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工业的历史”,认为迄今人们没有把工业看作内容丰富的“真正的科学”,即“人的本质力量”的“心理学”,而只是理解为满足“一般需要”的、“有用的”和“异己”的科学,即通常的“自然科学”。
所以马克思接着说:“自然科学展开了大规模的活动并且占有了不断增多的材料,但是哲学对自然科学仍然是疏远的,正像自然科学对哲学也仍然是疏远的一样。
以往那种暂时的结合只是一种不真实的错觉。
那时有结合的意志,但缺乏这样做的能力。”[6]但现在,自然科学通过现代工业以“异化”的形式从实践上强行介入了人的多方面的生活,它由于使人陷入痛苦的片面化、异化,而迫使人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应当有全面丰富的基础,从而“为人的解放作准备”。
这样,“自然科学将失去它的抽象物质的或者不如说是唯心主义的方向,并且将成为人的科学的基础,正像它现在已经 ——尽管以异化的形式——成了现实人的生活的基础一样”[7]。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提出了“感性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的著名命题,即提出了把“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又称“心理学”)通过感性统一为“一门科学”的伟大设想。
当然,这时马克思还没有明确将自己的感性(感性活动、实践)与费尔巴哈的感性(感性直观)区别开来,这种区别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才作出的。
但必须建立一门融合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的感性科学则是明确的,这门科学显然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的真正的结合。
至于“第三阶段”即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始的阶段,在徐先生的先入之见的描述下也成了马克思离开哲学而转入“实证科学”的“新的知识观的基点”。
但按照徐先生在这里的所有引文,马克思所抛弃的只是“思辨哲学”、“独立哲学”、打引号的“哲学”、“旧的哲学良心”、德国著作家们“自己的哲学观点”和“自己的哲学辞令”、“德国哲学思想体系”等等,而并没有直接否定一般的哲学。《徐文》凭借马克思所说的“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句话就得出:“马克思……清算了自己对‘哲学’的信仰”,这至少有偷换概念之嫌。
至于《徐文》把马克思的实证科学(政治经济学和历史科学)与培根的归纳法、分析哲学的“综合命题”拉到一起(从而与现代实证主义挂起勾来),这更是容易导致对马克思的辩证方法的误解。
徐先生在这里引了马克思的一句话:“费尔巴哈……还是一位理论家和哲学家”,以表明马克思通过对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而“对‘科学’的经验性、实证性有了新的理解,所用的标准更加接近于政治经济学等实证学科的标准”。
但根据马克思这句话的上下文,完全不是徐先生所说的这个意思。
马克思的原文是:“他[费尔巴哈]希望加强对这一事实[指人与人之间的互相需要]的理解,也就是说,和其他的理论家一样,只是希望达到对现存事实的正确理解。
然而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却在于推翻这种现存的东西。
不过,我们完全承认,费尔巴哈在力图理解这一事实的时候,达到了理论家一般可能达到的地步,但他还是一位理论家和哲学家。”[8]显然,马克思在这里不满意费尔巴哈的,正是这种仅仅力求达到“对现存事实的正确理解”的被动的、静观的“理论”态度,这种态度也正是现代实证主义所标榜的 “科学的经验性、实证性”的态度,即“自然科学”的态度;这同样也是以往的哲学家们的态度,即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谓“解释世界”的态度;但却不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这种“实证科学”(而非“实证学科”)的态度。
后面这种态度必须把“推翻现存东西”、“改变世界”这种实践的和“人的科学”的标准纳入到自身中来才称得上是“真正科学”的。
这倒是印证了柯尔施的观点,即马克思的哲学与旧哲学的区别在于它的实践性和革命性。
徐先生在这里却没有分清两种不同的哲学(费尔巴哈的仅仅理论上的哲学和马克思的实践性的哲学)和两种不同的实证科学(费尔巴哈及现代实证主义的实证科学和马克思的实践意义上的实证科学)。
(二)马克思的科学与哲学是否有“显性与隐性”的关联?
当然,徐先生也承认马克思从思辨(或“哲学”)中得来的观点“在马克思后来‘科学’地研究问题的时期并没有被抛弃,而是被整合进了‘科学’的理论体系之中”。
但在徐先生看来这就构成了马克思后期思想中的“横向的”矛盾,即一方面承认“理论的客观性”,这种辩证法就“应是从经验中归纳出来的”;另方面又要保证“理论的革命性”,这种辩证法又必须是“一种主观的认识框架”,即一种思辨哲学或“一种先验概念关系的系统”。
徐先生认为对于这两方面究竟如何区分, “马克思并没有提供具体的操作办法”。
这就是徐先生所说的马克思学说在“横向结构”中的“显性科学与隐性哲学的关联”,是一个“一直缠绕着他的理论思考” 而未获解决的问题。
我很奇怪徐先生在这里怎么会忽略了马克思(包括恩格斯)非常强调和看重的“逻辑和历史相一致”这一著名的辩证方法论原理。
徐先生只提到马克思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综合法”,并对此质疑道:“若无本体(ousia, substance)观念的支撑,许多规定性如何刚好综合成一个整体而不是多个整体呢?这种综合的背后是否已然假定了这些规定性都是同属一个整体的呢?”显然,徐先生不是从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层次来理解“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因此他会把“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直到康德、黑格尔以至当代哲学都在讨论”的思辨性的“本体论问题”,以及现代科学哲学中的实证性的“休谟问题”(“归纳的科学性问题”),都放进马克思这一原则中来,构成所谓马克思的“悖论式的说法”。
但在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理解下,这些问题其实都不成其为问题。
因为马克思的“本体论”并非抽象的概念本体论,而是作为“对本质[自然]的真正本体论的肯定”的“人的感觉、情欲等等”,是“通过发达的工业”而形成的“人的情欲的本体论的本质”[9],因而并不是躲