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有些沙哑:“好小子,不错,不错,居然逮住了叛军首领毛承禄,有种,有种。”
汉兵深深呼吸一口气,上下打量着他,猜疑着:“您是?”
“我?你问我?”那老将一脸诧异,好象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汉兵马上明白了,根本不需要再说,这人一定是和毛承禄敌对的一方主将。自然,也就是自己的长官,上级,主管,也是所有青衣官兵的头头。长官可以不认识部下,可是,部下的小兵,能够不认识将军吗?难怪老家伙猴急。嘻嘻。
汉兵犹豫着,是自己带着毛承禄径直逃出海岛,还是将战俘交给这老家伙,前者,自己浪迹天涯,自由自在,后者,不得不趟了混战两军的浑水。何必呢。
“本将是大明皮岛副将陈继盛,领大军前来海洋岛平叛,怎么,你小子连本将也不认识了?”可能是看到汉兵脸上和身上的血污,过分紧张警惕的神情,老年将领觉得一个死里逃生,反败为胜的小兵确实值得怜悯和敬佩,没有责怪,还做了简单的解释:“是不是血蒙眼了?小子,你哪一队的?什么名字?快,把毛贼交给本将。”
汉兵不交,当然不能交,现在,他还是稀里糊涂的,这名战俘就是他的救命稻草,岂能轻易丢弃?他确信,一旦遭到了敌兵的围攻,在冷兵器时代,他再强的身手,也要被剁成一堆肉酱。
见汉兵犹豫,陈继盛无奈地摇头,无声地笑了:“也罢,小子,你带着他,我放心!”说罢,突然朗声怒喝道:“叛军听着,只要放下兵器,本将军一律不予追究!所有罪责,只惩罚毛承禄-人而已!”
红衣军队的阵势里,死一般的寂静之后,突然传出了乱嗡嗡的议论声。
陈继盛将长剑扬起,抖着一腮杂白而零乱的陶然美须:“念在我等兄弟一场的份上,只要你们放下兵器,本将军作主,允许你们自带家属,转向大陆回家,连同毛承禄在内,本将也不将他治罪了!”
说着这话时,青衣军队的残余骑兵迅速地冲锋过来,将汉兵和陈继盛团团包围,保护起来。
不久,红衣军队阵势的前面,走出来了一排军官,纷纷跳下马来,将手中的兵器一一抛弃了,稀里哗啦就堆了一大片,尽是刀矛火铳弓弩之类。
“你说话算话?”一个三角眼的中年军官问。
“当然,我陈继盛的为人,想必大家也都清楚!”陈继盛非常机警,看到形势完全转折,干脆将自己的剑插在鞘里,直接站在马鞍上对着众人讲话,终于显出了一些威风。
“好!”三角眼军官狞笑着将腰里的刀鞘解掉,一并扔到脚下:“如果你敢反悔,老子照样也能杀得了你!”
在军官的带领下,红衣军队大部放下了武器。
“快看他们!”一个军官惊呼一声,大家往那里一看,只见一个军官带着十几名骑兵向着远处狂奔。
“快追呀!”汉兵焦急地说。
“算了,穷寇勿追!”陈继盛回坐到马背,虚脱地咳嗽着,口里连连深重地喘息,用戏谑的口吻道:“小子,厉害!牛叉,你一只小螃蟹救了咱八百青州飞豹军,也救了我陈某人啊。”
红衣军队除了极少数溃逃外,其余大部分都放下了武器,做了俘虏,不过,陈继盛的兵也没有太为难他们。让他们排着队列,押解着向军营走去。
二十名骑兵牢牢地保护着汉兵的等人。
“小子,您真是天神再世啊,千万乱军之中,一人独战数十强敌,生擒魁首,真是千古罕见的奇功!”陈继盛让士兵捆绑了毛承禄押着,慢慢去了,自己一把抓住了汉兵的手:“你是我等的救命恩人。恩人在上,请受老朽一拜!”说完,将腿间两侧的甲片哗啦啦地一撩,大大方方地跪下,沉重而精美的铜铁头盔飘逸着红缨,砸到地面上,深深一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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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章 ,大明狂想曲
“天呐。您老这不折我的寿吗?”
汉兵一迭声地阻止着,慌忙将面容庄严的老将军搀扶起来。
现代生活中,二十余年来,除了在海外那个盛行九十度鞠躬礼仪国家的红灯区,他还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高格调的敬重,平时嘻嘻哈哈玩世不恭的态度隐藏起来,号称中国第一兵痞的他也不敢放肆了:“老大爷,千万不要!”
“什么?你叫我老大爷?”年老将领听出这土得掉渣的词汇以后,回头看看其他官兵,笑了。
其他的官兵一迟疑,也哈哈大笑。
毛仲尴尬到了极点,恰好发现还和这老将联结着手掌,就暗暗用了点儿力。
“哦呀!”老将的胳膊一颤,牙关一咬,目光豁然,“好强的手力!”
这样一来,官兵们都开始关注毛仲的手,尴尬自然解消了。
“哪里哪里!”汉兵笑嘻嘻顺其自然丢开了手:“老将军才厉害呢!”
陈继盛抓着汉兵的肩膀,用力地摇晃着,杂白的山羊胡须颤抖得可爱:“小子,你真是太厉害了,真如同天神下凡呐!本官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是如此漂亮的结局!想不到,哈哈哈。娘辣个皮。”
他的话带着南方口音,有些快,还有些很别扭的生词儿夹杂其间,让汉兵听得很费劲儿,想到这是三百年前,也只能装作很明白,连连点头。
“你的名字?说,本将一定要重重奖赏。你叫?”
陈继盛询问了汉兵的姓名,籍贯,热情洋溢,亲切友好,说一句话就拍他的肩膀一下,好象两人熟识已久。
这时候的汉兵,经历了人生历史上,二十余年来最大的艰难选择。我是谁?该怎样回答?一秒钟以后,他就象德国佬中校带着他们四个雇佣兵到了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某会所门前的抉择一样,迅速地依据了理性。
“毛仲。”
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对,自己就是毛仲,不是汉兵,绝对不能再是汉兵了,他确信自己的灵魂已经穿越到这个世界,投附在一个名叫毛仲的士兵身上。既然如此,何必再恋恋不舍昔日的悲情往事呢?特种兵的生涯,罪恶天堂游轮上的战斗,那个令人兽血的美女蛇,都已经随风飘去,一切都已经改变,我叫毛仲,是毛仲,大明朝的一名士兵。也只有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为了自己,为了大明朝,为了我的兄弟鲁三儿。
名字也不坏,幸好未倒过来叫。
“毛仲?”
汉兵惟恐露出马脚,态度极为认真:“对,我是毛仲,毛主席的毛,新中国的中字左边加一个人。对,就是毛仲!”。
“毛主席?知道,知道,大名鼎鼎的。。。。。”陈继盛眉飞色舞,喜笑颜开之际忽然一愣。
毛仲意识到了大忽悠,赶紧咳嗽。
“毛仲?好名字,一听这名字就不同凡响,春秋时齐国大贤人管子即名仲啊!大唐玄宗皇帝的部下有一员虎将叫王毛仲。”陈继盛钦佩地竖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