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1 章(1 / 1)

梁晓声自选集 梁晓声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1个月前

来——以瞬间的神速,一手掀起蟒的上颚,另一手将刀用全力横向一削,于是蟒的半个头,连同双眼,就会被削下来。自家的生死,完全取决于那一瞬间的速度和力度。削下来便远远地一抛。速度达到而力度稍欠,猎蟒者也休想活命了。蟒突然间受到强烈疼痛的强刺激,便会将已经吞下去的半截人体一下子呕出来。人就地一滚躲开。蟒失去了上颚连同双眼,想咬,咬不成;想缠,看不见。愤怒到极点,用身躯盲目地抽打岩石,最终力竭而亡。但是如果未能将蟒的上半个头削下,蟒眼仍能看到,那么它就会带着受骗上当的大愤怒,蹿过去将人缠住,直到将人缠死,与人同归于尽……

不幸就发生在那少年的身体快被蟒吞进了一半之际——有一只小蚂蚁钻入了少年的鼻孔,那是靠意志力所无法忍耐的。少年终于打了个喷嚏,结果可想而知……

数天后,少年的父亲也死了。尸体涂了油,也被**裸地抬到那一个蟒洞口……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却怎么也忘不了读过的这一篇小说。其他方面的读后感想,随着岁月渐渐地淡化了。如今只在头脑中留存下了一个固执的疑问——猎蟒的方式和经验,可以很多,人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最最冒险的一种呢?将自己先置于死地而后生,这无疑是大智大勇的选择。但这一种“智”,是否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狡猾呢?难道不是么?蟒喜吞人尸,人便投其所好,从蟒绝然料想不到的方面设计谋,将自身作为诱饵,送到蟒口边上,任由蟒先吞下一半,再猝不及防地“后发制人”,多么狡猾的一着!但是问题又来了——狡猾也真的可以算是一种“智”么?勉强可以算之,却能算是什么“大智”么?我一向以为,狡猾是狡猾,“智”是“智”,二者是有些区别的。诸葛亮以“空城计”而退压城大军,是谓“智”。曹操将徐庶的老母亲掳了去,当作“人质”逼徐庶为自己效力,似乎就只能说是狡猾了罢!而且其狡其猾又是多么的卑劣呢!

那么在人与兽的较量中,人为什么又偏偏要选择最最狡猾的方式去冒险呢?如果说从前的印度人猎蟒的方式还不足以证明这一点,那么非洲安可尔地区的猎人猎获野牛的方式,也是同样狡猾同样冒险的。非洲安可尔地区的野牛身高体壮,狂暴异常,当地土人祖祖辈辈采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猎杀之。他们利用的是野牛不践踏、不抵触人尸的习性。

为什么安可尔野牛不践踏不抵触人尸,也是没谁能够解释得明白的。

猎手除了腰间围着树皮和臂上带着臂环外,也几乎可以说是赤身裸体的。一张小弓,几支毒箭,和拴在臂环上的小刀,是猎野牛的全副武装。他们总是单独行动,埋伏在野牛经常出没的草丛中。而单独行动则是为了避免瓜分。

当野牛成群结队来吃草时,埋伏着的猎手便暗暗物色自己的谋杀目标,然后小心翼翼地匍匐逼近。趁目标低头嚼草之际,早已瞄准它的猎手霍然站起放箭。随即又卧倒下去,动作之疾跟那离弦的箭一样。

箭在野牛粗壮的颈上颤动。庞然大物低哼一声,甩着脑袋,好像在驱赶讨厌的牛蝇。一会儿,它开始警觉地扬头凝视,那是怀疑附近埋伏着狡猾的敌人了。烦躁不安的几分钟过去后,野牛回望离远的牛群,想要去追赶伙伴们了。而正在这时,第二支箭又射中了它。野牛虽然目光敏锐,却未能发现潜伏在草丛中的敌人。但它听到了弓弦的声响。颈上的第二支箭使它加倍地狂躁,鼻子翘得高高的,朝弓弦响处急奔过去。它并不感到恐惧,只不过感到很愤怒。突然间它停了下来,因为它嗅到了可疑的气味儿。边闻,边向前搜索……

人被看到了!野牛低俯下头,挺着两支锐不可当的角,笔直地冲上前去。对那猎手来说,情况十分危险。如果他沉不住气,起身逃跑,那么他死定了!但他却躺在原地纹丝不动。野牛在猎手跟前不停地跺蹄,刨地,摇头晃脑,喷着粗重的鼻息,大瞪着因愤怒而充血的眼睛……最后它却并没攻击那具“人尸”,轻蔑地转身走开了……

但这只是一种“战术”而已——野牛的“战术”。这“战术”也许是从它的许多同类们的可悲下场本能地总结出来的。它又猛地掉转身躯,冲回到人跟前,围绕着人兜圈子、跺蹄、刨地,眼睛更加充血、瞪得更大,同时一阵阵喷着更加粗重的鼻息,鼻液直喷在人脸上。而那猎手确有非凡的镇定力。他居然能始终屏住呼吸,眼不眨,心不跳,仰躺在原地,与野牛眼对眼地彼此注视着,比真的死人还像死人。野牛一次次地,杀了五番“回马枪”,仍对“死人”看不出任何破绽。于是野牛反倒认为自己太多疑了,决定停止对那“死人”的试探,放开四蹄飞奔着去追赶它的群体,而这一次次地疲于奔命,加速了箭镞上的毒性发作,使它在飞奔中四腿一软,轰然倒地。这体重一千多斤的庞然大物,就如此这般地送命在狡猾的小小的人手里了……

现代的动物学家们经过分析得出结论——动物们不但有习性,而且有种类性格。野牛是种类性格非常高傲的动物,用形容人的词比喻它们可以说是“刚愎自负”。进攻死了的东西,是违反它的种类性格的。人常常可以做违反自己性格的事,而动物却不能。动物的种类性格,决定了它们的行为模式,或曰“行为原则”也未尝不可。改变之,起码需要百代以上的过程。在它们的种类性格尚未改变前,它们是死也不会违反“行为原则”的。而人正是狡猾地利用了它们呆板的种类性格。现代的动物学家们认为,野牛之所以绝不践踏或抵触死尸,还因为它们的“心理卫生”习惯。它们极其厌恶死了的东西,视死了的东西为肮脏透顶的东西,唯恐那肮脏玷污了它们的蹄和角。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发挥武器的威力——发情期与同类争夺配偶的时候以及与狮子遭遇的时候。它的“回马枪”也可算作一种狡猾的。但它再狡猾,也料想不到,狡猾的人为了谋杀它,宁肯佯装成它视为肮脏透顶的“死尸”……

比非洲土人猎取安可尔野牛更狡猾的,是吉尔伯特岛人猎捕大章鱼的方式。吉尔伯特岛是太平洋上的一个古岛。周围海域的章鱼之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