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
一、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
1. 接下来要考察的是知性的规则,即如何运用主体提供的概念及提供哪些概念对感性的杂多进行规范,使之获得规律性并因此成为一个“对象”。关于知性规则的是逻辑学,于是在考察任务开始之前,康德首先对传统的逻辑即形式逻辑进行考察。
2. 形式逻辑:
为帮助一些未对形式逻辑有了解的读者减轻后面阅读的困难在此略微讲一下形式逻辑。形式逻辑又称三段论式逻辑。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解。首先是概念,概念由内涵与外延组成。内涵即一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例如“人”这个概念的内涵是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动物。外延也称广延,指一个概念所确指的对象范围,例如“人”这个概念的外延是指古今中外一切的人。其次是判断,即用一个概念来陈述另一个概念,即用一个概念肯定或否定另外一个概念,例如“人是动物”是肯定判断,“人不是动物”是否定判断。形式逻辑认为任何一个判断不是肯定就是否定的。最后是推理,即三段论式,如:
人皆有死
苏格拉底是人
所以,苏格拉底有死
其中两个要联系起来的概念称为“端”,该三段论中的两“端”为“苏格拉底”与“有死”,将两端联合的媒介称为“中词”,即以上三段论中的“人”。三段论式的判断有三条,前两条为前提,最后一条为结论,结论是从前提中得出的,含义上是已经包含在前提里面了。
康德指出,形式逻辑抽掉思维的一切内容而只处理思维的纯粹形式。他说“形式逻辑不涉及知识的内容,也即不涉及知识对客体的一切关系,只考察知识与知识相互关系中的逻辑形式,即一般的思维形式…形式逻辑不涉及知识的根源,并不管表象是先天地来自我们自身还是仅仅在经验中给定的…因此它所注意的就只是那些表象所能有的知识的形式,不管那些表象是哪里来的。”
3. ①正因为形式逻辑抽掉了知识的一切内容,因而也抽掉了知识与对象的一切关系,只留下思维的形式。康德认为真理必须是知识与对象的一致,所以真理的知识:真正的知识是不能无对象的。换言之,一切真实的思维都是关于对象的思维,因而也都具有内容的思维,也只有这样的思维才具有认识或知识的意义。康德认为如果存在一种研究关于对象的思维,那便是“先验的逻辑”。关于“先验的”我们在第二章开头一节已经讲过,是指关于“先天的”知识的可能性研究,先验逻辑便是探讨所认识的对象的纯的普遍的规定性为目的的研究(即研究这些知识的来源、范围和客观有效性的一门科学)。这种逻辑不像形式逻辑是以探讨思想的普遍推论方式为目的,它不抽去知识的一切内容,而只抽去一切经验性的内容,但却留下先天可确定的内容。
②形式逻辑只研究思维的形式,即表象、概念等等相互连接的方式,而不管这些表象、概念是从什么来源发生的,它一视同仁地和先天知识以及经验知识打交道,反之,先验逻辑既然立足于认识论,便要研究我们知识从何而来,在这里,就要研究我们关于对象的先天知识从何而来。
③形式逻辑由于抽掉了一切内容及与对象的一切关系,只研究思维的抽象形式,因而它建立的只是思维的分析活动(做出分析判断)的法则,这种活动只能说明而不能扩展现有的知识;先验逻辑则要研究和说明先天综合判断之可能性条件,并由此推出一切经验的综合判断所必然遵循的法则,因此先验逻辑致力于为不断扩展人类现有知识而制定出一套先天原理。
二、 先验逻辑的划分:分析论和辩证论
1. 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有一个体系构造上的显著特点,即处处以传统的形式逻辑的要求为线索、为构造的形式标准,以符合当时人们所认为的“严密科学”格式。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形式逻辑区分为分析论和辩证论。
分析论是指那些按照必然的推理形式(如三段论式)从已知的真实命题出发而得出必然真实的结论的形式规则。大前提的真实性是给予的,因此也是分析推论本身不予考虑的,它的任务不是要确定内容是否真实,而仅在于从思维形式上确定其规则是否正确有效,以保证在大前提真实的条件下能得出真实的结论。
至于辩证法,是指智者派和苏格拉底、柏拉图在对话中常常运用的、通过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的辨析、思辨去追求真理的方法,即柏拉图所谓“辩证法”(认为逻辑的有效性等同于客观的真实性)。例如:亚里士多德及中世纪经院学家认为圆形是最完善的形式,是最完美的几何图形,从而把它扩大范围,加以滥用,于是他们便说行星的轨道也是圆形的。他们用形式逻辑来扩充知识,把形式逻辑当作扩充知识的一种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形式逻辑的辩证论也就是“争辩的诡辩术”。(辩证法,Dialekik,是康德从古代希腊哲学中借来的一个名词,其原义是指“谈话的技术”,即借谈话的方法以揭露一概念内容之矛盾,进而解决此矛盾,以求得概念之真义。希腊伊利亚学派的芝诺运用此方法以证明“运动”和“多”之不真实,借以反证“静”和“一”的真实,故辩证法在他那里是一种间接证明的方法;至于诡辨派,则是指一种辩论修辞的技术;至于苏格拉底,则是一种求取“定义”的方法;至于柏拉图则是指一种获取“理念”知识的最高学问。)(参见《希腊哲学史》,汪子嵩等著,人民出版社,04年版)
2. 康德以形式逻辑为榜样,将先验逻辑划分为分析论和辩证论。分析论讲知性,辩证论讲理性。于是,阐明知性的这些纯粹知识的要素及其用来思维对象的原理的这一部分先验逻辑就称为“先验分析论”。可见先验分析论里又可分为“概念(要素)的”分析和“原理”的分析,后者研究的是判断的法规。这样,“先验分析论”就分为“概念”和“判断”两个层次。至于先验辩证论,待我们讲到这一方面内容时再作具体讲解。以下列出先验逻辑的轮廓图来作一个大致的了解:
先验概念分析论………………概念
先验分析论
先验逻辑 先验原理分析论………………判断
先验辩证论…………………………………………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