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前言
一、
康德的先验逻辑分为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两部分。前者属于真理的逻辑,后者属于幻相的逻辑。康德的“先验辩证论”是暴露和批判由先验幻相产生的辩证推论。并指出要人们注意、警觉这些先验幻相,不为这些谬误推论所欺。所以幻相的逻辑也可以理解为揭露幻相的逻辑。(什么是先验幻相,后详)
先验分析论告诉我们,我们能知道什么或我们是怎样知道的;先验辩证论告诉我们,我们不能知道什么或我们只能知道什么。我们将在这一章及第六、七、八章中去了解后一种意义。
二、
1.康德哲学中所谓“理性”(Vernunft),是指“一种提供先天知识原理的能力”。这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绪论>中首先所表达的“理性”一词的意义。依此意义,则一切能提供先天知识原理之能力,都可称为“理性”。它不仅可包含“知性”及狭义的理性(后详)在内,甚至可包含“感性”在内,因为这三种知识能力都能提供先天知识原理。这是最广义的“理性”的意义。换言之,它可以指感性的原理,即空间和时间;也可以指知性的原理,即纯粹知性概念或范畴;也可以指狭义的理性之原理,即先验的理念(后详)。
康德说:“我们的一切知识从感性开始,再进入知性,最后则进入理性之中,超过理性则无更高的东西来改造直观的材料,并把它带入思维的最高统一之中。”从康德所说的这些话,我们可看出:提出直观材料的能力是感性,改造感性材料的能力是知性,而把直观材料带至思维的最高统一者,则是狭义的理性。
所谓狭义的理性,指的是作为“原理的能力”的理性。此处所谓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通过它们,理性能把一切杂多知识带至最高的统一之下。这种原理即是先验的理念(后详)。
2.我们在讨论这种原理的能力之前,首先来探讨下规定理性(指狭义的理性,后同)的困难及解决的办法。
康德认为,人类的认识是从感官开始,进入知性,而以理性结束。所以理性是知识的最高能力,在它之上再没有别的认识能力了。这就使我们对它加以规定遇到了困难,因为我们通常都是用较高的东西来解释较低的东西,而使之获得明确规定的。康德认为理性本身也可以像知性分为形式上构成一般逻辑的能力和自发地产生纯粹概念(范畴)以进行统觉的综合统一的能力一样,可以划分为逻辑的(形式逻辑的)能力和先验的(先验逻辑)的能力,前者是形成三段论式、进行间接推理的能力,后者是由自身产生概念(理念)以进行最高统一的综合的能力。康德认为,通过理性和知性这种类比,我们可以像对待知性那样,根据理性的逻辑运用,在早已由形式逻辑所制定的三段论推理形式中,去发现理性的先验的原理和概念,也就是由理性的逻辑能力为线索去制定理性的先验能力,从逻辑学深入到认识论根基。这就可以从理性自身内部来源来解决无法对理性作外在规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