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1 / 1)

形而上初探 邓晓芒 2000 汉字|0 英文 字 27天前

持其独立性与“这个性”。后者已开始从实体的逻辑意义上偏离开来了。但在《形而上学》中他提出,作为事物最终基础(又译基质、底层)的是实体的“质料”(又译 “物质”),只有它才是一切其他事物都述说它、而它却不述说任何其他事物的,是“一切都剥除了以后剩下的”,按照实体的这第一种意义、也是《范畴篇》中明确提出的逻辑意义,则质料就应当是实体;“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实体“主要地是具有独立性与个别性”15,而这一点只有“形式”才能体现出来。现在,亚里士多德对实体的两个本体论的规定就处于冲突之中:实体的本质规定究竟是质料还是形式?16

  首先应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对实体的基本规定是“个别实体”,这一点不论是早期的《范畴篇》还是后来的《形而上学》都并未否定。但进一步的考察表明,个别实体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质料和形式。而质料和形式都各有自己的个别性和普遍性:从逻辑上来看,质料是形式的承载者和基础,是个别实体之所以存在的最起码的前提,所以它是个别实体作为一个既存的事实(“存在者”)的个别性的体现,形式则和柏拉图的“理念”一样,具有对这一事实加以概括的 “属”和“种”的普遍性;但这种看法是静止的,比较表面的,停留于现象的层次17;而在更深入的对个别实体的本质的追寻中,亚里士多德发现质料虽然是存在者的“这一个”,但却不是这一个之所以成为这一个的原因,当我们把这一个当作一个运动变化的主体而不是一个既成事实来看待时,我们就看到真正的这一个不是它的作为存在者的质料,而是它的“怎是”,即对这些质料进行规定、使之形成为“这一个”的形式了。换言之,个别实体的质料虽然对自己的一切规定具有独立性,就此而言它代表个别实体“本身”,但也正因此它没有任何规定,本身无法与其他的个别实体的质料相区分,因而成了普遍的“无定形之物”;个别实体的形式则虽然对个别实体内部的质料而言是普遍的规定,但对外部的其他个别实体而言,它却是唯一能使“这一个”个别实体得以成形、定性,因而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本质根据。所以,孤立起来和静止地看,质料是个别实体(形式则是普遍的规定);而从事物的联系、运动和形成过程来看,形式是个别实体(质料则是无规定或待规定的普遍之物)。18 

  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是前后一贯的,“个别实体”始终是他的出发点,他只是要探讨:个别实体中是什么“决定”它成为个别的?或个别实体的“本质”是什么?这就发现,个别实体其实只不过是形式和质料相结合的特殊现象,真正的个别实体是包含普遍性质料并将其统摄、扬弃于自身的能动的形式。因此亚里士多德的三种实体即质料、形式和由质料与形式结合而成的个别实体就构成了一个辩证系统,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其中,个别实体是总体构架,质料正是由于它构成个别实体不可缺少的材料才获得了“实体”之名;形式虽然是个别实体内部的异化倾向,即个别中的普遍、共相,但本身仍然具有个别性并且是真正的个别性,因为它表达了个别实体的能动性、主体性本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个别实体是存在,“作为存在的存在”,但在体现为质料时,还是一个“存在者”,还未展开其 “本质”;形式则是存在的本质,是一切存在的创造原则,体现了个别实体内在能动的努斯动力。总而言之,对实体的本体论的意义的具体探讨及对个别实体的理解的这种自我否定的转向,与柏拉图后期对理念论的自我批评和改进在方向上是一致的,这就是将能动的努斯精神纳入到和渗透进理性的逻各斯精神中来;但在柏拉图那里,这是十分外在的、不成功的,而在亚里士多德这里,问题得到了极其深入的探讨,他由此而建立了一个庞大的、以努斯精神的合目的性为归宿的宇宙论体系。

二、目的论的宇宙体系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之所以巍峨屹立、影响深远,除了他的本体论的实体学说极为细密和深刻之外,还在于他将这种本体论运用于解释宇宙万物,而获得了在当时可说是不可企及的极大成功。这种研究从性质上说仍属于自然哲学的范围,但由于有了一个纯粹哲学即形而上学作为其高层次的理论根据,它的意义已经远远不是单纯的自然哲学,而应当看作一种宇宙论的神学,因此也属于“第一哲学”的范围,它是亚里士多德实体学说的自然的延伸。所以,尽管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已对自然哲学的基本原理有清楚的说明,他仍然要在《形而上学》中多次加以论述,但角度显然不同。物理学(及数学)只假定这些原理,哲学则对它们的来由和本质加以探讨。 

  1.宇宙的等级结构 

  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学说已经探讨了万物构成的基本成分,现在就要用这种基本成分来解释万物的构成方式了。实体的本质是形式(形状),它给一个个别实体 “定形”。但事物的形成单有形式也是不行的,从实体内部来说,它必须有提供出来的质料,从外部来说,它必须有一种推动力,而从形式自身来说,它必须有一种目的来利用这种动力以对质料进行“安排”。于是,亚里士多德提出,万物形成的原因有四种:质料因、动力因、形式因和目的因。这就是他的“四因说”。他举例说,一栋房子的质料因是砖瓦,动力因是建筑师的技艺,形式因是它的建筑式样,目的因则是为了盖房子出租,有了这四种原因,房子就盖起来了。万物都是如此产生和形成的。

  但亚里士多德又认为,在这四种原因中,动力因和目的因最终都可以归结为形式因19。这一点在无机物和人造物(如房子)的情况下还不很明显,用有机物来说明就清楚了。如一棵橡树,它的种子是它的质料因,阳光雨水等等是动力因,如此长成的橡树是形式因,而要长成这样的橡树则是目的因;但其实,真正的动力因、即动力后面的动力正是目的因,因为只有要长成这样的橡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