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2 章(1 / 1)

少年四大名捕 温瑞安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7天前

也几乎不能容忍,要把他逐出门墙。

幸当时“四分半坛”亦收了一名新锐:就叫任鹤立。这少年人一入“四分半”,迅速蹿升,做事干净利落,下手狠,但该硬时硬,该软时软,坛里人人都喜欢他。

这个少年人武功非凡。他那门派原只有四位门徒,一入江湖,都从最艰苦“卧底”做起,潜入各门各派,一旦起事,才揭竿而出,一举歼灭目标。他在该门中排行第三。

任鹤立是其中佼佼者。

他长得清秀可人,但他却不让人称作飘逸好听的“鹤立”或“叶三”,或者他的原名为“任浮沉”,而要人称他为“怨”。这少年人还笑着宣称:“我是个有怨念的人。”

任怨却私下吸收了任劳。

还私下传授他门里的“虎爪豹形拳法”,并且言明,这套拳法不适合任怨自己的底气和功架,所以悉尽相授予任劳。

任劳当然感激他,于是视任怨亦师亦友。他先前以为这少年人好欺侮,没想到,交往下去,他发现不但已绝对脱离不了这少年人,而且还愈渐听凭任怨摆布,甚至,受侮的也只是他自己。

──看来,这么一个怯生生的少年人,要比他更利害、深沉多了。

他省觉到这一点时,已经摆脱不了少年任怨的纠缠和压力了。

这少年任怨自有一股吸引力,一种奇诡无比的魅力,一旦跟他在一起,决不容易重新做人──纵然能够侥幸,那已是一种“再世为人”了。

何况,他年纪也大了。

样子也老了。

他的容貌远比他的年龄更快老去。

严格来说,他的样子跟他心里的苍老比较接近。

他甚至觉得:任怨的容貌,恐怕与他实际年岁并不相称。

甚至相距甚远。

──连任劳也不知道任怨的“实际年龄”有多大。

只不过,任浮沉一旦给人称为“任怨”,迅速扬名天下,跟在他身边的任软钦,也慢慢给人重视了起来,顺口就叫了他“任劳”。总算,偶尔,也有人因他的武功套路而叫他为“任虎行”,还算捞回一点威风。

于是,任劳逐渐响起了名堂,一切他希冀的任锐案、任天堂、任子湘、任闲人、任半生……全都扬不了名立不了万。幸好,他最怕揭发他原名是“任软钦”,也“站不住脚”,没传扬开来,已属万幸了。

他认为自己的本名很难听。

他讨厌人讥笑他。

他练虎爪,偏不如任怨的鹤凿有杀势。

他练豹拳,偏莫如任怨的竹叶飞风来得轻盈。

他想成名,却成了恶名。

──成恶名易,享有美名难。

他要钱要权,但只能依附权势。

──他甚至不大明白,任怨为何要弃“四分半坛”而加入“夏侯”?

看来,当杀手也不见得太有出息。

──虽然,三鞭道人确实要比“四分半坛”的陈氏兄弟强,而且还强得太多太多了。

(是不是一旦加入“夏侯四十一”,就可以直接跟达官贵人,尤其蔡家一族交往之故?)

任劳有这样猜想过。

他练狮子吼,不成。

纵扯破了喉咙,他叫的还是不像狮子。

也不像虎啸。

只似狗吠。

他并不知道世间上真的有“他可以,你就不能”的事,也有“你可以,他就是办不到”的事实。

他只心胸狭仄,妒嫉人成就,更不许讪笑。

包括笑他老。

笑他不如任怨。

笑他没有成就。

笑他吼声像犬吠一样:

──他甚至知道外边有人就在背后称他为“老吠吠”,而且已流传了这个谑号多时了。

(给他听到,他就一定杀了他!)

(不是要给对方死,还要碎尸万断,要对方不得好死!)

他,不许人笑。

他不喜欢人笑。

因为他痛苦。

悲愤难平。

所以他痛恨眼前那三个少年男女。

因为他们在笑。

他们在笑他。

笑他不懂诗。

笑他讲错诗人的名字。

更悲愤的是:

他发现连任怨也在偷笑。

孙收皮则在忍笑。

──这两个人他都惹不起。

所以他就把火头发在他惹得起的人的身上!

他觉得自己是受了侮辱。

他当然忘了:先侮辱他的,就是他自己。

人必先自侮,而后人亘侮之。

第七章 四记耳光

他狙击仇烈香的胸部。

他对敌人有很多要害可以攻击,可是,他就认准了胸部。

他的用意很明显:

侮辱!

他的用心也很清楚:

色!

他目的是侮辱人。

──凌辱一个女子。

可是,仇烈香没有动。

她神情凝肃。

她眼神如一朵惊艳的枪花。

可是她已从任劳的出手,转而盯着飞舞的鞭花。

三鞭道人手上的长鞭,正在她的上方作霹雳雷霆之势,又像圈出了一连串的怨咒。

她好像在这生死关头,竟给那鞭花魅影吸过去了。

她身后的是无情。

他在暗影之后。

他没有任何动作,但他的眼神却似月光映刀一般的明亮,穿透过仇烈香肘部拱在腰畔、像一座弧度优美玉山般的空间,他的视线就在那儿,凝住了。

可是,虎爪到了。

豹拳也到了。

但也有其他的事物“到了”。

而且是“及时赶到”的。

那是:

是的。

脚。

追命的一对脚。

右脚急踢任劳的右爪。

左脚疾蹴任软钦的左拳。

奇快!

奇急!

奇速!

任劳冷哼一声,突然变招!

他真是说变招就变招!

那一拳一爪,已不是攻向仇烈香的胸脯,而是击向追命的一对脚踝!

──你攻过来,我就先废了你一双腿子!

任劳就等对方还招!

一还招他就变招!

他的招式变得快,也变得狠!

但对方的变招,更是快得不可思议。

对方一对脚依然踹出。

可是方向变了。

两足依然急踢,但踢的方向稍稍偏下一点,踹入任劳的左右腋下!

──那是“攒心穴”。

死穴!

这两脚变化之快,而且顺畅无比,仿佛,一早就打算是这样踢!

而且,这两个穴位更低一些,所以,击着的速度会更迅疾一些!

高手过招,片瞬必争。

任劳怪吠一声,双肘疾沉,一爪一凿,向下陡敲追命之双膝。

情形是:追命要踢中任劳的攒心穴,双腿必须直伸;但而今任劳已放弃硬对脚掌,先行截击追命双膝,只要追命双脚踢直了,他就一定先追命脚尖命中前先行击碎他的膝盖。

膝盖一旦碎裂,就使不了劲,那两蹴之危自然也就消解了。

可以说,追命变招奇而速,但任劳变招更奇而险!

──毕竟,手还是比脚好用一些,方便一些!

他没想到的是:

追命又变招!

──还能变招!

他变的招居然跟任劳一模一样。

至少,要命中的目标,是一样的,一致的。

仿佛,追命本来就要攻向那里一样。

而且,追命也好像早就预料到对方的一切变化一样。

甚至,他的脚变招得比手还快。

还灵。

还活。

他现在踢的就是任劳的膝盖。

再无论怎么说,膝盖的确远低于腋下。

这一变招,离得更近,任劳再无变招的可能。

已来不及。

已无可能。

能。

因为任劳确有过人之能。

他整个人忽然凌空,离地,飞了起来。

这时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