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1 / 1)

梁晓声自选集 梁晓声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个月前

还别着那枚白发卡。我一眼看到的只是她的背影。但我肯定是她!除了她,我们这条街上,哪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儿,会有那么美丽的背影呢?她们站立着的时候,不是偏着头,就是曲着一条腿,将鞋跟儿踮起。而她,站立得笔直,笔直得接近标准的立正姿势。从背后看尤其显得那样。如果她穿的不是“布拉基”,是军服,从背后看简直是一位时时刻刻不忘军容的女军官、专门操练女兵们的女军官。她怎么会是这样的呢?难道她从小在军营长大的吗?难道她从几岁起就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体操练了吗?

我感到她使我敬畏。此前我从未对我们那条街的任何一位比我年龄大的少女产生过哪怕稍微一点儿的敬畏心理。我和男孩子们,经常学她们爸爸或者妈妈的腔调,在她们背后喊她们的小名。或者,搞些恶作剧,将一段像毛虫的草莓扔在她们身上;将带刺儿的草籽揉进她们的头发,使她们吓得尖叫气得跺着脚骂我们,这是我们最开心的事。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对她永远不敢。永远。我觉得她吸引我,犹如一朵芳香奇异的花,吸引住了一只小蜜蜂。我渴望接近她,渴望引起她的注意,渴望获得她对我的好感,从而喜欢我。这一种渴望怂恿我,对我说一切都是可能的,我抗拒不了它。我因此而羞耻。

我的背心两天没洗了,很脏。我的短裤也脏。我的旧布鞋,被脚趾顶破了。所以我一发现她,立刻退出小铺子。我躲在小铺子门后,迅速脱下背心,翻过来穿上。并且将后面穿在前面。也以同样的方法重穿了一次短裤。我还将一双鞋换了脚。换脚后就看不到钻出鞋外的脚趾了。但每只鞋上都有一个洞,像一只圆圆的眼睛。我认为这总比脚趾钻出鞋外雅观得多。经过这一番“推陈出新”,我才觉得我可以“展现”在她面前了。不再会被她视为一个小丐儿了。我鼓起十二分的勇气,努力抑制住内心的激动,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悄没声儿地进入了小铺子。

卖货的胖女人,大声问我:“你买什么呀?”

我们那条街的孩子,没有不认识她的。背后都叫她“河马大婶”。她也差不多全认得我们。有时我们帮她卸货,她一高兴,会赏给我们每人一块糖。

我礼礼貌貌地说:“大婶我不急,您先卖给她吧!”

她看我一眼。不经意地看我一眼,目光继续瞧向货架子。她一手拿着精致小巧的钢笔,一手拿着小本儿,瞧一阵,往小本儿上记几笔。忽然我明白了我自己是怎么回事儿。明白了我为什么渴望接近她,渴望引起她的注意,渴望获得她的好感。当她看我而我也正看着她时我明白的。她的脸形和她的眼睛很像照片上我那死去的姐姐!于是我不再因自己心里的念头感到羞耻。我开始觉得一切不但可能而且合情合理。

“哟,这孩子,什么时候学得这么礼貌了呀?还‘您您’的啦!”“河马大婶”似褒似贬地说,“你买什么就快买吧,人家也是不着急的!”

“我妈叫我买……”我翻起眼睛做思索状,“我忘了。我得想想……”

买完火柴,我不就得离开了吗?我可不想很快离开。

“河马大婶”看出我明明在装相儿,却无法看透我心里那些异常活跃的念头。她将胖身体伏在柜台上,一支手臂伸出柜台外,抓住我的胳膊,将我扯向她,低声说:“你这个小家伙究竟想干什么?想偷点儿东西吧?”

她又看我一眼。这一次,分明的,我有几分引起她注意了。

我脸火辣辣地发烧。我感到受了奇耻大辱,挣脱“河马大婶”的手,被激怒地抗议地说:“你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偷过东西了?”

“哟,哟,一句话就担载不了啦?也值得发这么大脾气?大婶不过跟你开开玩笑嘛!今天没货卸,喏!”她抓了几颗糖撒在柜台上,“给你。不买什么东西,快走吧!省我还得时不时地留心着点儿你!”

我觉得她最后那句话,仍然包含有侮辱我的意思。我更生气了,愤慨地说:“我才不吃你那破糖呢!我买一包火柴!”

“这孩子,不识好歹!早说买火柴,我也不至于跟你这小家伙磨牙费口呀……破糖?破糖你没馋巴巴地向我讨过?”

“河马大婶”嘟哝着,一只肥厚的大手在柜台上一撸,将那几块糖收了起来。她也有些生气了,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地接了我的钱,抛给我一包火柴。

和“上帝”住在一个院子里的“公主”,没再看我,也没再看“河马大婶”,似乎根本没听到我们之间的唇枪舌剑,依然那么笔直地站立着,但她的一条腿,居然也弯曲了。她穿双红色的半新的皮鞋。我们那条街,没谁家的女孩子穿得起皮鞋。在学校里,我也没见过穿皮鞋的女生。我见过的女孩子,认识的或不认识的,有一个算一个,穿的都是那种千篇一律的,带扣襻的女便鞋。我觉得女孩子穿皮鞋,不神气也显得几分神气,不高傲也显得几分高傲。我暗想我的姐姐要是活着,我到处捡破烂儿卖,也要为她攒钱买一双皮鞋!也要买红色的,和她脚上穿的一个式样的。使我感到惊讶的,当然主要不是她穿的皮鞋,而是,她的一条腿,不但也弯曲了,她的一只脚,居然也将鞋跟儿踮起,鞋尖着地。这一种姿态,是我所司空见惯的女孩儿们的姿态啊!我们这条街的女孩儿,大抵都这么站立过的啊!“公主”,却原来你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女孩儿呀!就凭这一点,我忽然觉得她和其他十三四岁的女孩儿,也许并没什么两样。我忽然觉得我对她的敬畏是很自卑的了,我忽然觉得她在我心目之中非但不再那么神圣也不再那么神秘了,尽管她和她的全家,都跟“上帝”住在一个院子里……

然而这并没有抵消我渴望接近她,渴望引起她的注意,渴望获得她好感的念头。恰恰相反,那念头竟更强烈了,也更使我暗自激动了。虽然我似乎明白了我自己是怎么回事儿了,但我却对自己无可奈何。一个九岁的男孩儿要将自己内心里的念头隐藏得很深很深是十分困难的事。更多的时候,他们无所顾忌地暴露自己内心念头的冲动,以及那一种冲动带给他们的情绪方面的愉悦,远比深藏它隐蔽它的自得要巨大。

我接了火柴,不走,“河马大婶”不拿好眼色瞪我;走,又很不甘心。我觉得我挺依恋这个小小的弥漫着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