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6 章(1 / 1)

哈佛管理技能培训教程 佚名 2000 汉字|3 英文 字 27天前

到最新科技。否则,当管理者欲推行新技术时,会遭到许多阻力——劳工阶层对新技术瞠目结舌,不知所措,而管理阶层却不知从何下手去教导劳工运用新工具——这是劳、资双方都不愿见的事!   法兰克·李 ——佛斯特轮胎公司总经理   佛斯特轮胎公司最引以为荣的一项政策,便是所谓“全员参与性的管理”方式。 这种全员参与性的管理方式,最大的特色就是在于,每个决策都是一项共同决策。因此,各人虽然在职务上有所分别,在做决定的权利上却都彼此相等。但这种管理方式的先决条件, 则必须要求公司内的信息交流系统非常畅通。最上层的主管必须将各项商业消息、争议焦点 及最后决定等,迅速、确实地传达给中级主管,中级主管也必须对下级干部传达到同样的消 息。如此,消息层层下达,个人做判断时才能正确无误。

  这事听来容易,做起来却颇不简单;首先必须消除主管人员的本位主义和官僚气息,避免他们为了保持权威感而将消息“留下一手”。因此,选择主管人员时,必须特别小心,注意他是否心胸广阔、开朗、态度活泼谦和,否则,一个主管“留下一招”,整个这种讲求开放的“全员参与管理方式”就完全失效了!

  而就最高阶层的主管人员而言,由于他们所需接触的层面极广,相关消息也很多,因此,彼此间的交流不能只用公文、信件复印等方式进行,而必须依赖彼此间的言谈沟通,每天势必要有六至十次的交谈时间,以便互相了解对方的工作状况和互通最新消息。因此,要采取这种管理方式,另一个条件就是公司的成员不能分散在太广地区,因为即使今日通讯器材十分进步,但最有效的沟通方式,仍是面对面的交谈,因此,公司成员(至少高级主管)最好能在同一办公大楼内。

  这种管理方式,有优点,也有缺点。缺点是由于全体人员皆有权参与意见,因此效率较慢。但是优点则是,无论公司中的哪一位主管缺席,都不会影响公司的运作。而且,当有突发事件需紧急处理时,每一个主管皆能迅速做决定。另一个优点粗看似是缺点,即公司内的各人职权不甚分明。这样的情形下,所犯的错误皆由全体共同负责,而所取得的胜利,也由全体分享。这种方式看似奖罚不清,另一方面却更促进了全体人员的凝聚力和团结性。

  不过,施行这种制度时,尚有另一要点,便是一旦下了决定后,必须要全体人员不再有任何争议,同心协力,全力以赴,由于每个人都参与过决定,因此反而比把不满情绪放在心中更易完成这种合作。而且,上级主管所下达的,是政策性的命令,实行方式执行进度则由中级主管共同决定;因此,每个主管都有参与决策权,但仍保有个人的部分自由决定权。这种,才能真正达到自由、开放的“全员参与管理方式”。

  大卫·史提尔 ——国会议员·自由党领袖   我对管理工作的唯一信条,便是“参与”。

  我认为,一个国家要达到“成熟的民主”,必须要每个人都对国事决定感到有参与感,因此,最后的决定也是所有人民的共同(或普遍)目标。而对一个企业而言,道理也是这样。合作,不仅是一种工作态度而已,事实上,我相信“合作”是一切团体兴盛的根本。而要达到“合作”,只有经过“参与”,才能实现。

  基本上,英国人由于太过重视个人主义和职权划分;因此,在工业和商业上而言,合作的精神非常缺乏。但是,正如维德·西夫所说的:“如果个人不敬业,或对他所做的工作不感兴趣,而只视之为一个不得不做的苦刑,则个人必然心思不专,组织缺乏效率,而生产力、利润和工资,也都随之低落。”

  因此,为了使个人敬业、众人合作,最重要的,便是使每一个人都感觉自己参与事件的决策。同时,英国企业管理人也应迅速制定方案,让工人参与决策,并分享利润;如此生产蓬勃增长,员工也才能赚钱。

  不论当前的经济政策为何,也不论当务之急如何,我认为,劳资关系的改善,企业界的全员参与,都是英国应努力追求的长远目标。

  查尔斯·维勒斯 ——BSC企业总栽   英国若想在生产事业上迎头赶上其他国家,首要任务便是建立劳资协商机构。我在从事这项工作时,有成功喜悦,也有失败挫折,但从经验中,我也得到不少东西。劳资关系基本上可分为两个层面来谈,其一,是劳动者与其直接上司的关系;其二,是工会与资方高级主管的关系。这两种在本质上,都是对立的。以劳动者和直接上司而言,劳动者要求工作有保障和较高待遇,因此他们联合团结,组成工会。直接上司负责对劳动者的工作成绩予以评估,这关系到劳动者的待遇,而双方对工作成绩意见不尽相同,自产生冲突。以工会和资方高级主管而言,工人付钱给工会,工会为求更多的会员加入,必希望有更多的工作机会。而资方主管为求精简成本,势必希望最少的工人从事最多的工作,并希望消除工会的力量。这两项对立的关系,再加上“资方付钱给工人,工人付钱给工会”,这种复杂的利益三角关系,使劳资关系变得非常复杂。

  而解决这种复杂劳资关系的关键,便在于能否在每个企业中,建立一个机构或委员会,由劳资双方代表共同参与,以理性、诚恳的态度互相讨论问题、解决问题。这种机构要运作成功,必须有四个条件:第一,管理方式完全公开化;双方对本身工作若有任何隐瞒、欺骗,则双方的信心破灭,便完全无法讨论任何问题。第二,任何会议、商讨,必须针对问题,不可有“打太极拳”的情形出现。第三,此种组织中必须有工会人员(任职工会中,负责工会实际工作者)参与。第四,当劳资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时,资方仍应实行其政策。这个方式在欧洲和日本都行得通,但在美国,则因企业界的资本主义色彩过浓,因此实行时多有困难。 改善劳资关系,是英国企业界的当务之急;良好的协调制度若不迅速建立,则英国的生产业永无出头之日。这是我一再强调的事,也是我努力的方向。

  赫特·梁爵士 ——联合饼业总裁   在一九七八年运输工人抗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