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空间与时间的先验阐明
一、空间的先验阐明
康德根据几何学是普遍有效的科学,而不问这种知识是否可能,而是以它为既定事实,即几何学的命题是先天综合的命题作为既定事实。而几何学又是以空间为对象,所以他用几何学是综合地、先天地决定空间性质的科学来证明空间的根源上是直观的。其次,他又以几何学的命题具有普遍必然性,来证明空间的直观必须是先天的。时间的先验阐明亦是如此。
几何学是以空间为对象,它是关于空间的科学。几何学知识之所以能有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空间表象的性质应该是决定性因素。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第一章,第五节 先天综合判断),几何学知识既不能从经验中归纳出来,又无法从概念、思维中演绎出来。几何学的命题是先天综合判断命题,它的可能性已是事实,要说明这个事实,则空间必须是先天的直观,因为几何学是综合命题,综合命题必须通过直观,故几何学的命题必须通过空间的直观。又因为它的命题是“先天的”综合命题,空间必须是纯直观才能理解,才能说明。纯直观不是经验的直观,即不是任何具体的哪两点之间的直线,或黑板上画出的哪个三角形,这些只能帮助我们去理解。(黑板上画的某个特殊的三角形,只是用来帮助我们理解三角形的普遍性质的。)空间纯直观所揭示的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康德认为,不只是对某些(这些是经验的)而是对所有的对象都适用,是普遍必然的几何学的“先验”构造原理。空间是我们的主观先天形式,对它的限制和分割任何时候都不以经验对象的内容的不同而改变空间的性质。因此几何学具有先天的普遍必然性。
二、时间的先验阐明
1. 康德认为,算术是关于时间关系及其规定的科学。算术这门科学如何可能?必须要以先天的时间直观形式为前提才能说明。算术之于时间,犹如几何学之于空间。算术的计数作为有次序的相继运动依赖于时间作为直观形式的根本性质即前后相继性。时间是前后相继的,或者说,时间只有一个向量。它使有规律的计数1、2、3、……成为可能,也使这种计数的无限进行下去有了可能。由此可见,算术也同几何学一样,既不依赖于经验,也不依赖于概念的分析,而唯一地依赖于先天的纯粹直观形式,即时间。
2. 康德在时间的先验阐明中又补充了一个说明。他不仅把时间当作算术和数学之可能的条件,而且还把它解释为最基本的自然科学(物理学)也就是力学(运动学)的先天可能性的解释。
宇宙间现象的“变化”和“运动”是存在的事实。了解“变化”,即是了解同一个主词可以有互相矛盾的宾词,如“同一物在同一个地方,既存在又不存在”。这一看似矛盾的命题的两个对立宾词(“存在”与“不存在”)一旦纳入“时间”中,被理解为“前后相继”,就可以理解了,即不再是一个矛盾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