了警察之间的谈话,知道了被害人被袭击之前,刚去at取了钱,凶手可能是在那里就一路尾随。

向坤本来准备沿着之前的路线回去,但走了几步后,却又改了主意,他忽然有个想法想要尝试一下。

第二十三章 气味追凶

第二十三章气味追凶

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独特的味道,这一点向坤在这次嗅觉大幅提升后,感受更为清楚。

不过他今天晚上才刚醒来几个小时,对于各种气味的分辨还很生疏,之前在犯罪现场,他就曾经想过,能不能找到行凶者的气味,然后循味追踪。

但向坤缺少嗅源,当时那行凶者应该离开不久,现场还有残留味道,不过他没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来,或者说有太多个选项,没有办法确定。

警察来了后,现场人多起来,自然更难追踪了。

不过向坤之前靠着强大的听力,听到了警察间的交谈,知道凶器还没有找到。

凶器上应该沾有被害人的鲜血,在现场来看,并没有发现用来擦拭刀刃上血迹的东西,所以那凶器上的血液应该还残留着,没来得及处理,或者擦拭后的纸、布也还在行凶者身上。

向坤于是萌生了一个想法,想看看自己能否通过对血液气味的追踪,找到那行凶者或是凶器。

受害者血液味道最浓的方向,自然就是之前的犯罪现场了。

但向坤不会返回那里,而是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按他的判断,他看到受害者的时候,行凶者离开不会超过三分钟。

而向坤在闻到鲜血气味之前,并没有见到可疑的人物,也没有听到的慌张奔走的脚步,显然那行凶者伤人后逃离的方向,不会是他这边。

排除掉一边后,那行凶者还有两条路可以走,但其中一条巷道直通到外面的主干道,那边很热闹,这个时间段依然有不少行人,而且监控摄像头也不少,很容易就被定位。

按照那行凶者没有直接在at门口动手,而是尾随到比较偏僻的地方再下手的风格来看,应该不会往那边去。

所以向坤便选择了剩下的那条路,一路梭巡而去。

不过他基本没法按着受害者血液的气味追踪,因为那么做的话,肯定还是往犯罪现场的方向而去。

向坤倒也并不气馁,反正他本来也没有将抓到行凶者当成自己的任务或责任,只是尝试地练习一下嗅觉的追踪能力而已。

向坤把自己想象成那行凶者,每到路口时,都几乎是下意识地选择一边继续前进。

如此走了很远,犯罪现场留下血液的气味已经十分微弱,向坤也几乎要放弃追踪的时候,忽然一丝极淡的、“熟悉”的气味,夹杂在各种浓厚的、混杂的气味之中,被他嗅到。

向坤立时精神一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