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章(1 / 1)

中国戏剧文化史述 周远廉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更多的民间气息。从《陈州粜米》中的包公形象看,初一看象上面引述的那种忠于朝廷的话确也讲了不少,但细察其中即可发现,剧作对朝廷颇有一些隐晦的不敬,而对百姓则蕴藏着更真诚的同情。剧作不仅形象地展示了朝廷委派两名放粮大员是何等草率,而且明知两名贪官的劣迹后居然还能下颁赦书,构成了对包公审案的直接否定和直接威胁。这种展示,不能不说是对朝廷的一种巧妙揭露。包公最后惩治凶手、释放为父报仇的小憋古,是以随心所欲地解释朝廷赦书实现的。实际上这显然是作弄了朝廷。而剧本是非常赞赏这种作弄的。从这里,我们不是可以清楚地看到戏剧家的意向了吗?

《陈州粜米》中包公根据自己的需要解释朝廷赦书,使我们想起了关汉卿所撰《鲁斋郎》中的包公对于皇帝的作弄。在那出戏中,包公为了惩治被皇帝赏识的恶霸鲁斋郎,竟然在奏本上把鲁斋郎的名字故意写错,讨得皇帝一个“斩”字的御批后再改正过来,皇帝后来追查时,见到自己亲笔判斩了鲁斋郎,只以为自己一时糊涂,也就将错就错了。请看《鲁斋郎》一剧中包公的自白:

想鲁斋郎恶极罪大,老夫在圣人前奏过,有一人乃是“鱼齐即”,苦害良民,强夺人家妻女,犯法百端。圣人大怒,即便判了斩字,将此人押赴市曹,明正典刑。到得次日,宣鲁斋郎。老夫问奏道:“他做了违条犯法的事,昨已斩了。”圣人大惊道:“他有甚罪斩了?”老夫奏道:“他一生掳掠百姓,强夺人家妻女,是御笔亲判斩字,杀坏了也。”圣人不信,“将文书来我看。”岂知“鱼齐即”三字,“鱼”字下边添个“日”字,“齐“字下边添个“小”字,“即”字上边添一点。圣人见了道:“苦害良民,犯人鲁斋郎,合该斩首。”

这个情节表明,依靠皇帝,是不能惩治鲁斋郎的,只有作弄皇帝,利用皇帝的自尊,包公才能达到惩治的目的。《陈州粜米》中包公对皇上赦书的随意解释,性质也与之相类似。因此,这两个情节,说到底都不是王法的胜利,而恰恰是包公玩王法于股掌之间而达到的侥幸成功

。在观众眼前,王法是一种很可笑的存在,它的正常状态是不讲道理的,只有把它搓捏了、扭曲了,它才有可能局部地合乎人们的心愿。

在《陈州粜米》的末尾,包公总结了这场官司。他认为自己胜利的结果是:

方才见无私王法

,留传与万古千秋。

而自己胜利的原因则是:

非是他们谋不善,总见的个天理

明白。

这也就是说,他所公正处治的这场陈州官司,得力于天理

,有益于王法

。天理是一种实际的裁断标准和决胜因素,而王法则不仅没有发挥实际力量,反而要靠别人的公正裁断来维护威信。可能剧作家写下这两句话时并不太用心,但在无意之中却表露了他心目中天理高于王法

的地位关系。

在民间戏曲中,一切为民伸冤的剧目,几乎都是立足于天理,而不是立足于王法的。中国的所谓天理,大多与上天的鬼神世界无涉,或涉之较少,基本上是指广大人民能够接受的常情常理,与我们前面所说的人情相一致。这种常情常理虽也受到时代的制约,却明显地反映出民间标准。这就是出现在无数戏剧舞台上的民间法庭的真正的法律。

中国戏剧一走向繁荣就涌现出这么多公案戏,而在以后漫长的历程中又一直有大量公案戏的剧目在活跃,其根本原因也在这里。人民心目中法律的梦影,变成了一种艺术化的民间立法。数百年来广大人民的是非观念,与这种艺术化的民间立法紧密相联。人们历来厌恶“衙门朝南八字开”的真实法庭,却是那么愿意坐在自己设置的“民间法庭”的旁听席里看演员们审理案件、判别是非、区分忠邪。在这种情况下,戏剧对于观众,就不仅仅是提供一种轻松超逸的欣赏了,而是展开为一种牵动情感、触及理义的深刻的审美过程。

这样,中国戏剧也就走向了严肃。它在自己曲曲折折的成长道路上撒下过欢笑,滴下过泪珠,留下过轻歌曼舞,展现过剑拔弩张,而当这一切真正有机地凝结成艺术晶体的时候,它正面临着一个充满动乱和苦难的大地,一个没有公正和法律的年代。于是,它忧郁地挑起了公正和法律的重担。

世界上再也没有另一个戏剧繁荣期,象中国元代剧坛那样出现这么多的公堂和法官的了。

在大一统的封建帝国中生活的中国人民,是多么焦渴地期待着起码的法制和正常的生活秩序,多么热忱地企盼着天理、人情与王法的和谐统一啊。

无论在元代还是在以后,再也没有另一种艺术样式,能象戏剧那样满足人民的这种期待和企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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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缅怀之梦

在分析元杂剧主调的时候我们曾经指出,元代戏剧家大致通过惩治、缅怀、隐遁等方式来排遣特定时代给予他们的整体性郁闷,其中有些方式以自己强有力的开拓力造成了日后延绵久远的艺术规程。如果说,起到“民间法庭”作用的公案戏、包公戏是体现了历代人民惩治恶势力的愿望的艺术规程,那么,众多的历史剧则是体现了缅怀功能的艺术规程。面对着污秽黑暗的现实,除了作出必要的争斗外,人们很自然地向古代英雄的亡灵求援,冀求那远逝的耿耿正气重新弥盖华夏。魂兮归来!一切历史剧总是蕴藏着一种幽远的呼唤声。就某些戏剧家个人来说,他们创作历史剧可能有着特殊的艺术目的,但把一个时代的各种历史剧集合在一起,即可看到当代人对于历史的一种很有侧重的审美选择。

元代历史剧的基本精神乃是:不断地通过历史事件和历史形象,在观众群中提醒着亡国之痛,煽动着复仇之志,渲染着强梁之气。这也就极大地影响了以后中国戏剧领域里历史剧的创作习惯。一般地说,中国历代的历史剧大多以豪壮、阳刚为基本风格,偶尔也有绵细、阴柔之作,但即便是这种作品,往往也能引出长长一声浩叹,取得并不细柔的审美效果。诚然,前代的爱情故事,久远的风流传闻,也有借来作为戏剧题材的,它们的风格往往仅止于哀怨轻婉,但无论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