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这一次,春姐明知朗和风不
会乐意去参加这样一档偶像综艺——朗和风从来没把自己定位成偶像,但还是那句话,春姐是经纪人,不是幼儿园老师,手下的员工,尤其是无足轻重的员工对工作满不满意,会不会因此哭鼻子,她不关心。
朗和风不是使性子的性格,他不愿妥协的灵魂里也有与现实和解的一面,他最初想的,只是老老实实地把这节目录完,他什么都不求,只要不节外生枝就好。
岂知费斯硬生生地扭转了他的轨迹,强行带领着这个团队糊里糊涂地迈向一个朗和风绝对想不到的方向,歪得七零八落。
于是,朗和风的目标从“不节外生枝”,不得不降格到了“不被全网黑出翔”。大红大紫什么的他早就不指望了,但不管以后的路怎么走,他都不希望被公众以这种不光彩的方式记住他。
前四期,朗和风的选曲标准基本没有离开过“安全范围”。要是他自己上台表演,他肯定不会考虑什么安全不安全,干就是了,观众们爱听听不听拉倒。可现在他不是一个人,他们是一个团队,这几个月里,他们荣辱与共,他们共同争取来的不仅仅是当前的成绩,这些成绩很有可能影响到他们未来的发展。欧伦、田乐心、雷常都那么年轻,对前程还充满向往,朗和风看得出,他们都是认真地想在这个天地里拼搏一番事业的。所以,他自己可以任性,但他的任性不能拖累别人。
他不是爱豆,他是个创作歌手,一直都是。可是,这个节目直到第五期,他才使用了自己原创的歌。
这本来也不是他的计划。是他们在讨论选歌时,田乐心突如其来的一句话生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我们为什么一直唱别人的歌啊?”田乐心歪着脑袋不明所以道,“和风哥不是自己写了很多歌吗?”
刚组队时,大家彼此都不熟悉,就算从资料上得知朗和风是个创作歌手,大家对他的具体情况也没什么概念。这年头,能自己写几首歌的,都能叫做创作歌手吧?
可才华这种东西,有时候是压不住的。由于大家都是新人,团长还是个废柴中的废柴,朗和风想客气都客气不了,整个团就他一个会编曲的,他再不出来主持大局,这个团就没法玩了。很顺理成章的,一涉及到音乐方面的问题,朗和风就成了实际上的领袖,他的音乐素养,他层出不穷的想法,他一些巧妙的改编,他对于节目的排兵布阵,都让几人对他越来越感到打从心底的佩服。
田乐心一提出这话,大家也才跟着一起疑惑,对啊,为什么朗和风选曲从来不考虑自己的原创作品呢?这不是一个加分项吗?
“我的歌不合适。”朗和风实话实说。
“为什么不合适?”田乐心不明白。
朗和风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他写的歌,很少粘稠的情情爱爱或非你不可的生死绝恋,也很少撕心裂肺的痛苦和思念,大部分内容都避开了热门题材,曲风也是充满他自己特质的调子。总体而言,他的作品,说是流行曲,风格很显然不主流,说是其他类型的音乐,又不符合任何一个类型的标准。一个人唱,他可以毫无顾虑地想怎么唱怎么唱,不管讨不讨喜,那都是自己的风格,可是让一个男团,还是一个偶像男团来唱……那画面太美。
“你们自己听听就知道了。”朗和风只好说。
“我听过一些,”没想到雷常马上说,“我觉得很好啊。”
朗和风有点意外,看向雷常,想从他眼神里判断他这是不是善意的场面话。
雷常也看着他,黑色的瞳孔中透着没有杂质的真诚。
“我也听过,”田乐心也邀功般踊跃发言,“我特别喜欢那首《怒》!”
欧伦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朗和风的
歌他一首都没听过,大家组队也有一段时日了,看来只有他没有表现出对队友的足够关心。
“《怒》?”朗和风一怔。
“是啊!”田乐心兴致勃勃地问其他人,“你们有听吗?”
“我不知道有这首歌,”雷常说,“我现在就听。”
朗和风:“……”
嗯,他的宣传工作确实做得挺失败的。
《怒》是朗和风几个月前才写的作品,也就是来参加《成团时代》前不久,词曲全部自己完成,没有拍MV,可以说没耗什么经费。这也是为何作为一个闲云野鹤般的三十八线小艺人,他还是能频频出原创作品的原因——他不花公司钱,就连租录音棚之类的费用,他都是自己掏腰包的。许多歌手背后有一条龙的团队为他们把所有事情做好,专业写词人、专业作曲者等等必不可少,这些歌手负责唱得好听就行了,即便参与创作,也是偶尔的事情。但所有这些的前提是公司愿意在这个艺人身上投入资源,愿意为他花钱。这一点,朗和风想都没想过。
连他所谓的“宣传”,也只是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一下新歌的出炉。而他微博里那点寥寥无几的粉丝,完全不顶鸟用。
田乐心正是在他微博里翻到的这首歌。
“你居然喜欢《怒》?”朗和风忍不住问田乐心。
“是啊!”田乐心理所当然地答道,“很奇怪吗?”
朗和风点头,“很奇怪。”
“啊?”田乐心不明白。
雷常很快翻出了那首《怒》,用练习室的播放器放了一遍。
“我明白了,”欧伦一听完,就拍了拍田乐心的肩膀,“和风的意思是没想到你这么傻白甜,居然会喜欢这么酷的歌。”
田乐心:“???”
田乐心:“我……傻白甜?”
朗和风、欧伦和雷常一齐点头,欧伦还惊讶地反问:“难道你不知道吗?”
田乐心:“……”
田乐心:“哦。”
欧伦的话,却正是原因所在。田乐心崇拜费斯,是因为费斯身上有他望尘莫及的强大气魄。田乐心喜欢《怒》,是因为这首歌里,有他创作不出也表达不出的锋利与倔强。
因为做不到,所以才更为欣赏,也更为向往。
“我们就唱这首歌吧,”田乐心一秒回到正题,期待地看着队友们,“好不好?”
“好啊。”雷常想也不想道。
“我OK。”欧伦说。
三人转向朗和风。
朗和风语塞。
半晌,他才犹疑道:“这首歌可能不适合比赛……”
从竞演的角度说,舞台演唱的选曲,传唱度越广越好,气氛越热烈越好,观众的参与度越高越好,情感越大众、越能引起普通人的共情越好。这里不是新歌发布会,唱一首没人听过的歌,无异于实力作大死。
重点是,这个机会,是费斯好不容易给他们争取来的,很可能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推门声和脚步声在身后响起,田乐心头一昂,说道:“秋明哥,你觉得呢?”
费斯刚练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