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先验辩证论(二)
纯粹理性的谬误推理——理性心理学批判
先验理念是理性的本性产生的,但这些理念本身绝没有与之相应的经验对象,而只有一种“主观的”实在性,因为是理性的必然推理把我们引向了这些理念的。
理性的推理本身并没有错,但其中有些三段论式并无经验的前提,而当我们从这些三段论式推到超经验的概念时,却仍然由于不可避免的幻相而要把这些概念看作客观实在的。
因此,把某种客观对象归于这些仅仅是悬拟(problematisch)的概念,这种自然的倾向虽出自理性的本性,既非虚构的,也不是偶然发生的,但却并不真正合乎理性(Vernunft),只能称之为“玄想的”(vernünftelnde)。
根据康德所提出的三种先验理念,这种玄想的推理有三个。
第一类是“先验的谬误推理”,是理性心理学的推理,这一类推理是说自我从绝不包含有杂多的主体的先验的概念,以推断这一主体自身的绝对的统一,虽如此推理,但此主体绝无这种概念,故康德称这种辩证的推理叫作“谬误推理”。
第二类是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两难论),这种推理为宇宙论的推理,目的在推出一个条件系列的绝对全体的先验的概念,这种推理中两种背反的论题都有理由论证自己的成立,康德把这种推理称之为“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
第三类是对“一切存在的存在”即上帝存在的证明。
它们都被称为“理性的辩证推理”,“辩证的”在这里相当于“伪辨的”或“诡辨”(sophistikation)的意思。
本章要讨论的是康德的第一种辩证推理,即“纯粹理性的谬误推理”,也就是对以往先验的理性心理学的分析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